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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性交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