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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领军的真的是一个擅长领兵打仗的将领的话,那么为什么他至今都没有任何举措?
所以悲风领的骑士们就一边提防着可能出现的算计和埋伏,一边在沉默中行军。
他们早就经过了充足的休息,现在精力十分充沛,而敌人却是一些在半夜惊醒过多次的疲乏之辈,而且还都是一群杂兵,按照他们过去的经验来看,贵族私兵往往都不怎么能打。
他们带足了装备和补给,如果突袭不成功的话可以转而进行骚扰,等到早晨,按照他们和克雷洛夫三世的约定,在他们行军的同时,也会派一支军队过来支援他们,到了那时候,不管哪一方都应该已经很疲惫了,这时候他们这一方却有了一支援军,不管怎么看都是他们赢定了。
他们都带上了马,由于是‘支援’性质的行动,他们从悲风领带出来的士兵并不多,加上他们自己也就只有一百人,再加上今晚的行动是突袭,算上他们自己,只有四十个精锐中的精锐前来进行夜袭,所以他们也只带了四十匹马。
夜袭一个军营并不需要太多的人,他们需要做的不是歼灭,他们甚至只需要做到拖延时间就行了,只要能够拖延时间,那么敌人的伏击计划就失败了。
如果情况允许,他们会每人多带一匹马,但情况不允许这么做。
已知敌方军中有施法者的存在,想必他们在睡前就已经布置好了防御法术和法阵,触发式魔法机关更是不会少。
他们虽是骑士,但却不是对施法者一无所知,法师常用的招数他们都很清楚,至于是用来对付谁的,这就更不用说了。
一开始他们当然不会让他们的爱马出场,当敌人觉得他们是潜伏过来的时候,他们突然翻身上马,回身一个短距冲锋,绝对能够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能够击败敌军是最好结果,如果不行,那就尽量拖延时间!
夜深了,但是几度惊醒的士兵们难以进入睡眠,身体疲惫、精神困倦,现在他们的状态十分不妙。
在第二次‘敌袭’警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试图去追击过前来骚扰他们的敌人了,但是他们可没有学过如何在深夜的树林里追踪敌人,所以,理所当然,他们跟丢了!
后来他们又追了两三次,但是却依旧没见人影,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些斥候需要对付的敌人和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等级,所以他们当然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敌人能够跑得那么快。
甚至直到现在,他们都不知道他们的敌人究竟是谁。
不仅他们很难受,佣兵们也不好受,他们原本能有一个很好的休息,但是却都被那些士兵给搅和了。
往往都是刚睡着没多久就被重新活动起来的士兵给吵醒了,惹得他们现在完全没了睡意。
既没了睡意,也完全不敢继续睡了。
看情况就知道,敌人已经摸清了他们的位置所在,说不定连军队构成和人数都已经摸清了,在他们看来,今晚极有可能会发生一场战斗。
如果只是单纯的骚扰,根本就不需要这么频繁,而且现在已经快凌晨,如果说今晚没有一次偷袭的话,那些敌人根本不需要持续这么久的骚扰。
这是过去的经验和在直觉的影响下判断出来的,不管那些士兵是怎么想的,佣兵们都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并且拿起了自己的武器,就连施法者都已经开始准备法术了,因为睡眠不足而带来的负面状态能暂时通过药剂来抵消掉,只要之后能好好的补觉就行了,与副作用相比,还是自己的性命更重要一些。
他们虽然是‘战争鬣狗’,但他们可不认为他们不参与这场战斗的话就能幸免,那不现实!
奥格威格洛克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总感觉情况有些不对劲。
本来想让小伙子们好好休息一下,不然本来就很困难的任务就变成完全不可能完成了。
那些该死的‘法师娘娘腔’,还有那些该死的‘贵族肥佬’,如果不是他们拖累了行军的话,他们早就已经到达这里了。
现在他有理由怀疑就是那些死胖子暴露了消息,不然如此隐秘的行动怎么会被敌人知晓?
他们凌晨出发,自己的替身在晚上的时候应该还去参加过一次晚宴,军营方面,自己也吩咐过让他们‘一切如常’,就算早、中、晚三餐浪费食物也要让这一次伏击计划顺利进行。
已经如此隐秘,敌人是怎么发现他们踪迹的?
思来想去,奥格威格洛克怀疑到了那些贵族身上。
他是军人,十分厌恶那些到了这种时候还依旧‘骄奢淫逸’的死胖子,原本他也并不想怀疑到他们身上的,但是只有他们才是最有疑点的!
可是如果不带上他们的话,他们的私兵也不会听从他的指挥。
“敌袭——”
奥格威格洛克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愣了一下,直到声音戛然而止,他才反应过来。
他抄起了放在一边的盾和剑,冲出了帐篷,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和他一样装备着半身甲且拿着剑与盾的‘战士’。
他还看到从那个战士的剑上飞出了一道气刃,那道气刃直接飞向了法师们的帐篷那里。
奥格威格洛克沉默地提起骑士盾,开始了冲锋。
砰!
盾牌与气刃相撞,奥格威格洛克身前的盾牌没有丝毫晃动。
“剑圣?”奥格威格洛克问道。
“骑士!”托索罗骑士摆出了一个骑士礼,“凯姆托索罗,悲风领骑士!”
奥格威格洛克知道他是躲不过去了,如果他不动手的话,眼前的这位骑士甚至能够单人屠杀整个营地。
“奥格威格洛克,瓦略领骑士!”
下一刻,双剑交击,火花绽放。
第154章 公正之道(一)()
沉默的格鲁什点了一杯果汁,原本他就不喜欢喝酒,虽然圣骑士并不禁止这个,教会中的戒律也没有那么多,但他就是不喜欢。
他听到了耳边传来的恶意笑声,那些冒险者的嘲笑都被他听入耳中,不过他并不在意。
如果是以前,他还会试图和他们争辩一下,但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这个心情。
趁着这个闲暇功夫,他拉下兜帽,从怀里拿出了一本书,这本初版刑法直到现在看起来依旧很新,就算翻开书面之后,看着书页的折痕和用来当作标注的书签就知道这本书已经被翻看了许多次、被细读了许多遍,但是它依旧很新。
这是格鲁什的‘宝物’,千金不换的珍宝。
看到格鲁什翻看书籍之后,有几个冒险者的笑声倒是笑了一些,但是在酒馆中,喝醉了酒的冒险者可是很会闹事的。
他们自己生活不如意,所以他们也看不惯别人生活过得如意。
几个肌肉结实的冒险者拿着酒瓶,一边往自己嘴里灌着酒,一边向格鲁什这边走来。
啪!
一个手掌排到了格鲁什面前的木桌上,格鲁什安静地合上了书,抬头望去。
几个冒险者围在了自己身边,一个手里拿着酒瓶的冒险者用手撑着自己的身体,粗声粗气的问道:“喂,小子,新来的?嗝!”
说着,他还打了一个酒嗝,惹起了一片低笑声。
“是的。”格鲁什很诚实的点点头,“我是刚刚来到这个城镇的,你们有什么事吗?”
几个冒险者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新人’,这时他们才注意到格鲁什身上穿的是一身半身甲,虽然看起来有点脏,但绝不破旧。
‘硬茬子!’几个冒险者在心里下了判断。
为首的冒险者从格鲁什眼前的木桌上收回了自己的手,眯了眯眼睛,“小子,初来乍到,想来什么事都不知道吧?你问我,给我们个赚酒钱的机会,这附近没有什么事我们不知道,消息灵通的安德鲁说的就是我。”
只要不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冒险者都是一群老油条,格鲁什看起来不好惹,尽管他们也不觉得他们打不过,但他们欺软怕硬,如果无缘无故惹上了一个不好惹的对手,让他们受了损失,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只不过是想要找乐子而已,如果因此让自己受了伤,那可就不太值当了。
听了他们的话,格鲁什却皱起了眉头,微微摇头,“虽然我确实有些事情想要问问,但我身上没有什么钱。”
如果可以的话,他当然想要得到一些情报,不过作为一个圣武士,他身上并没有多少钱,他来到酒馆,就是为了从周围的人的聊天中获取一些情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