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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怪力乱神,依我看,还是再请良医治病才是,”书吏建廷‘及时’建议道。
就连老将们也都犹疑不定,这治病救人,还是让郎中来的为好吧?
“我相信李道士,他是我王薇的最好朋友!”薇哥儿满脸坚定的道。
不是,薇哥儿,道爷我还没搞明白情况呢,你不要这么信心满满好吧!
“这道长我认识,他救过我手下三个人的命!”
“对,道人在我们这些兵丁的眼中,那可是活菩萨般的人物,我相信他一定能救王大人的!”
“李道长他会法术的!我们二十多人在他的‘军医院’待过,箭伤也好,刀伤也罢,那好的速度至少是平常的几倍!”
这时道士在伤兵里刷的max级的声望起了大用,不仅仅是燕营的官兵,就连从各地兵站的调来的兵卒将官都纷纷道;众口成河,道士的形象一下子就光辉了起来。
“这位道长,你需要多久的时间?”几个老将交流了一番后,开口问。
“最少要一天一夜,”道士盘算了下,道。
“那就给你一天一夜!”耿老将下定了决心,又叫道:“一日夜后,若是大人还不醒来,我燕营将士自当惟命是从,否则刀枪无眼,我们这些粗人可不讲什么大道理!”
那永宁伯脸上挣扎了片刻,最终微微一叹,没有再言。
“老王啊老王,你说道爷上辈子,不对,上上辈子是不是欠你的?怎么你丫天天的给道爷丢锅,道爷还得天天的给你填坑,你隔壁老王就了不起啊!”李道士发着牢骚,这次虽然没人逼着,但他却不得不做,一来现在的洛都离不开这老王,二来刚刚薇哥儿都这么说了,大家兄弟一场,这面子是一定要撑的。
“道长现在怎么办?”现在陪在老王‘尸体’身边的,除了道士外,就只有大小眼这个亲卫队长,其他人都被施法发咒的借口给赶了出去。
“等呗。”
“等?”
“废话,老王的三魂七魄跑哪去了我怎么知道,当然是等到夜色降临,道爷我得找个熟人打听打听。”
“可是为什么是晚上?”
“你见过哪只鬼白天就跑出来的?”
等月宫东升,道士估摸了下时辰,觉的差不多了,就借着烛光,烧起了一撮灰黑色的毛发,这毛发烧起来后散发出一股白色的烟气,拉长成线,飘飘荡荡的落到了窗外;这是某位急着投胎的老兄给他的联络信号,万一有什么消息,可以及时通知它。
片刻过后,一只大鬼从天而降,铜铃大的眼珠子直直看向道士,开口就问:“你叫俺来,是不是有哪家的妇人要出产了?”
“哪有那么快的,侯爷的小妾还有五六个月,张大儒的正妻正在养胎,别急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想想你下一辈子有多长时间,区区几个月的功夫还等不及嘛。”
“那你叫俺来干什么,俺最近正在给鬼差哥哥打下手,忙的很呢。”
“干·他呗,”李道士斜了一眼躺尸的老王:“这老人的三魂七魄不见了,你帮我看看,是不是你们下面的哪个老兄勾错了魂,叫他麻利点放回来,我这边事还多着呢。”
投胎鬼上前看了看,肯定的道:“他的魂魄不是不见了,而是散掉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人选(刷牙求订阅)
“散掉了,这是什么意思?”
据投胎鬼解释,人之三魂七魄,乃投胎转世之关键,绝大多数凡人死后都是由鬼差接引,转世投胎;但也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一死,魂魄就自动散开,飘荡于天地之间,直到彻底化为乌有,这就是魂魄的消散。
“可是老王他活的好好的,为什么魂魄会散掉?”
投胎鬼挠了挠头,“这事俺也不清楚,而且好几百年没有发生过了,除非自然消散外,好似还有一种古怪的法子也能使对方的魂魄散开,而且在这法子好生诡异,就连生死谱也查不到,据说是道门的一种厉害本领,不经六道轮回,也不会牵扯上世间因果,端是厉害。”
“对了!俺想起来了,这法子的名字无常阴帅曾经说过,唤作《北地阴神咒》,是一门扎草人的本事!”
“扎草人?”李道士愣了愣,这种道术可是连师傅老头也都没有说过,但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了,赶紧道:“不管他是怎么扎的,你能帮道爷把这老头的魂魄找回来吗?整个洛都可就指望着他了!”
“俺也没试过,但是据说三魂七魄一旦散开,就会去自己的印象最深的地方,而且不一定是阳世,这就比较麻烦了,俺去找找看!”
那投胎鬼紧接着就要离开,道士赶紧拉住了对方,开玩笑!就这家伙的路痴属性,别老王找不到,把它自己也给晃丢了,“道爷陪你一起去,我家里应该还有几根引魂香。”
“不用这么麻烦,”投胎鬼裂开大嘴,特得意的那种表情,然后居然从嘴里掏出了个阴气沉沉的铁钩子,往道士的脊椎骨一勾;李道士一阵天旋地转,回过神来的时候,已是魂魄状态了。
“这是勾魂钩,俺最近表现很好,阴帅特意赏赐给俺用来干活的,专门用来勾人的魂魄,一勾一个准。”
不就是临时工嘛,道士撇嘴,忽然心中一动,这家伙混的越好,将来道爷更改寿元的可能性岂不是越高了,顿时满脸笑容:“好好干,争取多多表现,早点升官!改天道爷再抓几个鬼给你带回去,提升业绩。”
“俺可不想升官,俺只想投胎,”投胎鬼嘀咕了声,又道:“俺们去哪里找他?”
“先去老王家宅子看看。”
投胎鬼一扯道士,鬼魂和魂魄就同时在化作了一道黑烟消散。
阴间和阳间的时间算法不同,或者说根本就没多少时间的概念,但好处就在于,通过阴间和阳间的间隙,基本上也不用花多少时间就赶到了地点,可是王家府上根本没有老王的踪影;老王的老家好似是在钱塘县,而且大多时间都居住在长安城,在这里印象深刻的地方,貌似没有吧?
李道士想了想,老王这几天待的最多的地方,貌似就是城墙了吧,天天都有白巾贼来攻,他要不亲自坐镇,就凭那些个歪瓜劣枣,能挡的住敌人?
战场上的血腥气果然很浓,在人身的时候还未有感觉,魂魄状态下,就好像泡在血池血海之中,周遭的凶煞气息无时不刻都想钻入道士的体内,就连他降四魂的修为,都感觉有些压抑不住心里的杀戮**,怪不得那些鬼怪不愿意跑到这里来。
“道人,俺看那老头也不会在这里,咱们就先走吧,在这里呆久了,俺很不舒服,”以投胎鬼凶悍的体型,居然都抱着膀子打了个哆嗦。
“再等等,”道士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就你不舒服,道爷也感觉浑身湿乎乎的,邪念杀欲就止不住往脑子里钻,但这不是为了救老王嘛。
这只是在城墙附近,还不是在战场的中心,道士就感到浑身冰凉,要是再待的久了,说不定就连他自己都会被战场同化掉,成为凶魂厉魄的一员;而且往前走的越深,血雾就越重,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迫不得已之下,道士只能开了天眼。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重瞳天眼一开,浑身顿时一轻,刚刚的那种压抑、冰冷、血腥通通消失,而且还格外的令人舒适;这种情况主要是魂魄状态下,他的两只眼珠正在不断吸收着战场的血腥气。
‘居然还真是这样,’早在白巾贼到来的时候,道士就发现自己的重瞳有能够吸收血雾的能力,本还想着回来实验一翻,但是刚一回城就碰上了老王这档子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魂魄状态下,吸收的效果居然更好。
难不成自己这重瞳天眼真的还能进化,变成二勾玉、三勾玉,乃至最后的万花筒?呃,那也应该是三瞳,四瞳,乃至最后的无限瞳?然后还得杀弟证道,不对,是为了变强干掉丑娘?道士古怪的想。
洛都的城墙足够的宽敞,在上面跑马都行,而且足够的长,来回一趟得有数里,道士在雾气中如鱼得水,很快,在不远处就看到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身穿铁甲、头戴兜鏊,身如青松,满脸的严肃,正是老王莫属。
李道士当即一喜:“老王!王大人!你女儿喊你回家吃饭!!”
谁知老王好似没听到似的,自顾自的巡视着,还时不时的跟着空气讲话,好似领导慰问的架势,道士心急之下,连忙奔了上去,‘老王’‘老王’的喊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