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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的时候,她来送我,我扛着自己的衣服走在前面,她抱着我的一些木匠工具跟在后面,就这样一直从镇子走到郊外,其间两人一语未发,就那样静静地走着。
回家乡的马车我早就雇好了,上车前,她把我的木匠工具交给我,然后蹲下身去,轻轻地将她灰色长裙的裙摆掀起,从脚踝上取下一条银色的脚链,单手举着送到我的面前,我接过来,发现上面有一颗小小的铃铛,可能是太小也可能是首位太吵闹的缘故,我摇了几下并未能听到它的响声,抬头再看向她时,她已眼角堆泪,抽泣着告诉我,从此我便是她的束缚。那句话让我浑身一颤,顿时无措,那是我少有的慌乱,我仿佛看见了小时候春天那断了线的风筝。
而今,我驻足回首这段往事,发现或许它应该有一个浪漫的名字,叫做爱情。世上有爱自己所爱的勇士,有爱别人所爱的嫉妒,有爱别人所讨厌的心机,还有爱别人告诉他应该爱的傻子,我曾在深夜长久的思考,我又是其中的哪一种呢?”
老人反问着自己,而林灿听了这句话后,也在自问着
一百五十六章节老人的故事(二)()
老人依旧在讲述着他的故事,而林灿也在认真地听着。
“16岁,我遇见了那个混蛋,之后我发觉自己变得孤僻而冷漠,不仅是外表,还有灵魂。我开始怀疑一切,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万物皆黑,被一具具皮囊包裹得一丝光芒都透不出来。亲情、友情、爱情,家庭、社会、种族,它们都在我的意识中消亡,就连曾经那基于不堪目的的热情也离我而去,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让我最无法容忍的是我的信仰之塔失去了光亮,或许它已经被那个混蛋摧毁了,而我已经是一个不知归处的漂泊者,在黑暗的重洋之上打着旋儿,找不到生的意义,甚至连自己也找不到了。从那时起,我发现堕落抑或自由开始拥抱我,但无论是其中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同样的结果,我开始长期处于茫然不知所措,整日浑浑噩噩的状态,之前所有的“优秀”都被周围人承认,然后用来讽刺我的现状,这使得母亲失去了在其他妇女面前炫耀的资本,但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我的欲望变得单一,只爱大地之上的自由,可这自由又是什么呢,是抛下包袱的一走了之,还是死于等待的口中呢喃,尽管我内心对此一无所知,但依旧选择了前者,开始作为逢秋藏扇者追寻更伟大的自由。这之后,想要拯救我的圣人就不断涌现,拯救我,凭那群思想的蛀虫、逻辑的白痴,那群略有优势便向对手嗤之以鼻的傻子,那群凭借一句“你说的都对”的撒泼就以为站在了真理顶峰的争辩者,他们想要拯救我,一群可怜人。
她也是个想要拯救我的可怜人,但是与众不同,众生自寻可怜,而她却是我高尚蔓延的牺牲品。勇敢,绅士而又潇洒不羁,我用男性应有的所有美好特征来描述她,一个要强的女孩子,我从未怀疑过她要拯救我的决心。她像一头母狮,是草原上真正的王,但却是爱情的奴隶,当她温顺地向我走来时,我给予了她自由,我觉得那是我灵魂的高尚。
那些可怜人见我对他们的谆谆教诲无动于衷后,便又变成了野蛮人要来讨伐我,就像那群口中念着泛爱众生,手中却荼毒异教徒的虔诚教士一样。我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走自己的路,别在意他人的目光。就来经理的多了,我才知道这个信条还有一个俗世的称谓,叫做不要脸。
20岁,生命的黄金时代,或许为了惩罚我之前的无礼与嚣张,岁月加快了步伐,直接来到了黄昏,把我推进了漫长的黑夜,诸神弃我而去,独留我承受孤寂与蒙蔽之苦,那长夜终使我明白那句“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的落寞。
在那段日子里,我经常侧脸看着窗外的世界,这也是我唯一被允许的事情,那时恐惧和彷徨已经离我远去,思维的世界从未那么清晰明亮,之前我所有的挑剔都变更成了美丽的花朵,我所有的反抗都随风逝去,只剩下那阻挡自由的生命管道,我默默地看着窗外的飞鸟,她们在高楼之顶跳跃、飞翔,我的意识世界随之成为一片空白,只剩下我,一只孤零零的鸟,扇动着白色的翅膀飞向太阳,忽地又急速俯冲而下,任由狂风撕扯掉我的羽毛,依旧高歌着,用生命的最后一刻,直击那束缚我一生的大地,让它鲜血淋淋,殷红一片。然而我终究未成为那只悲壮的鸟,而是以听天由命的心态接受了最终宣判,因为即使诸神已弃我而去,可独他紧握不放,我的父亲!
我再次疲惫地睁开双眼时,一束光迎接了我,尽管我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我知那是黎明。我身体的婴儿时代再次降临,从任人摆布到学习独自吃饭、走路和上厕所,那是一段无聊而幸福的时光,让我明白无聊的时光叫做幸福。
在那任人摆布的日子里,我短暂的回到了一个正常人的状态,收获了满心的愧疚和两句难以忘怀的话,一句是“你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在以前只有皇上能过得上”,另一句是“不管明天是刮风还是下雨,今天要好好活着”。然而,我终究是个疯子,是个混蛋,在我刚能独立行走的时候,便背起行囊,忍着剧痛跨越千里开始了逃亡的生活。我深记着临行前的那晚,我和她并排坐在台阶上,享受着夏夜的风,她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看着天一言不发,猛然间,她开始抽泣,我装作没听见,继续看着夜空,可那里一无所有,她抬起头但并不看我,低声地祈求我能不能过些日子再离开,我毅然拒绝了,起身走回自己的房间,留她被黑暗和痛苦吞噬。我知那夜母爱似水,但我是磐石一块儿,冥顽,不化!
21岁,我重回痴狂的佳境,不知为何,在一个长宵里,黑夜没有邀请月亮和星星,我却满心慌张,手忙脚乱地埋下玫瑰的种子,然后赌尽相思,仍未得见那破土的爱情,于是我在沉睡中将她遗忘,从此长梦空旷,花蝶无依
25岁,身边熟悉与不熟悉的人都在激烈地讨论着婚姻,紧跟着婚姻这个话题而来便是一切我未曾拥有的物质。此时我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了自我的无力成果。
我坐在戏院里的座椅上,那是一排木质的座椅,可只有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戏曲我已经看完了,然而却没有任何让人惊艳的地方,渴望的是不可得,我忽然觉得刚才的一系列动作是那么的滑稽可笑,而我甚至这些动作的主演者。这一切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前的事情了,但或许觉得天意弄人,于我不公,我依旧坐在戏院的长椅上,浑身无力,把衣服的风帽重重地盖在头上,像一只被淋湿的小猫,想尽量留住那正在一点点散尽的体温。
风帽之下,冷峻的目光从一张毫无表情的脸上射出,我想那时的我的确是这个样子,我在风帽下窥视着眼前的一切:伙计们拿着茶水在奔走,散场的客人三五成群走出戏院,还有一些和我一样留在戏院的人,不过他们是因为睡着了才会留在这里
“请保持安静”的标示牌被喧嚣簇拥着,多么可笑,可是,哦,老天啊,这就是那群人誓死追求的生而平等,生而不得,脆弱不堪,生而平等,那是意识海中怎样一句绝望而无助的呐喊啊!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眼泪落下,可眼眶终究不愿承受太多的重量。
等我的情绪平静下来之后,目光还是落在了她的身上,尽管我一直在下意识的回避,但还是失败了。她的存在与其说夺人眼眶,还不如说是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一双红色的高跟舞鞋包裹着白皙的脚背,是那种平滑如玉的白皙,而不像老女人那般青筋暴起、苍白而丑陋的脚背,这份白皙是放肆的,不知为何,我觉得那时收到了它主人的教唆,它从脚背开始向上延伸,爬过微微凸起的脚踝,爬过纤细笔直的小腿,经过膝盖,爬上了大腿,在大腿的二分之一处,一下子隐匿在了黑色的修身短裤中,让人不禁遐想,它在那遮掩下又爬过了平整的小腹,爬上挺立的胸部,然后一处从锁骨处探出头来,与黑色的紧身内衣形成鲜明的对比,另外两处从手腕蹿出,延伸到指尖处却被红色的指甲夺去了光彩,而从锁骨出爬出的那份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它在那两片朱唇前显得平平无奇。她那黑色的长发向后梳成一个马尾,露出小巧的额头陪着那冷艳的眉毛和富有挑逗性的鼻子,一件红色的风衣只扣上了小腹位置的一个扣子,这使得风衣胸口的开合处稍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