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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那些民兵刚一百出头的血量来说,一剑就是十分之一的生命值,如果碰上围攻,几下子就会被乱剑剁死。
但他不同,两级的基础耐力让他生命值高达三百三十,能让他承受更多的伤害,硬顶着攻击杀掉一头骷髅,对他来说属于可承受范围。
杀掉其中一头骷髅,另一头骷髅就好对付,轻轻后退一步躲闪掉划过的骨剑,李默手中木棒带起一股风声,狠狠一下砸在骷髅持剑的手臂上,将它干枯的骨臂砸得碎骨片乱飞,同时上面出现一条明显的裂纹。
“咦!原来还可以这样?”
看到那条明显的裂纹与急速下降的攻击力道,李默心中一喜,轻松闪过力量与速度大降的骨剑,反手就是一锤砸在原来位置。这次不同上次,只听一声“啪”的脆响,那条手臂径直从裂纹中断裂,连带骨剑与一截骨手断落下来掉在地上。
没有了武器与一条手臂,这头骷髅更不是他的对手,他一个闪身让过冲过来上下颌不停咬合的骷髅,顺手就是一棒子下去。
“嗯!装备?还能爆装备?”
看着地上死亡的骷髅位置出现一个白色的光团,光团中一个小巧玲珑的长剑上下浮沉,有过两年职业玩家经验的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什么意思。
之前杀了五六头骷髅啥也没有,他都以为没有爆装备这个功能,现在惊喜突如其来,让他喜不自禁。而且打量四周,坦姆与达克以及不远处的汉斯队长都没有发现这个光团,就算汉斯偶尔眼光扫过这边,他敢打赌肯定有扫过光团所在位置,但没有任何反应。也就是说,这个东西肯定只有轮回者才能看到。
所以,他趁所有人不注意,特意绕了个弯经过光团处,伸手一捞,将光团捞了起来。
捞起来后光团消失,一口与那些骷髅样式差不多的单手剑出现在他手中,这柄单手剑剑刃有三尺长,连手柄总共长有四尺左右,换成现实总长有一米二。
武器:白骨之刺。
产地:东幽暗沼泽,洛克村。
材质结构:钢铁。
重量:2。5公斤。
耐久度:18/20
武器类型:单手剑。
使用要求:力量10。
基础攻击:2d4*2。
攻击速度:快速攻击。
附加属性:无。
没错,这就是一件白板武器,中规中距的属性,同大部分的单手剑都一样,除了耐久度有些低。但这都不是问题,最起码比手中大木棒要强上一截,反正又是过渡装备,耐久度低点也无妨。
装备上这柄单手剑,李默如今的攻击变成了3…21点。也就是2d4加1点力量加值变成3d5,就是最小攻击3,最大攻击3剩以5等于15,再加上基础近战附加的6点最大攻击得出来的结果。
相比之前的2…14攻击,杀伤力要增加一大截,对付这些骷髅简直是砍瓜切菜一样,虽然没有大木棒的击退与击飞效果,但在杀伤力暴增的情况下,就算普通攻击也只需四剑就能剁死一头骷髅,如果运气好碰上暴击,三剑便能拿下。
至于队友的疑问,他只是指了指地上那些死掉的骷髅手上骨剑,笑而不语。
至于他们相不相信,他就管不着了,反正他是相信的。
虽然换了新武器杀伤力大增,但李默的处境反而越发不好,随着骷髅潮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骷髅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其中还夹杂着一点骷髅弓箭手,时不时从骷髅群中射出一支骨箭,就算以他的血量,这会也有些吃不消。
至于他两名队友,坦姆有盾牌还好些,只要专心防守,暂时是没什么危险。
但达克就不好了,虽然他手中那柄单手剑非常锋利,怎么看也比李默手中骨剑要好,但他没有盾牌防御,就算拼了命能砍碎几具骷髅,但对已经出现就有上百头的骷髅潮来说,根本是无关大局。
反而他自身疏于防护,被连连刺中三剑,再加上远处不知道哪里飞出的一支骨剑刚好射中他腹部,达克一下子血量损失严重,通俗来讲就是受了重伤,一下子就失去了战斗力。
如果李默属于混乱阵营,这会肯定是抢了达克手中剑就跑了,但很可惜他属于中立善良阵营,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特别是刚好达克受伤时叫出声来,惊动了正砍瓜切菜,几乎一剑一个骷髅的汉斯队长。所以李默如果不想被汉斯一剑斩成两断的话,就必须要救他。
于是只考虑了零点一秒,他便做出了决定,扭头对另一边坦姆叫道:“听着伙计,我要救达克,但需要你的掩护。等下我冲过去抱着达克,你靠上来掩护我们,向汉斯队长那克转移,听懂了吗?”
一边指手划脚说出自已的计划,一边冲过去一脚将正准备一剑砍下的一头骷髅踹飞,李默抱起捂着腹部血流不止的达克,招呼坦姆一声,就往同样过来接应的汉斯队长那边冲过去。
眼看到手的猎物要飞了,附近十几头骷髅不干了,眼眶中的灵魂之火一阵晃动,不约而同转身追向。。。坦姆。
没办法,因为要断后,坦姆拿着盾牌在李默后面不断将接近的骷髅推开,同时要防御不时抽冷子出来的骨箭,所以速度并不快,是这些无意识的骷髅天然的目标。
看到一大群骷髅向自已冲过来,坦姆一下不淡定了,带着哭腔叫道:“队长,快来救救我,坦姆应付不了这么多敌人,我会被他们撕碎的。”
好在汉斯离他们本来就不远,再加上这会正移过来,听到坦姆的求救,汉斯一个跃步越过数米距离,手中五尺长的双手大剑横扫而过,将靠得最近的三头骷髅直接拦腰斩断,那杀伤力看得正巧转头的李默眼皮直跳。
这些骷髅生命值最少七八十点,每越过一头骷髅杀伤力要减弱一两成,连斩三头的情况下都是秒杀,那么汉斯这随手一击的杀伤力简直是爆棚。
第八章 一大波排骨终于炖烂了。
李默暗中估莫一下,以他三百三的血量,估计也就两剑的事,最多不超过三剑。
一名如此强大的战士,竟然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中当民兵队长,他百思不得其解。他猜测,汉斯队长在外面不是一个普通军官那么简单,估计是一名颇为强大的战士。要知道这还是他受了伤的情况下还有这种杀伤力,如果全盛状态下,都不知道有多强大。
当然,汉斯越强大对他越有利,最起码一直呆在他边上,安全方面有颇大的保障。
他很清楚,虽然这只是个新手副本,经过百分之一百属性加强以及身体属性数字化的情况下,他完成主线任务与可选任务都不太轻松,更不用说那些不知道在哪的支线任务。所以,抱着这个实力未知的大腿是非常有必要的。
汉斯接下追来的骷髅后,李默就抱着达克往后撤了撤,在一处草剁后将达克放了下来,同时跟过来的坦姆举着盾躬着腰守在一边。
“天啦!达克他流了好多血,会不会死啊?”看着李默熟练的将身上的亚麻上衣用剑割成一块块手掌宽的布条,然后将达克扶正,一圈一圈包扎往刚拔掉的箭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将亚麻布浸泡成一块血布,坦姆不禁低声喃喃自语,后怕不已。
“闭上你的嘴!做好自已的事,守住就行了。”忙碌中的他眼皮一抬,对坦姆轻喝一声,然后又投入到包扎之中。
自从这些骷髅出现以来,李默就凭借数年的枪林弹雨战场经验,与不俗的表现,在三人小队中获取了主动权,不论是实力与临战中的气度均将这两名普通民兵压制,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与极大的影响力。
所以他的一声轻喝,如果放在开战之前绝对会招来坦姆的冷眼冷语,但现在,只有唯唯喏喏与下意识的服从,这是两名队友没有注意到,也是他有意识在做的。
终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李默将手中最后一个结打完,轻呼一声“完成了!”,然后叫过坦姆说道:“听着坦姆,你现在守在这里一步也不要离开,遇到能应付的敌人就自已对付,不能应对就叫我们,我与队长都在附近,能很快赶来。”
“那你呢?你去哪里?”认真听完他的话,坦姆下意识点头,但很快反应过来,抬头问道。
“我要去砸碎那些该死的骨头架子,如果不杀光它们,村子就危险了。你放心,我力量比你大,速度也比你快,只要跟在队长身边,不会有危险的。”
说完,也不管他的反应,李默一提手中剑冲出去,一脚踹出将汉斯队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