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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的大宅院很是不错,前后五层宅院,不过这里叫金王宫,第三层是金库,后面两层都是姑娘,四十多个,比他那死鬼老子还能搞,所以他是最渴望找寻传说中的不死药的,但是多少来这里的冒险者都是将这里当做中转站的?
其实大夏王朝早知道这地方有金山了,可惜这里交通太不方便,而且前山有一个小王国名叫流沙王国,他们都是山民,骁勇善战,人数虽然只有十几万,但是人人是战士,所以大夏想要打到这里来确也很艰难,而这地区之所以没有人管,流沙王国也不管就是因为这里有个传说,叫死亡谷。
传说这里有吞石的妖魔,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出来伤人,所以流沙人从来不入这后山之地,虽然他们知道这里有人聚集,可是出于畏惧,他们还是不敢进来,何况若论金山,前山也是,也犯不上来这里冒险,而且这些人的金子若要想运出去花必须金国流沙人的栈道,那个时候抢过来就是了。
不过千羽觉得奇怪,这金王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就这么点人,土地面积就这么大,能享受点什么?金家能在这里称霸自然是有原因的,当年老金头就和流沙人打好了交情,每年都送上不少金子和他们做生意,购买些奴隶来当矿工,而奴隶自然是从大夏的边城抓来的。
“父亲,家里怎么了?为什么掌灯结彩?”那姑娘是金土豪的女儿,因为聪慧很得宠爱,在这金土豪几十个子女当中是最得宠的。
“今天我要娶妻。”
“娶妻吗?我看是发丧吧。”千羽手里提着一个人头,就是那领军将军的,而千羽和出云来了,这金家可就要倒霉了:“前面五十七人,我已经杀光了,不过因为我动手太快,所以他们来不及感觉痛苦,我是不是很仁慈?”
第三百六十九章 金王…
“阁下为什么?”那女子虽然看到人头,但是并不恐惧,这个地方天天都会死人,偷带矿上金子的,小偷,或者跟人发生冲突被打死的,那些尸体随便扔到镇外矿边的一个大坑里就足够了,自然有野兽将他们啃干净,那里已经是尸骨如山了,本来是旧矿坑,很深,但是现在被骨头添平了,就连镇上的孩子也会经常拿着人骨头玩耍,而且有人用人头骨做成了装饰品公开贩卖。
“问你父亲拉。”千羽招呼出云:“去把这个院子里所有人都杀光。”
“不要。”那姑娘赶紧阻拦,可是千羽绝对不会在犯什么错误了,哪怕对方只是凡人也是如此,因为生命在成长,仙帝到死也在后悔没有杀了千羽,而千羽一直在后悔自己太重感情了,如果早杀了仙帝,那有那么多烂事,这样的错误他不想在犯了,出云不足一分钟已经屠尽了金家满门上下一百三十二口,没有一个人来得及发出临死的哀号。
出云身手利落,回来的时候顺手干掉了这父女两人,她忠实的执行命令,一个很好的杀手,但是千羽并不认为这样好,他不想让这个孩子将自己永远禁锢在过去之中。
“哈哈,金子。”千羽以慧眼找寻着大宅的秘密,还真是豪富之家,黄金至少有十几万两,而且都是一两一条的小金鱼,满库房之内都是闪耀的金光。
“王,要这些干什么?”
“哎,傻丫头。”千羽无奈的拍着她肩:“你小时候多好,怎么长大了变的这么生疏了,喊大哥吧,就把云烟喊小了,喊我名字吧,喊错的话将你送回云烟那。”
金子总是好东西,千羽全部收起,顺便把金老爷子墓地里陪葬的宝贝收了,竟然有二十几万两,还真是豪富之家,连陪葬都放这么多,那棺材虽然也是纯金的,但是千羽还是没兴趣动那死尸的。
“金家亡,肯定会有人来这偷东西的。”千羽看着那满地的黄金:“哎,死了就死了,现在死可不同过去了,冥界的力量增强了,这才叫真正的死亡呢。”
“有什么区别吗?”出云疑惑的问。
“区别很大啊,以前那小冥界还能让人保留着意识,可是这正宗的冥界确不是如此,所有灵魂都会从那骷髅海里出现,而且未必是以人的姿态,骷髅啊,幽灵啊,什么古怪形状都有,这个原因说不清楚,反正就是那么回事。”
千羽欣赏完了这墓室,这老东西简直给自己造了坐小皇宫,只是很有想当然,但是气势还是相当恢弘,而且给他儿子都预备好了,只等来住了,简直就是把家搬到了地下,如今他儿子是死了,可惜在也不会来到这个豪华的墓地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金王…
金家人全部被杀,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可是金家人死,翻身农奴做了主人,小偷流氓变成了强盗,将那金家大宅洗劫一空,而且竟然慌乱中不知道谁放了把大火,将这偌大的基业烧为了白地。
人类都是贪婪的,那些小矿主早就被压迫惨了,如今想趁机霸占金家的矿产,可是那些护矿的部队早就把矿占了,那能让他们进入?
当即又是一场大杀,金山本来没有水,如今流淌的是红色的血水,会聚到了山下,竟然把山染红了,可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些鲜血竟然渗透进了山里,汇聚成一线,大地竟然开始了颤抖。
一头百米长,十几米高的黄金巨兽竟然破山而出,咆哮的冲进了战场,别看它体型庞大,但是并不笨,张开大嘴,那巨大的狂风将那些惊骇的人吸入嘴中,这就是流沙人畏惧的死亡魔兽。
模样很怪,基本就是一条大虫子,但是移动速度非常快,它仿佛感觉的到那里有人,在杀完这些矿洞外的人后,直接如同一辆恐怖的大火车一样驰骋进了那喧闹的镇,万人虽然不多,但是也足够他稍微添下肚子了。
“来了。”流沙王接到了飞鸽传书:“三百年了,血金兽终于出世了,这是上天赐予我长生的福缘。”
血金兽为一种古怪的存在,他吞吃岩石,吸收里面的黄金为体,吞噬人的血肉以为魂,在它体内会结出血与金两种内丹,吃了血丹者长生不老,吃了金丹者不但力量无敌,而且刀枪不入,因为经过这家伙的提炼,那黄金已经变异成为了血金,其防御力高的可怕。
传说当年的三眼族就是曾在这血金兽体内得过两颗珠子,如今传说中的沙漠墓地就埋藏着这两种灵珠,至于三眼族人为什么不自己用实在让人费解,而这也是众人怀疑哪个墓地里是否有这两种宝物的原因,可是不管如何,传说让人疯狂,这就是统治者,为了一点希望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有成编制的部队进入了那浩瀚的沙漠找寻,但是有人去,无人归。
“那些祭品应该不够。”流沙王的打算不会告诉别人,毕竟这传说只有他知道,这是历代国王口口相传的秘密:“命令安陵木风将军率领部队出击。”
第三百七十章 安陵木…
安陵木风为流沙王国这个山国第一智将,但是他今年只有十六岁,从十岁起就展露头角,以一万人马利用地形歼灭了大夏军八万,一战成名天下知。
如今大夏部队听说这个安陵木风在竟然没人敢来出阵,屡屡被这山民部落抢掠城池人口,如今这将军已经十六了,比过去更加聪明,而且武功上修为也很强。
如今国王派他出战,自然不是让他去干掉哪个血金兽,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要杀血金兽不是没方法,而且很简单,那就是烧,这东西不怕山,一走一过就能将那山吃出一条巨大的隧道,可是天地万物,有一生必然有一克,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小将军不知天高地厚,只带领了一千部队就杀到了后山,虽然信仰让他们不能进入这里,可是他们一直对这里很好奇,所以经常在山脊上谣望这里,原本那小镇规模还算不错,可是今天在看,那里已经平了,大地上有一道深深的沟壑,而那血金兽正在追杀着那哀号逃跑的人,他们过去是流氓,小偷,妓女,强盗,矿工和冒险者,可是今天都是食物,他们根本跑不出那血金兽的速度,而这血金兽正吃的不过瘾呢,安陵木风到了。
“将军,我们怎么能是这怪物的对手?”山民骁勇,但是畏惧神魔,这种怪物正常人都怕。
“听我命令,沿山前进,我们就是死也要把这怪物引到大夏的领土上,让他到那里去狩猎吧。”
安陵木风为人果决,但是他也知道这一千人是否能完成这个任务很难说,只能希望这虫子爬山慢点了,但是没想到这虫子爬山和走平地一样,一千人顺山就跑下去了,那大虫子一路猛追着,简直是当开路工的,但是他这一走一过还真让这难行的高山有了条路。
一千人头也不回的逃跑着,那虫子紧追不舍,但是还没跑出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