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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种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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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眠原来还看智商的?

    徐朗歪着头,自己能顺利被她催眠。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智商比较高?

    如果让林晓知道徐朗此时的想法肯定喷他一脸:少年你跟个傻子比智商,你也好意思!

    “放心吧,咱们住在黑熊岭那种偏僻地方。他一个傻子,就算他愿意,他家人也不会愿意跟他折腾的。”

    林晓想了想伍家那些极品,摇摇头,“不好说。”

    “实在不行咱们就让官府来解决,吓唬一吓就好了。”

    林晓也没旁的好办法,只好先放下了。

    两人去了文远书行。掌柜的看到两人就笑了,“巧了,东家昨日过来。正想找二位呢。”

    知道是《痴情泪》分红的事儿,林晓和徐朗中午就跟着掌柜的去了百味楼见方文远。

    方文远虽然是个商人,却也有一股东北人的爽朗劲儿。“这是三十两银子,第一个月的分红。”看到林晓挑眉。方文远笑着道:“别嫌少。上个月只卖了半个月,许多人还不知道这书,这还只是开始。这个月才开始几天,府城那边简单统计了一下,盈利就要比上个月多。”

    林晓这才释然。

    万事开头难,这也能理解。既然是半个月的,那就算了。不然就这么丁点儿银子,他还以为方文远私吞了呢。

    “账本我也带来了。两位可以先查账。”

    不得不说,方文远做事儿还是很靠谱的。

    徐朗和林晓也没有说什么信得过方文远不用查账之类的胡话。亲兄弟明算账,这种生意合伙人之间就更是如此。

    两人也不避讳方文远,当即算起来。徐朗本就出身世家,查账这种事儿难不倒他。林晓虽然对这古代的记账体系不大明了,徐朗简单说了两句她也就明白了,算术她还是会的。

    伙计客气的送上来两个算盘,两人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让人准备了纸笔,两人在纸上随意记了一些阿拉伯数字,在方文远眼里却跟天书一样,看他们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看完了一本账册,愈发吃惊。

    文远书行是幽州府最大的书行,在每个县城都有分店。

    徐朗速度飞快,林晓那边渐渐的上手速度也提上来。

    方文远让下人吩咐晚些上菜,他也不着急,就笑呵呵的看两人算账,一副问心无愧的模样。

    大半个时辰过去,两人把三十几本账册都算完了。对了一下数目,两人点了点头。

    “怎样两位?”方文远胖嘟嘟的坐在椅子里,像是个弥勒佛似的。

    “方老板办事我们自然是放心的。”徐朗客气的把账本推过去,“账本没问题。”如果不是这方文远作假,那这人就真是个办事儿讲究的。

    方文远也是个妙人,“不是我吹嘘,两位跟我做生意不用担心。我方文远虽然是商人,却也是文人,尚且有几分文人的傲骨……弄虚作假的事儿我不屑,也不在乎这几个银子。要是觉得亏本当初我就不会答应,所以二位跟我合作不用多心。”

    都说眼睛是一个人心灵的窗户,林晓在方文远说话的时候始终盯着他,见他目光清澈,暗自点了点头。

    “如果信不着方老板的为人,我们也就不跟您合作了。”林晓笑眯眯的,“我都饿了,快让人上菜吧。”

    方文远呵呵一笑,“林姑娘这么一说我也饿了。”他也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话点到即止。“巧了,今儿这百味楼收了一头鹿,我点了几道菜,徐兄弟、林姑娘尝尝,这鹿肉可不常见。”

    两人心里闷笑,情知是他们黑熊岭那一批猎物,并不说破。

    一顿饭宾主尽欢,方文远喝了几杯酒,拉着徐朗热络道:“徐兄弟那志怪小说写得好,就是太短了,要是能有一本像是《痴情泪》那样长的看着就过瘾了。”

    徐朗自然可以写长篇,只是……“这志怪小说并不好卖吧,偶尔为之还好,长篇我看就算了。”他也不是专业做这个的,虽然脑子里故事不少,总写这个也不是长事儿。

    让徐朗写志怪小说纯粹是方文远个人爱好,他也知道这有点儿强人所难了。

    倒是林晓突然道:“其实,不见得非得写长篇的。”她放下筷子,“可以把那些短篇的志怪小说整理一个志怪小说文集,一样可以装订的好一些,也不用太多,只走精品路线卖给那些财大气粗的客人就好,这样赚钱更快。”人傻钱多的富二代败家子多了去了,就比如付问琴那个二货,不就是喜欢收集某一类书吗。

    “这样也行?”方文远眼睛一亮,觉得有利可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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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好价钱

    “我看行。”徐朗笑着点头,“其实不光志怪小说,某一类书都可以这样组合着卖,譬如那些特别热销的书籍,可以附赠一些新书,也当是提前宣传了,当然了,赠送给什么人还是要方老板自己掌握。”

    方文远和徐朗都是做生意的行家,而林晓有不俗的见识,三人倒是聊了一下午。

    眼瞅着时候不早了,徐朗和林晓告辞。

    见徐朗又买了些药材,林晓奇怪道:“上次不是买了那多吗?”怎么还买药材上瘾了?

    “上次那些是留着常用,这些是为了泡药酒。”徐朗神秘一笑,“回头你就知道了。”鹿鞭酒这种东西,你要是跟一般姑娘说铁定挨大嘴巴。可要是跟林晓说……徐朗想到怀里那一百两银子,就能想到这丫头一副财迷的样子。

    回去的时候徐朗雇了一辆牛车,另外买了一百斤刘家烧锅的高粱酒,好家伙,一下子十几两银子进去了。

    林晓暗自磨牙,这家伙,也开始大手大脚了,回头要是赚不回来这么些银子,是把他卖到妓|院呢还是卖到妓|院呢?

    就徐朗这姿色,应该能值百八十两吧?

    徐朗那边乐颠颠的购物,可不知道已经得罪了某个财迷的丫头。

    结果,回家徐朗把事儿说了,林晓就迫不及待的道:“需要什么,我来动手。”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早忘了要卖掉徐朗赚钱的事儿。

    她跃跃欲试的。恨不得把整头鹿都炮制了给付问琴送去。

    补吧补吧,把身体养的棒棒哒,不然我们赚谁银子去。

    “这三头鹿咱们都卸了。回头把鹿肉卖给付家就行。”剩下能做药材的部分,徐朗准备自己留一部分。

    林晓别的本事不行,拆卸生物绝对在行。

    忙活了一个多时辰,两人就把三头鹿肢解了。

    “回头自家留一些吃,给赵大哥送些,就都卖给付家吧。”林晓看着那堆鹿肉,笑眯眯的。“付家那么土豪,这么多鹿肉怎么也能卖几十两银子。”还有三堆鹿茸,这些东西才是最值钱的。另外那三个鹿鞭……“徐朗,多泡几坛子酒啊。”

    徐朗嘴角抽搐了一下,姑娘,你觉得你跟一个正常的男人说这话靠谱吗?

    好吧。林晓不算女人。她是女汉子。

    “我准备泡三坛子鹿鞭酒,都是上好的药材,给付问琴留一坛,等他喝好了。”徐朗笑笑,不再说话。

    林晓马上心领神会,“少年,我发现你变聪明了吗。”果然在自己这个英明神武主人领导下,能让人脑子变灵活。

    少年挑挑眉。我本来就很聪明好不好。

    徐朗割下来十斤左右鹿肉留着自家吃,现在天气还没彻底冷下来。顶多放个三五天就放不住了。林晓知道他是给自家留的,忙道:“多留些,回头我做些鹿肉干放着。”吃货的人生,有时候赚钱也比不了想要吃美食的欲|望。

    徐朗又挑好肉给她留了十斤,另外切了两份大概五斤左右的肉,“我先给里正家送一份。”一个村里住着,很多事儿都绕不开里正。

    林晓明知道徐朗这么做是对的,还是不情愿道:“便宜他了。”这鹿肉几十文钱一斤呢。

    徐朗知道她介意何家兄弟的事儿,可有时候就是这样,村子太小了,大家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有时候不能太过介意,难不成你以后都不跟对方来事了?那只会让人说你不懂事儿。

    这都是这个年代信息、交通闭塞没有办法的事儿,毕竟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团体,有时候你是需要村里人帮助的,真得罪了反而不好。

    要说付问琴办事儿还是比较靠谱的,徐朗从何家回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跟人打听路的付家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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