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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不给这五十万美刀,自己很可能就要完蛋了。
因为眼前的这个神秘亚裔。
明显是不惧怕子弹。
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反正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自己都不是他的对手。
逼数男子还是有的。
缓缓深吸了一口气,男子沉声说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是为金并先生工作的,我的教官是金并先生的头号心腹靶眼大人,你要是想要对我不利的话……靶眼大人他是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你到底转不转账?”
李维斯面色不善。
“好的,我转,别急,别动手,千万不要激动!”
男子的表情很是僵硬,他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本以为超杀女的同伴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变种人,那个小屁孩人脉这么广泛吗?
而且自己怎么那么倒霉,早知道就换一个人来了。
法可!
把所有资产转给李维斯后,男子忍不住开口说道:“现在你可以让我离开了吧?那个小屁孩惹的事情很大,那是一单8000万美刀的生意,被她给捣毁了金并先生很恼火,你最好别和她靠太近。”
李维斯满意的收回了手机,至于男子的那些“警告”。
他都直接无视了。
唔……
咦……
等等!
李维斯眼睛微微一眯,终于出声问道:“你说那个熊孩子,捣毁了金并那个大胖子多少钱的生意来着?”
男子:“……”
这个家伙不要命了吗,竟然喊金并先生为大胖子?
疯子!
虽然心中不断地吐槽,但男子还是回答道:“那是一单八千万美刀的大生意,不仅仅是金并先生,还有俄国的战斧也被那个小屁孩给惹毛了。”
八千万美刀!!
李维斯心中不由暗暗咋舌,这些人都不把钱当钱吗?
动不动几百万美刀。
动不动几千万美刀。
要知道金并只是一个黑帮头头而已,随随便便一笔大生意就是八千万美刀,那岂不就是说金并也是一个潜在的大富豪?非常有钱的那种富豪?
并且还是一个作恶多端,把他打劫也没人替他喊冤的那种人。
很显然……
李维斯心动了。
打劫斯塔克那种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李维斯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太好意思,但是打劫金并这种黑豹头头,这种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
他是完全没有任何负罪感,甚至现在就想打劫对方。
要么给钱。
要么给命!
“那个……你为什么……为什么还要拦在门口?!”
男子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个家伙不会是想卸磨杀驴吧?应该不会这么无耻吧?
人与人应该有基本的信任啊!
“拜拜~”
李维斯忽然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戳了一下男子的脑袋。
一股难以想象的巨力爆发而出,男子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感觉自己好像在倒飞……倒飞……
啪叽——
一滩血色的肉饼贴在数百米开外的一面墙壁之上。
看着那滩血色。
李维斯摇摇头感慨道:“这个家伙的父母难道就没有教过他,长得越帅的男人说话越不靠谱吗??”
像自己这种颜值高的法师,怎么可能说话算话?
怎么可能光明磊落?
怎么可能正大光明?
怎么可能正义凛然?
出尔反尔是李老板的基本操作,翻脸不认人是他的必备技能。
……
……
……
ps:三更搞定。
第七十八章:这个女人好狠……()
这个杀手只是金并手底下的一条狗,甚至可以说是一条不怎么重要的狗,如果金并帮的成员们按金字塔来分阶,这个杀手最多排在中间的位置。
连最基本的高层都算不上,杀了他也不会有啥事。
当然……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家伙太穷了,身上满打满算就五十万美刀,看样子已经榨不出一点点的汁水了,活了几十年才存了这么一丢丢的钱?
这种穷到极致的存在,还不值得李维斯利用他。
不过这侧面表面了金并很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那种,金并的身家是多少不清楚,但应该不下于100亿美刀,毕竟这家伙是全美第一的黑帮教父!
像什么黑手党五大家族,什么洪门什么真纯会。
在别的地方它们可能很厉害。
但是在美国……
漫威的美国地下世界,是金并帮一手遮天的地盘!
这种级别的黑帮大佬。
身家要是没有百亿美刀的话,李维斯就把金并脑袋拧下来,当然流动资金是多少……他就不咋清楚了。
应该不少于十个亿。
十个亿啊!
都是钱啊!
而且刚才是那个金并帮的杀手先动的手,自己现在去收回一点点利息的话,好像完全没有毛病的样子。
对了……
金并住哪?
李维斯忽然发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他略显懊恼地喃喃道:“早知道就先逼问一下金并在哪了,纽约这个鬼地方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是那么小。想要在纽约找到一个人,比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这就是他的疏忽了,归根到底是没有经验啊!
不过……
以后多干几次这种勾当,没准儿经验就有了。
“对了!明蒂那小屁孩怎么说也是和金并帮有仇怨的,那个熊孩子应该知道金并在什么地方的吧?”
李维斯庆幸自己收留了明蒂,不然这么大的一笔生意。
自己就要错过了。
金并=美刀。
这个概念已经彻彻底底地烙印在李维斯的内心最深处,抢超级英雄的钱他有一丢丢的负罪感,抢这种犯罪分子的钱,李维斯会表现的非常积极。
看了看远处的那滩烂肉,自己出手是不是严重了点?
死无全尸啊!
当时应该直接来一个法术让他灰飞烟灭的,这样起码看起来没那么脏,不用麻烦那些保洁人员。
高楼顶层发生的“命案”,并没有被什么人发现。
李维斯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收获了五十万美刀。
还算是不错。
以后要不经常跑去碰瓷一下?比方说钢铁侠在到处乱飞的时候,忽然一个闪现出现在狗大户的前面,然后与狗大户钢铁侠来个亲密的近距离接触。
接着装死躺尸趴在地上,不诳个几千万不罢休?!
这是不是太无耻了?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
心中默默念着一门禁术咒语,李维斯把心中刚升起的那一丝丝蠢蠢欲动,硬生生地全部压了下去。
……
……
……
此时纽约圣地安小学内,虽然依旧接近上课时间,但明蒂依旧是一脸轻松悠闲的表情,瞥了眼旁边那些在疯玩的小屁孩,嘴角掠起一丝不屑。
“切……我才不想变成这种笨蛋书呆子呢!一个两个的都想要让我上学,可是上学一点儿也不好玩。”
明蒂蹲在学校角落,单手托腮苦恼地嘟囔道:“这几天被那个李维斯看的太严了,想要出去玩一下都不行,每天不是在杂货铺里看电视就是打游戏,或者就是做家务,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快点要发霉了。”
对于她这种叛逆期+闲不下来的小孩子,让她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地方,比杀了她还要难受很多。
左右盼望了一下。
明蒂寻思嘀咕道:“李维斯他应该回去了吧?要不……翘一次课?反正我也不是第一天光明正大翘课了,就连学校的那些老师都无视了我的存在。嗯?什么古怪的声音?!外面好像发生车祸了?!”
她忽然怔住了一下,因为听到了汽车相撞的声音。
好像……
还不止两辆车相撞。
起码是连环大车祸。
就在明蒂好奇想出去看看的时候,就目瞪口呆地看到学校的围墙,忽然有个人从外面爬了进来,对方就站在自己正前方十米处,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的是对方的发色,那一头绿油油的头发。
让明蒂目瞪口呆。
和李维斯待了几天的时间,她也了解了一下李维斯特有的梗,其中一个就是关于脑袋一片绿的梗。
嘶……
居然有人把头发染成绿色,简直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