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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葡萄,木薯等作物是整个王国主要的食物来源。虽然粮食缺乏,但拜索因并不贫穷,王国内的宝石矿,猛火油等,都是各国尤其是魔法师工会大量需要的材料。
拜索因王国以骆驼骑兵为主力,机动力高,耐力好,这些凶悍的骑兵是王国内的特权阶级,仅凭一匹骆驼,一柄马刀,就敢向全副武装的迷德洛重步兵发起攻击,往往还能占到上风。这些沙漠骑兵作战悍不畏死,在他们看来,战死者是火神赐予的荣耀,而作战不力者则会被剥夺特权。
而王国的步兵主要是以镰刀手为主,这些以贫民为主的步兵并不是什么专门训练的战士,而是农夫,种植园奴隶,他们使用的是收割用的镰刀改装的长武器,因为长度和弧度的关系,这些大镰刀在混战中相当有用,而因为其特殊的武器使得镰刀兵的阵型松散,可供远远大于其他部队的明黄色战旗充份展开,也叫“大旗镰刀兵”。
介于步兵与骑兵之间的是王国的奴隶兵,这些社会底层的贱民几乎没有防具,但善于使用渔网和鱼叉作战,这样的轻装部队配合骆驼大车,往往能出现在敌军最薄弱处扰乱敌军,被敌方称作“烦人的刺脚钉”。
沙漠王国缺少迷德洛一般追寻魔法知识的魔法师,但作为以拜火教为国教的拜索因王国,他们的拜火教祭司就是天生的火元素使,所擅长的法术多半也如同骆驼骑兵一般快捷而凶悍。而没有魔法知识研究气氛的拜火教当然也不会开发出什么特别复杂的战争机器,只是,那些以猛火油混合某些机密材料制成火罐投掷,本身就是相当有效且可怕的战争武器。
站在要塞上时,兰德斯看着数里外隐约的拜索因营地,叹了一口气。
3ACT1 边境的烽火…4
要塞座落在平原上唯一一处高地上,指挥官和隶属皇帝陛下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正驻扎在这里,而要塞旁搭建的数个营盘则是各个贵族军的营地,它们的作用是拱卫要塞,而一旦营地受袭,居高临下的要塞驻军也很容易形成包夹之势。
而拜索因王国只是远远的扎起简易工事,松松散散的布下数十个小营地。双方营地相并差足有十公里远,在平原上,稍有调动都不可能瞒过对方的斥候。
兰德斯只是个家族骑士,对于整个战役,他并没有发言的权力。而兰德斯也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军事,他只是跟在维加里身后,默默的学习着。
“兰德斯,小家伙,你怎么想?”
正发着呆,突然听见维加里问自己,兰德斯微微怔了一怔,半晌才答道:“您说什么?”
“我是问,你打算进哪一部份?”
“侦察兵。”兰德斯不假思索的答道。
“哦……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啊……”维加里笑了笑道,“看你的武器,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成为冲锋队长呢……”
兰德斯摊摊手,侦察虽然难且危险,但更适合兰德斯,急智,不为人知的造魔能力,让兰德斯更倾向于成为夜色中的噩梦,而不是战场上的割草机。
“也好……要我给你挑几个队员吗?”
“不必,给我准备一只信鸽就好。”兰德斯答道,“我习惯一个人。”
“一个人?”维加里看着兰德斯,半晌才道,“若不是看你的武器,我简直要怀疑你是不是一个游荡者了……好吧,一个人就一个人,不过,若是你不幸战死,我也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的。”
“嗯,打不过,逃。”兰德斯答道,“既然是维加里老师这样的强者,也未必能在五十米外留住我。这是我仅有的一点可以自豪的优点了。”
“好吧……我等你的好消息。”
兰德斯点点头,他走下城墙,到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一些必备的装备,又从维加里那里接过一小精致的鸽笼,将其拴在腰间,便溜出了要塞。
兰德斯没有骑马,他的马术不行,虽然能骑上,但也仅限于不掉下来而已,想在马上作战,他还远远未够班呢。
反正从小就练习各种跑步,兰德斯奔跑的速度和耐力却是不错,眨眼间,他便顺着军马踩出的临时道路,奔到了平原之上。
洛森平原虽然名为平原,但却不是像纸一样平的,其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坡度平缓的小丘陵,整个平原上灌木,长草都不少,其间夹着风沙,虽然贫脊却并不死寂。
兰德斯穿行在草丛中,时不时停下来放出目虫,拥有这三只小目虫和千里镜,兰德斯显然是个极为优秀的侦察者。一路上,兰德斯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在平原上穿行了大半日,离拜索因王国的营地已是不远了。兰德斯停了下来,找了个十米来高的丘陵,潜伏在其中打开了魔法口袋,在身下铺一张纸,便取出食水开始进食。
魔法口袋是个奢侈的玩意儿,侦察兵们哪有兰德斯这般奢侈,带着这样四阶的魔法物品满街走。
随便吃几块干肉,就一口清水,草草吃完,兰德斯便小心的把残渣倒入纸袋中,卷起来塞回口袋中。
用目虫从上方看了一眼,似乎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兰德斯放下心来,召唤出千里镜,开始观察远处的营地。
一边看,兰德斯还一边用心取出纸笔在魔法羊皮卷上画着地图——这便是有钱人的另一项好处,魔法羊皮卷相当于一本一百页的书,可反复擦写,随时调用自己想要其显示的内容……嘿,我真的不是在说U盘或是PDA么?
正在专心绘着图时,兰德斯突然通过目虫的视野发现有什么正在快速向这边冲来,他下意识的扬起头,眼见着一只猎鹰呼啸着从头顶上疾掠而过。
沙漠猎鹰,翼展达两米,体重六公斤却能叼起同等重量的猎物,常捕食驼羊幼崽为食,视力极好,在沙漠国家的贵族中是相当常见的宠物,也是战场上有效侦察者和哨兵。
“欺负我不会用弓吗……”兰德斯冲着猎鹰比了个手势,左手一抬,伪龙迅速罩上他的脸,其上魔法符号一一闪动,转瞬间便在兰德斯指尖凝聚起一团小小的风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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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鹰一声哀鸣,掉下一串羽毛狼狈的飞走了。兰德斯正待再发一枚风刃,突然眼角的余光看见远处有兵器的闪光,便即收了手,伏下身来。
不多时,来人更近了,距离五十米。兰德斯一动不动的伏着身子,只凭着上方的两只目虫打量着情况。
来的是三位骆驼骑兵,他们挎着马刀,缠着头巾蒙着脸,行进间全无声音,兰德斯一眼看见为首的那人肩上正停着一只翅膀受伤的猎鹰,他顿时心里一动。
兰德斯慢慢的打开魔法口袋,取出其中的狼牙棒,将其放在身侧,再将口袋扎在背后,慢慢的向前挪动着。
对方显然就是冲着这里来的,那只猎鹰虽然不会说话,但似乎有办法告诉它的主人猎物的大致方向。看着对方向这边走来,兰德斯不禁暗笑。
“神经蔓……臂力爆发。”
随着控制力的增强,兰德斯现在已经能控制体内的寄生造魔精确的控制激素的份量和范围,不需要动不动让让全身处在强烈兴奋状态下。此时,他需要刺激的只是手臂的肌肉。
解下腰带上的鸟笼,将写好的情报塞进鸽子腿上的竹管,随手将鸽子放飞,又搓手将鸟笼拧成一个小小的金属球,兰德斯露出一丝笑容,紧盯着三骑接近的方向。
见草丛中突然飞起一只小鸟,沙漠骑兵似乎并没有什么讶异,看起来,他们是把猎鹰所“说”的猎物误认为是这只灰白相间的小鸟了。就在骑兵们明显放松下来的时候,兰德斯突然直起上身,右臂一振,便将手中的金属小球掷了出去。
3ACT2 火神弯刀骑士…1
地球上棒球运动的极限速度据说是时速一百七十公里,而兰德斯此时掷出的金属小球,显然要比这个速度还要快上三成,只见金属的反光一闪,那球便已然在啸声传来的几乎同时砸上其中一名骆驼骑兵的面部。
金属球不比棒球,它那较高的密度使得同样质量的小球在撞击时产生的冲击力要远高于棒球,小球就像是猎枪的子弹带着骨头碎裂的异响声射穿了那名骑兵的头骨,溅起一蓬惹眼的血花。
另两名骑兵似乎愣住了,他们并没有看清袭来的异物是什么,只是下意识的拨出马刀,催动着座下的单峰驼向着鸽子飞起的方向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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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索因单峰驼的耐力很好,负重也不错,只是冲刺的速度并不如纯粹的战马,而且跑动时颠簸太大,除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