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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冥之中,果真自有天定吗?
因果,从来没人看得透,也没人说得清。冷七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普通,所以他很快放弃了心中的疑惑。
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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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镇子,或者废弃的镇子。从此以后,此地便再没有任何不同。
唯一还有牵扯的,便只是岳富这个让人尊敬的老人,和对于岳富的承诺了。
执念散去的念萝残魂,就真的只是一道残魂了。冷七小心的放在刘元青留下的安魂棺内。
伸个懒腰,身上的道袍脏得不成样子,是该洗洗了。
转过身,冷七愣了愣,突然笑了。
“驴日的!你小子!你小子!”黄标一脸狂喜,说了半响,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最后冲来狠狠捶了两拳。
马子在不远处微微一笑,冲冷七竖了个大拇指。
刘三爷拍着大腿张着嘴傻乐,黄标问他,“你乐什么?”
三爷依旧呵呵傻乐。
没人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不远处,正抽着烟的李梦凯忽然摘下墨镜吐了个烟圈,
“本少守着这镇子守了将近一年都无从下手!得!跟老头子打赌打输了,还真有人能不伤一毫的把这地解决了!”
李梦凯叹口气,重新戴上墨镜,今个太阳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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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夜色中的岳富的灵魂浑身都似泛着一层银白,这是积下的功德。
岳富依然那样背着手,把这已成一片废墟的镇子看了一眼有一眼,最终收回眼,眼中再无一丝眷恋。
冷七几人冲岳富鞠了个躬,岳富叹口气,转身一步步走去,每走一步,身影就淡一分。最后消散。
在黄标背后躲着的刘三爷伸出光秃秃的脑袋,
“额社,到咧地方可包忘咧洗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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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七几人走到地方的时候,姜兴国微弱的几乎已经探不出鼻息,嘴唇干的能揭下一层死皮。
“今天……出太阳了!真好!”姜兴国没有睁眼。
“白建华两年前已经死了!”冷七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跟他说白建华的事情。
姜兴国奇怪的沉默了,良久才努力做出一个笑容,“既然……陪了我这么……长时间!我……又何必……在意……他……是谁呢?”
把姜兴国背到那个大院子里后,在一个角落里几人找到了因为本能畏惧阳光的念萝主魂。
冷七打开那口小棺材,迷蒙的白烟中,念萝的残魂飘出,不用冷七马子做些什么,已经飞向了念萝主魂,最后合在一块。
姜兴国突然挣扎着从黄标背上下来,面上出现一抹不正常的潮红。
姜兴国颤巍巍的走向一袭红衣的念萝身畔,豆大的泪珠滚落。
“姐……姐姐!”姜兴国轻声喊了一声姐姐,就像在喊一个熟睡中的人醒来一般小心翼翼。
顾念萝醒来的时候,冲着冷七几人盈盈一拜,“我有一封信,在我以前的住处床下,倘若几位回京,希望能亲手交到家父手中!念萝拜过!”
冷七点点头。
顾念萝看向姜兴国,半响,才叹了口气,“傻弟弟!”
姜兴国脸色更红了,憨憨的笑道,“我不傻……”
当马子点起引魂香,冷七念起往生咒的时候,念萝的身影开始淡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顾念萝已经消散不见。
见姜兴国依旧站在原地,黄标有些担心的喊了他几声。
冷七拉过黄标,轻声道,“别喊了!他……死了!”
到死,这个刚过了二十岁却衰败的像一个老翁一样的大男孩都不曾对她说出一个“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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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念萝背下了因果,注定是轮回不了人身的。至于姜兴国,冷气更愿意相信他的魂魄伴随着念萝一起去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在谁也不曾见到过的黄泉路上,他们相陪在一起就好。
ps:第二更!
第六十三章 76年
七六年是最复杂的一年,也是最紧张的一年。
刘三爷走了,和李梦凯一道回去了。走之前把那台凤凰牌收音机留了下来。
我和马子还有黄标三个人因为身份的问题是不能回去的,只能在之前姜兴国住的那个院子住了下来。
当初找到了些种子,中了一块勉强算得上“庄稼”的地。三个人撑不死饿不着的待了下去。唯一与外界的交流方式就是那台因为电的缘故每天只舍得开半个小时的收音机。
接近年底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几乎快成了野人,每人顶着到脖子跟的头发。衣服破了就补破了就补,补得像个龟壳。
那段时间,马子夜里经常望着天上的星星出神,有时候一看就是半夜。
我问他怎么,马子说,明年可能会很不好,天上落了三颗最亮的星星!
后来证明,马子并没有说错。那年的三月八日,离我们不知多远的吉林,下了一场罕见的陨石雨。
而不多不少整整两个月前的同一天,我们从收音机里得知,那个独一无二的总理去世。
随后的四月五日我们从小所熟悉的**广场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载入史册的运动。
那一年的神州大地是动荡的,七月份我们得知了德高望重的朱元帅去世,标子伤心了很久,他的父亲算是朱老元帅的嫡系,老元帅还曾摸过他的头。
而同一月,一场地动山摇之后,一个城市几乎从这片神州大地上消失,那一年,阴兵借道的事传的沸沸扬扬。
而当人们还未曾从这应接不暇的一则又一则的消息里缓过神的时候,九月份那个站在这个年代最巅峰的伟人的去世无疑是再一次震动了这片神州大地。
那一年,是丧年。所有人几乎都是从哀悼中度过的。
最重要的是,66年开始的那场轰轰烈烈却面目全非的运动,到那年彻底宣告结束了。十年的动荡岁月,不知改变了多少人。
八年了,我和马子标子三个人兴奋的大吼,大叫。
“我们终于可以回北京了!”标子疯了一般的围着村子奔跑,发泄着心里的情绪,“北京!我要回来了!哈哈,爷们要回来啦!老北京啊,爷们想死你了……”
我和马子一样不能平静,只是在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那老头,我爸,我妈,还有哥哥姐姐。那一刻竟从未有过的想念。
来的时候,十一岁,那年十九岁过了一大半快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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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处,我们没什么可留恋的。所以那年十月份的一天,我和马子标子三个人简单的收拾了下,因为实在没什么可收拾的。
我们准备回北京了。
我们走了一个星期,终于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晚上,我们终于看到了弯弯曲曲蛇一样盘绕在土地上的铁轨。
那列火车是运煤的,行驶的并不快。漆黑的夜空里,车上的人是注意不到我们的。我们三个忍着浑身湿漉漉带来的冰冷不适感攀上了那列火车,滚到了一块又一块硌的身子生疼的煤块上。
我们压根不知道那列火车是开向哪里,可我们依然开心的想大笑。
第二日雨停了,干粮吃完之后,我们窝在煤堆里饿了两天,在饿的准备啃煤块的时候,火车停下了。
趁着车站检货的疏漏,三个“大黑猴子”悄悄地溜出了车站。
路上的人看流浪汉一样看我们,可我们不在意,满心的都是见到这么多人的兴奋感!三个人,到底还是太孤独了些。
那感觉,恍如隔世。
黄标找到了一家金店准备换些钱吃饭,看到金价的时候,我和黄标马子都吓了一跳。
上面一个小黑板用粉笔写着:金价,550元,每克。
马子突然有些古怪的看向标子,“标子,当初你是不是把三爷的全部家当都抢了回来?”
一根小黄鱼上写着一市两,也就是三十一克。也就是说一根小黄鱼就能换一万七千零五十元。
在那个存个车子只要两分钱、鸡蛋七分钱、一个煎饼一毛钱,五十块钱够一家四口吃喝花不完的年代,这一笔钱,直接把我们几个晃得眼晕。
而标子抢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