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距离较远,金芸却没有错过商人的表情,虽然没有惊叹,却带着欢喜。
金启武含笑,本先被重物压折的腰直挺起来,即便殷勤,却不低微。
也没过多久,他便向回走来,脚步轻快,面色神采奕奕,不用他们去想就知道结果如何。
永新却还是赶紧迎上前,期待问道:“二叔,如何?”
“走,买肉回家。老子都快忘记荤腥味了。”前几日小舅上门,老娘做了一碗肉,可到底他没敢伸筷子,只能张大鼻孔闻着肉香味。现在银子在身,金启武哪会不舍得。
永新忍不住咽咽喉咙,又继续磨着二叔追问。
金启武被缠的没法,伸出手比了两根手指。
“二两?”永新咋舌,手就往兜里掏:“我这还有五根,那不就是五两银子?”
“愣傻子,是二两一根。”金启武抬头傲然,却没注意到自己的手都还在颤抖。
永新惊愣的停下步伐,走到后面的金芸差点就给撞上,她绕过继续向前,等他醒神过来自会跟上前。
金启武心中跳跃,还想继续说道,转头却发现跟在旁边的是没有一点喜悦的小妹,嘴角翕翕合合却憋不出话来。
好在到了卖猪肉的地方,他伸手在猪肉上触摸一下。
“兄弟,都是新鲜的,来一些?”张屠夫拧起一块连瘦带肥的五花肉就递上前。
金启武感觉到手指上有些粘腻,就知道屠夫说的不假,瞧着白花花的肥肉带着鲜红的瘦肉,显然新鲜的很。
“都什么价?”金启武又赶紧添上一句:“老哥,都是码头混的熟人,你可要算便宜点给我。”
“好说,你顺便问问,码头上数我家价格最公道。”张屠夫爽朗一笑,拿着砍刀对着摊在摊铺上的肉指画道:“五花肉十文,纯肥的你给十三文,瘦肉算你八文好了。”
兜里有钱,金启武心中有底气,他豪气道:“瘦肉太柴不要,肥肉给我来两斤,五花肉再来一斤。老哥我要了这么多,你再给我少一些。”
“少不得,再少我得喝西北风,还哪能养家糊口啊。”张屠夫拿着砍刀的手摇摆的厉害,惊的金启武暗退半步,生怕他手中的砍刀甩掉。
“那给添上三根骨头。”金芸忍不住开口,以前的她最喜欢的就是海带煲筒子骨,海带她来到镇上这么多次,没还见到过,煲个筒子骨汤也能解解馋不是。
“那可使不得,一根大骨头就得三文。”张屠夫嘴上拒绝着,手却快速的从旁边的笼子里掏出三根硕粗壮的骨头。
金启武看着上面的肉被刮的干干净净,不带一点肉沫,面上不由有些嫌弃。可难得小妹开口,他又不想拒绝,便说:“老哥,一起四十文,咱下回还继续照顾你的生意。”
还准备着屠夫拒绝,那就没办法了,哪知道。
张屠夫稍加思索,便点头同意,“成。”
他利索的将肉割好,用油纸抱住,又拿了根麻绳捆绑牢实,递过去后说:“承惠四十文。”
金启武伸手掏袖带,伸的老长,悉悉索索忙活了半天后,才抓出一把,又将铜板放在摊铺上又仔细数了一遍。
身后的永新这才赶来,看都二叔手上提了两三个油纸包,不由吓到,买上这么多,回去可不好交差。
“你小子怎么这么慢,提着,咱们打道回府。”金启武刚说完,就被永新扯住袖子。
“二叔,买这么多,回去祖母定会责备的。”
金启武甩开,说道:“卖钗子的钱没动。你别忘了,我可是掮客,卖了东西那是有抽成。”
“抽成?有多少啊,二叔。”永新好奇问道。
“一两就有二十五文,出售的价格越高,抽成那是翻倍的涨啊。”金启武感慨,这是他第一笔生意,虽然比起扛货物来得钱多,心中的喜悦却不是价钱的多少来决定。
这证明,他也是成功的,他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坚定了心中本以摇摆不定的信心。
第五十四章:汤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回城的路上,金启武大手一挥,自掏腰包坐马车回村,兜里带着回去交差的四两银子和仅存的四文钱。
到村子里的时间还尚早,金芸刚进村,就瞧见和伙伴嬉耍的两个小侄儿。
金启武只顾往前冲,哪看到旁边的两个宝贝儿子。
先不说永革,满是童心的围着树干打转,永华却是时不时盯着村口。
看见熟悉的三人,其中一个更是提着大包小包,他两双小腿发力,快速的奔向其中一人。
抬起小脸,可怜兮兮的道:“大哥,是有好吃的吗?”
永新还没开口,就被金启武将儿子扯了过去,他用手抹着儿子的脏脸说道:“瞧你玩的一脸是泥,回去你娘准的说你。“
“娘才不会说。”金启武手虽没佣劲,手掌上的老茧却磨得永华生疼,他挣扎想继续去大哥那边要吃食。
金启武听得脸色一暗,孩子他娘到底还是没原谅他,连两个儿子都被忽视,以前虽不说是严谨管束,单也不任之不管。
他从衣兜里掏出包着糖葫芦的手帕,他拿出两个递过去,说道:“你和哥哥一人一个,也别外面玩得太久,今天家里有肉吃。”
永华听得两眼放光,拿着一颗就快速包进嘴里,他含糊不清的说道:“肉?”
金启武点头,松开手让他去玩、
永华哪还舍得走,包住他爹的腿就不愿意离开。
远处的永革看到弟弟好像不过来要跟着爹一行人回去,他不由有些不舍,不想这么早回家,还想继续和伙伴玩耍。
哪想到弟弟一下就被爹抱起,还转身向家方向走去,他也只能黯然和小伙伴们道别。
他迈着小步子跟着前面的人,走着走着居然就到了金芸旁边,想咬着指头想了一会,就抓着她垂下的手,仰头说道:“小姑,抱。”
“自己走。”金芸拒绝,被小手牵着的手并没有甩开,脚下的步伐也不由放慢,带着他慢慢向前。
一高一矮,倾斜的影子看上去很是温馨。
今日对于金家来说是不同的。
金蒋氏就算对二儿子买回那么多肉有些怨言,也抵消不了拿到手中银子的兴奋。
“老大家的,去发些粉条,在到地里摘些青菜。咱们今天就吃猪肉炖粉条。”金蒋氏指挥着,张着的嘴就没回笼过,她加上一句:“大锅的!”
现在天气炎热,生肉搁上几天准得发臭,买都买回来,金蒋氏哪舍得放坏,干脆吃到饱为止。
家里顿时忙成一片,几个小的更是围着灶屋直打转,闻到里面飘来的肉香,头就伸进了灶屋,可惜被禁止进去,下半截身子还待在门槛外,上半身扶着门框就伸进了里面。
金芸这时候也没闲着,拿着三根筒子骨就去了炉房。
骨头上不带半点肉沫,就算熬出来也只有汤喝,还带着一股子腥气,金蒋氏看了一眼就扔在旁边,还当时卖肉来的搭头。
也这是如此,被金芸顺手摸去。
炉房虽然比不上灶屋,到底也还是有条件,她将铁匠炉生起火,用得是永新平时都很舍不得的炭火。
用得是之前炼制配方的炖盅,这还是金芸在灶屋里找到的,当时炖盅被放置在角落,表面生了一层灰尘,握住把手还是断缺。她来了这些时日,都没见过家里有煲过什么汤,显然是闲置许久没用。
金芸用过之后,清洗干净也没讲东西归元,而是放在了炉房,以后迟早用得上。
没想到不过几天,就又能派上用场。
这里没有菜板,金芸找了个木墩,用清洗干净的手帕铺在上面,悬挂在屋梁下的菜刀还在,她举起菜刀,不轻不重的落下,一截筒子骨被劈两半。
刀起刀落,三根骨头变成数块。
铁匠炉上的水已烧的沸腾,她将骨头放进去,等清水变得浑浊,上面浮出层层血水后倒掉后,清洗血沫,连着井水继续煲在铁匠炉上。
汤的腥味很好去除,丢进几片生姜即可,金芸来到这里不久,就发现这个世界也是有生姜。
有些差入的是,生姜并没有拿来做菜,而是用于驱寒,只要天色稍变,几个小家伙打个喷嚏,金蒋氏就会熬上一碗生姜汤。
生姜汤里自然不会放糖,味道极冲,非常不得人喜爱。
就是年纪大一些的,喝进嘴时也会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