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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仙儿自然也看见了白布衣,含笑问道:“白兄这是要出去?”
白布衣很快恢复平静,点点头笑道:“叶少爷,有什么事情吗?”
叶少爷!
这个称呼让叶仙儿有点不自然,但她也明白,白布衣并不是在调笑她,毕竟她是女儿身的事情,在叶家也只有几个人知晓。
有些尴尬,但她很快恢复常态,摇摇头道:“没事,就是过来看看,你待在叶家是否习惯。“
白布衣闻言心头暗笑。
从他到潮汐城的那天开始,直至刚才,他都没有见到过叶仙儿。现在叶仙儿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又怎么会只是过来看看那么简单呢。
不过,既然叶仙儿不把话挑明,他自然不会主动去点破,淡笑答道:“多谢叶少爷挂怀,我很好。”
“那就好。”
叶仙儿点了点头,然后四处看了看,随口问道:“白兄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虽然她看上去很坦然,就好像真的是随口问出的一样,但白布衣还是清晰的感觉到,叶仙儿在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她的神情明显的紧张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来意!
白布衣心中一笑,不动声色的说道:“我准备离开潮汐城了。”
“离开?”
叶仙儿闻言一震,惊声问道:“白兄要去往何处?”
“三魂界这么大,哪里不是去处?”
白布衣淡笑道。
叶仙儿一楞,郑重的劝道:“白兄,你此时离开潮汐城,恐怕会有危险。罗桀那些人是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且不如在潮汐城安心修炼,待你无需顾忌罗桀等人的时候,再离开如何?”
无需顾忌,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白布衣摇摇头道:“多谢叶少爷美意,不过我去意已决,刚才就是准备去向叶老先生辞行的。”
接着他自信满满的说道:“至于罗桀等人,叶少爷大可放心,他们暂时还不敢动我。你们叶家对我的照顾,我会记住的,以后有机会定当报答。”
他说过,只要他手里的‘炎龙杀’符箓没有使用,罗桀就不敢动他。
而叶缺几人这几天把他奉为座上宾,费力讨好他,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通过他,搭上大哥这条线。
这些,白布衣心中十分清楚。
正因如此,他的最后一句话,已然表明了他的态度,相信这才是叶仙儿今天来此真正想听到的。
第14卷 第110节:第三十六章:劫匪(2)
果然,叶仙儿在听完白布衣的话之后,虽然有些惋惜,但却没有再做挽留:“既然白兄心意已决,叶勋也不好再强加挽留,祝白兄一路顺风。”
正如白布衣所言,最后一句话,才是叶仙儿此行最想听到的,而今她已经听到,那么能不能挽留住白布衣,就不重要了。
如果能挽留住,自然最好,那样叶家又多一个资质不错的凝神修士。但如果白布衣不肯留下,他叶家也没什么损失,一个凝神修士而已,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叶家也不缺。
白布衣点点头道:“叶少爷,告辞了!待我向叶老爷子赔礼,后会有期!”
话说到这个份上,叶仙儿的意思,就是叶缺几人的意思,他也没有必要再去向叶缺辞行了。
叶仙儿拱拱手道:“后会有期!”
……
白布衣离开后,叶仙儿来到正堂里,恭谨道:“祖父大人,他已经走了。”
叶缺背负着双手,站在书案前,背对着叶仙儿,目光落在墙壁上的一副画上。他听到这个消息,并没有多少的意外,显得很是淡然,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仿佛他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一样。
“祖父大人,为什么不将他留下?留下他岂不是对我叶家更有利?”
叶仙儿疑惑问道。
叶缺缓缓地转过身,大袖一挥,一片青蒙蒙的光光飞掠而出,将房间禁制起来,看着叶仙儿淡淡道:“仙儿,你认为他会留下来吗?”
叶仙儿一怔,仔细的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不会。”
叶缺点点头道:“这就对了,他不会留下来。既然如此,我们如果强行将他留下来,他势必不满,结果就会适得其反。他是什么样的性格和脾气?你应该十分清楚,虽然表面看上去和和气气,但那是因为没人强迫他,一旦有人强迫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他就是鱼死网破,也在所不惜。”
“那样的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现在我们已经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这就足够了!而且即使能留住他,安排在谁家?若安排在我们叶家,那么陈家和司马家肯定会有所猜忌。最主要的是,他身上有炎阳真君所赠的符箓,我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将他强行留下来。”
说道最后,叶缺苦笑几声。
一个凝神境界的修士,竟然能他这个元丹境界的强者说出这样的话,叶缺实在感觉有些丢脸。
叶仙儿频频点头,她倒是没有想到那么多,最后恭谨道:“祖父大人,我明白了。”
白布衣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感触最深,最有发言权。谈笑间,能将三个元丹境界的强者耍得团团转的人,一定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一只装上了獠牙的兔子。
“你下去吧。”
叶缺点点头,吩咐道。
叶仙儿恭谨的应了一声,退出正堂。
白布衣出潮汐城后,向北面而去。
他刚离开潮汐城不久,立即有三人也从潮汐城出来,远远的跟在他后面。
这三人中,为首的是一个留着一撇山羊胡须的中年人,他微微眯起的眼睛里,闪烁着阴险、狡诈的光芒。
另外两人,其中一人生得尖嘴猴腮,一身师爷装束,手中抓着一把描金折扇,脸色有些阴郁,目光阴沉,时不时地划过一丝精光。
最后一人是一个大汉,身形高大威猛,仿若一尊铁塔。一脸地络腮胡子,如根根钢针一样,古铜色的皮肤在月光的照射下,微微泛起光芒。
这三人原本就是一座山头上的强盗,靠抢劫一些商队、生意人为生。
留着山羊胡须的人,是大当家,名为郑金辉。师爷装束的人,是山寨的二当家,兼狗头师爷,叫司寇艺,三人之中就数他的阴谋诡计最多。至于最后的那个大汉,则是三当家,叫王九。
机缘巧合之下,三人得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修炼功法,踏上了修行者的道路。
但是,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三人以前就是以抢劫为生,踏上修行之路后,依然是靠抢劫为生。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以前他们抢的是世俗界的人,修行之后,抢的是修行者罢了。
加上那本残缺的功法上面,有一种能够改变相貌的方法。在每次抢劫之前,他们都会先改变相貌,并且准备充分后才会行动,不论行动成功、失败都会迅速逃离那个地方。
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正因如此,长久以来,竟然没有一个修士找上他们的麻烦。
三人看到白布衣头顶上的气运精芒,就快要消失他们的视野里。
“跟上。”
郑金辉目光闪烁,沉声道。
第14卷 第111节:第三十七章:击杀(1)
第三十七章:击杀
半个月很快过去。
在这半个月里,白布衣灵月升起便御剑赶路,煞月出现就落地修炼,一路向北,不知走了多远的路程。
由于他走的不是密林,是顺着《地理志》上所载的路径走的,而《地理志》上所载的路径,都是最为安全的路径。因此,半个月下来,他沿途并未遇上什么危险。
不过,从今天开始,白布衣就得小心了。
收起清泉飞剑,落在地上,看着前方被迷雾笼罩的密林,眉头轻皱。
根据《地理志》上的记载,这片密林名叫‘迷雾林’。终年雾气弥漫,更加诡怪的是,迷雾林之中的雾气,有隔绝神识的作用,神识探入其中,仿若陷入泥沼一样。不仅如此,迷雾林之中的雾气,还能够遮蔽气运精芒。
虽然,据《地理志》上面记载,迷雾林之中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但这本《地理志》乃是几百年前所撰。现如今,已过去几百年,谁知道迷雾林是否还和几百年前一样?
“饶过去?”
白布衣抬头仔细的查探了一下,迷雾林虽然称之为林,但其规模绝对不亚于一片绵延起伏的高大山脉,左右根本就看不到尽头是哪里。
而且,绕过去也不一定安全。
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迷雾林上空御剑飞过去。但是,迷雾林以上百丈高空,都被迷雾所笼罩,以白布衣目前的修为,飞不到那么高。
“算了,修行本就是逆天之举,若是一味的前怕狼后怕虎,那还修行干什么?”
白布衣眼睛里划过一丝坚毅,决定徒步横穿迷雾林!
旋即他抬头看了看灵月所在的位置,大概算了一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