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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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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击术,是以折剑短剑或是三叉匕首类似的武器为防守,锁拿卸除对手的武器,然后以灵活的腿法踢术攻击对手。人类的腿要比手臂有着更长更有力,踢击术正是在这种想法发展起来的武技。

正好,兰德斯现在穿的是一双相当坚硬厚实的牛皮靴子,这样的靴子,踢起人来才够劲。出于某种考虑,兰德斯又从仓库里取出两根较短的龙牙,用粒子刀简单加工了一下,将其固定在靴尖。

“好了,上吧。”

兰德斯做好准备时,那队骑士正好赶到,当他们要踏出镇门时,兰德斯突然发动了。

他呼的一声蹿了过去,一脚点地,另一脚顺势踢出,正踢中最后一名骑士的马腹。那匹战马吃痛之下人立而起,一蹄子将前一名骑士踢飞出去,顺带的将背上的骑士甩落地面。

兰德斯默不作声,一脚快似一脚,一连串眼花缭乱的飞踢过去,转眼间就踢倒了十数匹战马。

马上的骑士自然不会放任兰德斯发挥,只是,他们挥出的长剑总是被兰德斯的三叉匕首架住,而那狡猾的对手往往趁此机会一脚踢出,那尖利的靴尖足以踢破鞍带,令战马腹下重伤血流不止。

骑士们眼中,战马便是自己的兄弟,见此惨状他们便暴怒起来,纷纷下马抡着剑群殴兰德斯。

兰德斯哈哈大笑,他的动作极快,一双腿灵活的如同人类的手臂一般,弹收扫抬全无一点生硬,那坚硬的龙牙靴尖即使撞上刀剑也毫无伤痕,相反,偶尔却能让对方的剑刃崩缺。

阿莉希雅微微一笑,持剑闯入战圈。她的细剑与兰德斯的踢法却又不同,兰德斯的踢击像是鼓点,强劲而有节奏,而阿莉希雅的剑就是风,看起来清扬随意,却随时能化为致命的烈风。

云步!兰德斯脚下一荡,轻轻越过几名骑士的全击,居高临下将匕首一叉,正卡在长剑尖端不受力的部位,以身体的重量向下一压,便将数人的武器制住。与此同时,他的双腿旋风般横扫出去,踢在数名骑士的头盔上。

头盔坚固耐用,但不防震,当头部受冲击,人类往往会因此而昏迷。即使强壮如这些德弗洛家族的精锐部队,也当不住兰德斯的猛踢。

三下两下,两人便打倒砍翻了十数名骑士,一声呼哨,竟自扬长而去。

“那两人到底是什么人!”领队的贵族怒吼道。

“大人,看那个!”一名骑士指着不远处躺在沙尘中的一件闪光物事,提醒道。

“这东西……”贵族一看便自大怒,那不起眼的小东西,是一枚印章戒指,印章上,赫然是雅苏里家族的纹章。

“好像是袭击者刚才从空中攻击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一名骑兵连忙道。

刚才,兰德斯的旋风踢的确是头下脚上的,贵族稍稍皱眉,点了点头:“看起来是雅苏里家族了,那群胆小的家伙以为联合了洛兰逊就可以与我德弗洛家族为敌了么。以为他们的调动能瞒得过谁!这附近,是不是就有一支雅苏里控制的步兵部队?”

“是一支步兵大队。”

“调我们的人来,干掉他。”

“大人?”

“去做!”贵族大怒道,扬起马鞭在问话者背上抽了一鞭子。

此时,似乎没人注意到,一只长相奇怪的小虫子缓缓爬出镇子,顺着路边的草丛远去了。

“听到了么?”

“计划很顺利,我们去雅苏里那边帮忙。”

“为什么帮他们?”女孩问道。

“谁弱就帮谁,才打得热闹。”兰德斯大笑。他的肩上,一只虫子正振动双翅,发出细微的声音。

塞以宁?梵?雅苏里子爵领一支步兵大队五百人,驻扎于此地已经七天了。他并不太明白家族调动兵力的意图,但是他明白,自己这支步兵大队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牵制住附近的另外两个步兵大队。

那两支部队的主官,是属于德弗洛家族的。

“不好了,大人。”突然间,营房外传来传令兵的呼喊声,“报告大人,有一支部队正向本地开来,数量五百人左右,分左右两路向我军包抄。”

“所属?”

“前锋挂有三叶草纹章。”

子爵立刻站了起来,怒吼道:“给我传令下去,全军整备,二级警戒状态!”

德弗洛控制的步兵大队虽然人数与雅苏里的步兵大队一般,但塞以宁深知双方的实力有着相当的差距,无论是兵源,训练还是装备,德弗洛作为帝国第二豪门,有着无可取代的优势。

“大人,发现两个不名身份者……”一旁的家族骑士报告道,“奇怪,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听说什么?”

“一个全身漆黑的骑士,手持造型奇怪的长枪……对了,是运输武器前来的金威德先生,他们在运送武器时曾受过那人的指点,逃过了德弗洛家族的陷井。”家族骑士远眺着远处,解释道,“看起来,是我们的盟友。”

“也未必,也许有什么其他打算。”塞以宁哼了一声道,“不管他们,准备作战。”

兰德斯身披黑甲,面无表情的站在德弗洛的步兵面前。

不用说话,只是举起枪,就足以表明他的立场了。淡淡的龙威从那身盔甲中溢出,配合着盔甲之上炽炎外衣的红光,令他显得分外妖异。

早已被雅苏里的纹章激怒的德弗洛贵族按捺不住,用力一挥,大声催促着手下数百名精锐士兵向着兰德斯这边涌来。这支部队的人数虽然不算多,但却是德弗洛家族精心训练出来的,一身简单有效的护胸甲,一面圆盾,一柄大环刀,保养得银光闪闪,看上去就显得精神十足。

即使是十八级的强者,也不会愿意轻易与五百名战士正面硬扛的。

兰德斯冷笑着,将炮烙枪高举过头,向下一挥,这十足的挑衅姿态令整个步兵大队都愤怒起来。

然后,兰德斯缓缓抬起枪尖,将粗大的枪头指向迎面扑上的步兵们。

百夫长是部队中精英,这支大队的百夫长,个个都有着十级战士的实力,手中的武器身上的盔甲都是昂贵的精制品,他们是每个分队的枪头。

而兰德斯,则正冲向其中一个枪头。

淡淡的光芒浮现在战马的蹄侧,随着少女轻柔的祈祷声,兰德斯的速度猛然间加快了许多。他借着这股惊人的速度,挥出了一枪。

沉重的炮烙枪挥舞起来的力道惊人,由于它出格的长度和枪刃后隆起的部位,使得炮烙枪的冲击力甚至远胜于更加沉重的大锤。只听得咣当一声巨响,这一挥,竟将一名百夫长连人带甲重达两百公斤的身体整个儿打飞出七八米远,轰然落地,砸倒了一片士兵。

“好大的力气!”

兰德斯用力呼出一口浊气,以元素模仿武僧的气自然是很可怕的技能,只是副作用同样明显,太过用力的话,肌肉是很容易受伤的。

这种度,没有大量的试验是很难把握的,幸好兰德斯有洞灵之眼辅助观察,也有武罗的心得作为参考,否则,他也无法这么快掌握用力的技巧和度。

一击得手,便震住了敌人。

为什么不用“弹药”呢?

那是因为,一筒弹药,就是一件魔法物品,它的成本类似于魔法卷轴。兰德斯虽然有钱,但还不至于把几十金币当作烟花放着玩儿。

“金色三叶草所代表的德弗洛呵……”兰德斯低沉的金属声音透过全覆式头盔传向整个步兵大队,“汝等的傲慢与无礼,终将被制裁。”

“干掉他!”领军的贵族怒吼道,“以我巴维安?梵?德弗洛子爵的名义,谁干掉那个黑罐头,便是新的家族骑士,赏金币五十枚!”

“吾人……只值五十枚金币么……”兰德斯缓缓说道。

轰!

数名士兵合力砍出的大刀被兰德斯的炮烙枪轻松砸落地面,溅起的烟尘中,那沉重的超长武器毫不留情的横扫而过,将士兵们的血肉之躯砸得稀烂。而兰德斯轻轻一拍战马,座下的战马便一跃而起,飞越过数名士兵的头顶,杀入阵中。

跳高术,能让旅行者轻松跳跃过障碍的神术,也是风系的同名法术,它本是旅行的辅助技巧,却也能用在战场上杀敌致胜。

一匹跑得更快,跳得更高的重型战马,无疑是士兵们的噩梦。

果然,当战马重重落向地面时,它四腿微屈,嘶鸣着抖动鬃毛。而兰德斯借着那沉重的落势挥出长枪,便将身边两米直径内的所有敌兵一扫而空。

战马扬起前蹄,抬腿将两名士兵踢飞。他们的胸甲已被马蹄踢得凹陷,内脏严重受伤,显然已然无药可治了。

一人一马,便这样在五百人的步兵大队中杀了一个来回,混身染血,却没有一点伤痕是属于他们自己。

“吾名,灰烬之骑士,汝等的血肉与灵魂,将见证吾人之武勇!”兰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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