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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到阿特斯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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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的到,虽然只是一分钟,战斗下去,去努力,去进步,不要停止。

    按照设定,不管是什么扭曲了时间,1440000分钟,经历了1440000次死亡和历练,我成为勇猛无所畏惧的人,不仅击退了让我死亡1440000次的对手,靠武力,我还让飞机上的所有人臣服。我成了飞机上的王,生杀予夺,全凭我个人决定。

    我没有杀人,我让飞机停了下来,一个人走出机舱。他们的未来由他们自己决定。

    四周真的是一片荒凉。我不可能再回到飞机上。安全、庇护,统统都不用考虑,随时可能出现的凶险会是什么,因为缺乏补给,活生生饿死;被素未蒙面的猛禽,拖入洞穴,成为过冬储藏的食粮?我躺在荒凉的沙漠上,想着生活的不知所措,坐起来我环顾四周,没有目标,我走向风吹来的方向。

    风让我清醒。我突然想到,我应该幻想的,是更美好的未来。是的,经过1440000次的死亡,1440000次的历练,我已经是顶尖的高手。凭我现在的身手,应该已经无人能及。只要我回到人类的社会,我会是拳王、跆拳道冠军、中国武术冠军。是的,只要我愿意,任何一项,只要是搏击类项目,冠军都非我莫属。

    因祸得福,我终于具备了逃脱那困住了我五年,本将要困住我一生的工作。逃脱生产线,逃脱为了控制产品质量和生产部门没完没了的争吵。

    也将逃脱单身了二十多年的命运。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之后,会有多少人为我倾倒呢?不过,我还是会选择我注目已久的,纯纯的生产线小妹吧。我相信自己,不管以后如何富贵,我的心一定不会轻易变化的。

    了不起的人,在挚爱之外,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也不为过。只要心保持不变,还在她身上,相信她能够理解。

    这一切,以前是白日梦,但现在,只要我一回到人类社会,一切唾手可得。

    是的,我要加快速度,回到人类的社会。

第二章 香港?() 
我突然想知道我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的对手会是谁。事实上,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个体格健壮的人,对拳击并不感兴趣。我最熟悉的运动员,不是打羽毛球就是打乒乓球的,林丹、马琳,他们两个才是我的偶像。但现在不同,现在的我,因为具有绝对的实力,而立志当一名拳击或者武术运动员,并期望因此获得全国人民敬仰的成功。

    是的,我将成为一个国家英雄,而不是“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这样普通的成功。

    而且,我还年轻,我将持续地做一个英雄。至少十年,奥运会金牌榜上,都会有我的名字。

    我越想越是激动不已。然而,当我掏出手机,想要搜索上任奥运会拳击冠军的时候,我才发现,手机网络不在服务区。为了出差美国,我可是专门换了号称具有全球漫游功能的手机卡。飞机在香港短暂停留之后,并没有起飞成功。不用说,我现在还在香港境内。香港并不大,没想到竟然也有网络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此刻我该吐槽香港还是吐槽手机网络公司。

    不过我并不担心,粤语我虽然算不上精通,但一般的沟通能够应付。为了出差美国,我还恶补了几个月的英语,问个路,打的到机场,这些只需要简单英语的事情,我还是能够办到。

    所以,只需要找到人,我就能够回到人类文明社会中去。

    一路上,并没有新的恐怖分子追踪袭击我。就算有,现在的我也不害怕。只要对方没有用上付费武器,我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打败他们。好吧,这不是梦,也不是游戏,我不应该这样自信心爆棚。在这个已知世界的未知零领域,我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

    然而,我觉得我走的路程,足足能够绕香港岛一周的时候,我还是没有碰见任何的东西。不止人类,连猛兽,哪怕是极小的动物、昆虫,我都没有遭遇到。大概小动物小昆虫们都害怕了我,躲了起来。因为我已经走了足足有三天三夜,在三天三夜的时间里,我没有吃任何的东西,也没有补充水源。现在的我,是又饥又渴。我敢保证,我能吃下贝爷所吃的所有以前让我恶心得想吐的东西。

    可惜,这并不能实现。我突然觉得,和贝爷有团队和制作组帮忙的情境不一样,我孤零零一个人,在荒郊野岭,行走了三天三夜,滴水不沾,小动物们全都隐匿了起来。电视里说不定都是骗人的,事实上,荒野并没有那么容易找到食物。

    “可是,这里是香港。”我在心里想,“怎么可能有这么广阔寸草不生的荒原?”

    想想,这也是自己第一次到达香港。以往就算出国,也多是从广州直飞目的地,就算在香港短暂停留,也只局限在机场里面。就是说,自己对香港并不熟悉,对香港的了解,完全来自电视。看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再走下去,我会死,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开始后悔,在飞机上的是时候,浪费的飞机餐,那是一片面包,还有一包榨菜。一想到那之前让我不忍下咽的东西,我肚子突然绞痛了起来。我原谅了肠胃的不争气。它真的是难受了。

    我发了誓,以后绝对不浪费任何的粮食,能够外带的餐厅,吃剩的东西,无论多少,绝对外带。不能外带的餐厅,绝不多点。不小心点多了,绝对要自己撑着回去。

    虽然是之后的事情,但我还是要说,至今为止,我一直坚守着当时的承诺。我几乎不浪费一滴食物。比如,吃苹果的时候,我会一整颗吞了,连果核都不放过。因为我感激上苍,在我发下毒誓之后,上苍给我送来了食物。虽然那食物一点都不好对付。

    那是一只猛兽,我从未见过的猛兽,甚至电影、漫画里,都从未出现过的猛兽。它暴露着一排獠牙,不断留着口水。

    它肯定是把我当成食物了。如果它没有发现,我流口水的速度比它还要快,它肯定会义无反顾地向我扑来。

    真可惜,它还没有在食物的诱惑前,完全失去理智。它及时发现了眼前,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而是一个比它饥饿,比它贪婪,看到它不是畏惧,而是兴奋起来的人类。

    我不能不兴奋。我已经经历了那么多次死亡,好不容易活了下来,眼看又要被活活饿死。只要是动的东西,只要不是人类和机器,在我眼里,都是食物。当我看到那猛兽的时候,我已经幻想着自己,直接攀附在它身上,啃咬它的肌肉。我已经饿得不在乎那肉是生的还是熟的了。一个饿了三天三夜,快要被饿死的人,不该有什么要求。

    猛兽觉察到我的意图的时候,它迅速停止了脚步,突然全身发抖起来。可惜我的威吓力不足,没有把它吓傻,短暂停顿之后,它猛地转身逃跑。

    我哪里肯放过它,像饿狼一样,扑向了它。像饿狼一样,我直接用牙齿,咬下了它一大块肉。猛兽受了伤,跑得更快,我没有追上它。

    还好,我得到了一大块肉,我抓起了那块肉,想要大口撕咬,但中途我停了下来。我突然想到,这一切遭遇,太过离奇,说不定,这不是上天安排,而是人说安排。

    “对,像《楚门的世界》一样。说不定,我一不小心成了某一档真人秀节目的主人公,我现在所遭遇的所有匪夷所思,都是制作方特意安排。”我在心里想。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的所有作为,都会被录制下来,传播到全国各地。所以,虽然我已经饿得不成人样,虽然我一秒钟就能够将那带着汗毛的恶心的皮肉吞噬下去。但必须表现得优雅。虽然我还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也没有恋爱的目标,但是,迟早我会有另一半,无论如何,我不能留下污点。就算做着未开化的事情,我还是要表现得优雅。

    所以,面对那么恶心本该一口咽下的东西,我还是细嚼慢咽了起来。我尽量不表现出痛苦的表情。痛苦的表情会让我的脸很难看。

    这是我迄今为止,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在这莽荒之地,我应该不顾一切,一有食物就往肚子里送。只有进入了肚子里的食物,才是自己的。

    在我细嚼慢咽,专注在怎样让自己表现得优雅的时候,我手上的肉突然不翼而飞。夺走肉的是一只巨大的鹰。它将肉从我手上抢走并不费劲。为了表现优雅,我并没有把饿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紧紧握住。

    我丢失的不止是一块肉,而是一只大鹰。不,是一群大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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