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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没一个收藏对于我来说,对于我的书来说,都算是一种肯定,我不应该因为个人情绪的原因而殃及鱼池。
那位名字叫做wmy80的朋友,(名字好奇怪!)在这里我要说声对不起了。
我的脾气严格来讲,不是特别的好,有时候会情绪话,虽然说努力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当然,这不是因为书评区的批评。
因为有批评有评论,不管怎么样也好,这都证明,我写的东西真的是有人在看。
我也知道这本书的问题再哪里。
因为是一本同人,基本的脉络还是存在的,但是也仅仅于此。
我的文笔不好,可以说,只是一个写写作文的选手。
讲真,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到底应该怎么去写一本小说,确切的说,这本书的构成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去填补的。
所以说,在逻辑上会显得混乱。
主角的定位不够清晰,完全虚构的人物,可以说在性格上,都是随着我的喜好在变化,这也是我的一个致命点。
还有关于书中的那些bug,说实话,每次写完更新之后我都懒得再去看任何的小说,也算是审美疲劳?
原著我也看过了,事实上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深究的人,一切的构成基本都是处于想当然。
但是我认为写东西就应该是这样,被框死的感觉很糟糕,但是我的处理并不足以支撑我跳出固有的框为。
既然是人想出来的,为什么不能去改。
虽然说这个事情要处于一个大的前提,说到底还是实力的问题。
书中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说大的走向,我想跳出去,但是又很容易跌倒。
可以说,这算是练笔?
也许我构架了一个完整的框架之后,写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能会好一些?
这都是本书完结之后要考虑的事情。
我这人很懒,学习成绩不好。我很喜欢唱歌,但是因为嗓子的一些问题,抽烟啊什么的,最终还是让我的这一点爱好给磨灭了。
可以说写这本书是我长这么大坚持最久的事情,每天不间断的,从一月份写到七月份,游戏都很少玩,事实上,做在电脑前面,自己的话简直就是无事可做。
看个新闻能够刷很久,也是有够无聊的。
最近也在考虑很多东西,然后就突然间想把自己圈在一定的范围。
现在很少出去玩,虽然说我还算是懂的如何与人交流,但是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傻,会相信别人。
但是矛盾的一点,就是我有很少真的把谁放在心上,可以说有些会装,总之就是很矛盾的那种。
……算了,不多比比,吐槽一会,先睡觉,明天爬起来写更新,后天考试,6000字,我的天,考试还没搞定,50分万岁吧,还有三科,就这么些要求啦,求过。
然后大三上半学期要把所有的科目都补回来,至少在大四实习之前搞定,想想就觉得炸。
第三百七十七章 尼可勒梅()
“谈话进行的还算是愉快?”邓布利多问到,在征得了福吉的同意……呃,好吧,邓布利多直接就带他从魔法部移形换影出来。
说好的,魔法部禁止移形换影呢?
“还算不错。”凡林说到,“不过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嗯。”邓布利多点了点头,他甚至连问一问凡林的意思都没有,邓布利多自己的事情最清楚的就是他自己了,他并不认为乌姆里奇能从凡林那里得到什么。
“这是?”凡林张望了一圈,他们从移形换影的空间出来就来到了这片区域。
“法国的旷野?”
“如果我的咒语没有出错的话,这里应该就是比利牛斯山的山脚了。”邓布利多说到。
“布斯巴顿真的坐落在比利牛斯山?”凡林问到,可是他看过去,这里的位置距离那座遥远的山峰。
“您确定不需要再移形换影一次?”凡林问到,这实在是太远了,难倒是有什么魔法将布斯巴顿隐藏起来了?
“哦,当然。”邓布利多说到,“我想,并不需要我们再一次移形换影过去。”
“难倒我们就这么走过去?”凡林问到,这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他是霍格沃兹派出的交换生,而且他身旁的这位就是霍格沃兹的校长,同时也是公认的本世纪最伟大的巫师。
然后两个人拜访布斯巴顿,结果是用走的?
这要是换做麦格教授一定会疯掉的,麦格教授可是很注重礼仪和威严等等的方面。
凡林记得在布斯巴顿外出拜访都是由神符马拉车出行的,虽然说算是奢侈,但是很有布斯巴顿的味道不是嘛?
想想看,华美优雅的神符马车,然后走下来一群美丽热情的法国姑娘。
无论怎么看,都要比他们这种步行要来的更为恰当一些吧。
“不要太注重于表象,很多时候这些都是多余的。”邓布利多淡淡的说到,他好像是触碰到了什么,紧接着他用手轻轻一抹,凡林隐隐的看到前面多出了什么东西。
“请进。”邓布利多说到,他示意凡林跟上,然后率先从那个貌似是门户的空洞走了进去。
凡林赶紧跟了上去。
毫无意外,他们是触碰到了魔法结界,很有可能就是布斯巴顿的防御结界。
邓布利多这样直接撕开一道门户是不是不太好?被布斯巴顿的人当做敌人看待?
凡林不禁甩了甩自己的脑袋,想法无疑是疯狂的,同时也是非常不切实际的事情,把邓布利多当做敌人?恐怕也只有伏地魔那种家伙才会这么认为。
福吉是个例外,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政治家,一个被权利冲昏头脑的蠢货,凡林觉得已经没有人可以拯救他了。
“呦,阿不思,你终于来了,我可以是等了你很久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那声音有些喑哑,就像是被人从喉咙里面挤出来的一样。
凡林抬头望去,一辆巨大的神符马车就那么停靠在不远的地方,一个坐在金质的椅子中的老人就那么静静的看着这里。
看到邓布利多进来之后,那老人脸上漏出了笑容。
不得不说,老人笑得很难看,他的脸就如同树皮一样的褶皱,挂满了岁月的风霜。
按道理来说,这已经算是风烛残年了。但是老人的令人出奇的好,至少肌肤还透漏着一丝丝的红润。这二者结合起来显得十分的怀疑,但是放在玩啥呢的老人身上,却又让人感到出奇的和谐。
“尼可,抱歉,我在魔法部耽误了一些时间,我们的艾尔先生需要附着新的踪丝,这还是第一次踪丝没到年龄就消失的例子。”
邓布利多说到,他微微一侧身就将站在身后的凡林给让了出来。
“您好,尼可勒梅先生,很荣幸我能够亲眼看到您。”
关于尼可勒梅,无论是魔法界又或者是麻瓜界,都有流传关于尼可勒梅的传说。
尼可·勒梅生于1330年。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拉丁文、希腊文,擅长书法和抄写。他在巴黎依靠卖书与抄写文章为生,也收学生,教他们抄写和画插图。经常有贵族花钱请他抄录珍稀稿本,所以他有可能抄到了炼金术的文稿。
他平凡无奇的人生在一个夜晚产生戏剧性的大转变,一位天使来到他的梦境中,告诉他将收到一本神奇书册,他必须努力研读并且透彻了解,就可获得非凡惊奇的力量。这个梦境成真了,他在他的手稿《象形符号之书》(Livre des figures hyeroglyphiques)中记载着:“我手里有一本用2块佛罗林币换来的古老庞大书籍。它不像其他的书一样使用纸张或者羊皮,而是由精致平滑的年轻树皮所做成的。封面紧密地包着黄铜,上面刻满文字或是奇怪的符号……它有以7页为一组的3组,包含着首页,每一组的第七页都没有任何文字,但在第一组的第七页上,却画着一根被巨蛇吞噬的魔杖。”
这部神秘的文献名为《犹太亚伯拉罕之书》(Book of Abraham the Jew)。尼可·勒梅在解读它之前,花费了21年时间来收集资料,最后在一位希伯莱学者的帮助下,尼可·勒梅于1382年4月25日记载了以下的话:“我总是逐字确实地随着书的指示,根据相同数量的水银来推演红石……然后就真的将水银转变成黄金了,确实比普通的金子好,更柔软也更具可塑性。”
炼成哲人之石后他将炼金所得来的财富用在慈善事业上,在巴黎修建了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