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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根本没有看我,空洞的目光穿过我的身体,定格在后方,干瘦的手向我抓来。我想我应该逃跑,事实上我的确打算这么做,但是我发现,我的脚动弹不了。
整个人像被强力胶水粘在原地一样。
周围的空气开始凝结,吵闹的声音一下子消失了,街上的人都不见了,我被热闹的街抛弃了。
粘在原地的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双干瘦的手向我抓来,一点办法都没有。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像任人宰割的鸡一样被人掐着脖子,喘不上来气。
据说人临死之前都会看到走马灯,我看到了自己的,从小到大,乏味的场景飞快地在我眼前快进,最后定格的是清明面无表情的脸,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还真短暂。我下了一个结论。都到这时候了,还有闲心评论自己的人生。
真乐观。我又下了一个结论。
脖子上的力量加大了,我已经没有理智再欣赏走马灯电影了,缺氧的痛苦整个儿支配了我。眼睛变得模糊起来,浑身的感觉都集中在掐住脖子的那股让人窒息的力量上了。
好难受,好难受,想要挣脱它的想法占据了我的一切。
右手变得很热,戴着手链的地方燥热难当。
我被人轻轻推了一下,脖子上那股力量忽地消失了。双腿一软,几乎要跪倒在地,空气重新涌入,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从来没有觉得可以自由呼吸的感觉这么好过。
我努力想要看清眼前的情景。木讷的男人仍旧维持着掐住我脖子的姿势,只是手腕被另外一只手牢牢地抓住了,苍白得几近透明的手,修长的指节节节暴出。黑发在风中飞散着,露出英气逼人的脸庞,另一只手稳稳地扶着我。
是清明。
意识到这一点的我放下了心,然后毫不客气地晕了过去。
※※※
被手机铃声唤醒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钟了。
头有点隐隐的疼,真是好长的一个梦。
熟识的编辑发来信息,上一单稿子全部通过。真是个好消息。
虽然时间还早,我还是磨磨蹭蹭地从被窝里爬起来了,初秋的阳光很灿烂,拉开窗帘,房间里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我盘算着要不要大扫除一下乱成一团的房间。
斜对面的空置房子好像又租出去了,搬家公司的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朝里搬东西,我暗暗猜测,这次的住客可以坚持多久。那幢房子里面有什么存在着,日久生成的陈旧、坚持、腐朽,处处洋溢着不容侵犯的气息。
每次从外面经过,都会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漂亮的雕花窗户后面,有双眼睛淡漠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
直觉上那是无害的,我也不想探究那是什么。存在的东西都有它的意义。
这房子很有些年头了,一砖一瓦都很有派头,处处散发着陈旧的味道,虽然房子漂亮,地理位置也不错,租价也合理,但是房客,总是住不长。我记得最长的一位好像住了两个月,搬出去的时候已经精神失常了。
不知道这位能坚持几天。我默默地为未曾谋面的邻居祈祷。
说起来,对面的邻居也是个怪人,对面是幢三层小楼,一二层的房客我都见过,唯独正对着我的三楼,从来没见过主人的面。一度我都以为没有人住,但整理得干干净净的窗台,生气蓬勃的盆栽,一切都表明着这里的住客是个手脚勤快的人。晚上有时甚至还传来悦耳的钢琴声。
收回猜测邻居的闲情逸致,哼着歌儿打开水龙头,不经意地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看到了挂在手腕上的手链,挺漂亮的,嗯?等等……我什么时候买过这种东西?
哦,是遥给我的。
遥?清明、差点要了我命的奇怪男人、怪异的街道,脑海中最后的记忆是清明的身影。脖子隐隐作痛,昨夜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太真实了。
真实得可怕,我鼓起勇气,飞快地朝镜子里瞟了一眼,果然,脖子上有青紫的手印,不是梦。
脖子上的痛感和晶莹的手链处处提醒着我,昨晚的经历不是一场噩梦。只是我单方面地不愿想起罢了。
我已经惹上麻烦了……爷爷。
晚九点后上班,凌晨六点下班。
晚九朝六,乍一听还以为是朝九晚六,很标准的作息时间。事实上,有哪家旧货店会选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间营业啊?除非……除非根本不想让客人上门。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家店根本不是给正常人开的……
想到这点我觉得脖子更疼了,但是有点怕的感觉远远抵不过遥的承诺带来的诱惑。
遥在我耳边说的那句话是,我可以改变你的阴阳眼体质哦。
对于一路倒霉着长大的我来说,这句话无异于天降甘霖及时雨,遥的确很奸诈,看中了我的死穴。
但是,为什么我签订契约书之后看到的奇怪的东西反而比平时还要多……遇到的危险也已经上升到了实质级的,我不无郁闷地想着,如果不是清明的话,那我现在已经到阎王爷那里去报到了吧。
为什么清明会出现在那里呢,是来救我的吧?之后的记忆断掉了,是他把我送回来的吗?想像力一旦展开就难以停下,想着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弄清对方身份之前,还是先划清界限比较好。
总之,离九点钟还早,难得的好天气,收拾房间比较重要,我不想闲着。
贴在屋子四角的符咒有些松动,是师弟上次来的时候更换的,已经很久了。朱砂的颜色已经有点黯淡了,师弟应该又快来了吧,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来探望我,在某种意义上帮我清理住所,加固结界。
刚开始是爷爷,现在是师弟,没人照顾就活不下去的我,其实就是个废物。
也许是太久没有跟人面对面的接触,也许我实在太想摆脱这种体质,总而言之,我轻率地答应了遥。
无论在哪个世界,契约都是很重要的。
即使硬着头皮,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了。
清静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天色逐渐变暗,对面公寓已经亮起了灯光,床头的时钟显示着,八点钟了。
检查好了随身物品,我关上了寓所的门。
守时是个好习惯,我更是将这种习惯发扬到了极致。提前了一个小时出门,尽管只要十几分钟就可以走过去,但我不知道路上还会遇到什么,我是保守派,上班第一天就迟到并不是什么好事,尽管只是一个店员而已。
感觉很微妙,我很少会在六点以后出门,夜晚是那些东西活动的时间,在阴影里,有些东西总会变得大胆起来。远远地观望着,胆大点的靠近围在你身边,让人头皮发麻。
路过那幢房子的时候,我朝里看了一眼,灯火通明。被人窥视的感觉消失了。
街上很热闹,是我熟悉的街道没错。但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好像空旷了点。
我小心地沿着大路中间走,这是我长年养成的习惯,避开阴影,尽量避开那些喜欢徘徊在阴影里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为什么会觉得空旷了,一路走来,阴影里一直都很干净。魑魅魍魑荡然无存,这真不正常。
习惯是件可怕的事,因为我居然觉得清净的大街反而不正常。
也许我脑袋烧坏了,我决定测下温度,比我行动更快的是另外一只手,冰冰凉的,碰到额头的时候我生生地打了个寒战。
“看你一脸痴呆地站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发烧了。”
遥若无其事地把手收回来,绕到我面前。在背光处看,他的眸子是琥珀色的,在暗处微微地反着光,这情形让我想起了某些猫科动物。
我怔怔地看着他,问了一句话:“你是狐狸精吗?”
一记栗暴落在我头上。
“不要拿我跟那些下流的生物比!”遥板起了脸,“我比它们高贵多了。”
“那你是什么?”
遥没有回答我,因为他手机响了,“都快九点了,再不进去要迟到了。”
他看了手机,一只狐狸精居然会有手机……我着实吃了一惊,看来无论哪边的世界,都在与时俱进啊。
大概是我脸上的惊讶过于明显,他无奈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原始社会来的吗?”
我摇摇头,“不,只是狐狸精一般都神通广大,根本用不上手机吧。”
我清楚地看见遥头上的青筋暴了出来。
“我才不是狐狸精!”
手机划出一道抛物线,落在我手里。遥头也不回走在前面。
我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不敢说话。
识时务者为俊杰。
没走几步,就看到店门了,老远就看到了清明,就那么斜斜地倚着门,玉似的脸上面无表情,灯笼投下柔和的光,衬得整个人都生动了几分。看到我们,他转身进了屋里。
不知道为什么,身边的遥低低地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