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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了一劫,也即现在陆续在各地被发现的地下城。
地下城里有什么东西?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一般而言地下城里都埋藏有宝藏,数量和珍惜程度通常和地下城的规模挂钩,不过机遇往往也伴随着危险,经过这么慢长的岁月,地下城里肯定不会再有什么活人,但却有很多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怪物,实力高低不等,通常越靠近下面,怪物也会越凶残。
所以每当有地下城被发现时,勇者们总是最积极的一伙人,他们冲在最前面,打扫清理靠近地上的部分,将沿途所有能找到的宝物都搜刮干净。而这时高手们候并不着急,等前期的冒险者将上面的小怪清理差不多了,他们才会陆续动手,打穿一座地下城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且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都在底层。
目前整片晨曦大陆已知的地下城一共有十三座,只有两座小型的地下城被完全攻略,耗时长达数百年,且最终都是被九阶职业者组团拿下。
另外,几乎所有的地下城中都有着大量的机关和陷阱,每年都有许多人死在地下城中,但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地下城的攻略中来,为了那数之不尽的财富和宝藏。
而最近一座被发现的地下城就位于瑞恩东方的无尽树海中。
由于无尽树海特殊的自然环境,并没有种族选择在此定居。
换句话说,这座新鲜出炉的地下城附近方圆百里之内只有瑞恩这一个补给点。
(合约已经邮寄,大家可以放心追啦~)
无论是人族,还是来自精灵和矮人抑或其他种族的探险者,他们在前往地下城探索前都会在瑞恩停留。
于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类小镇在半年前彻底的火了起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当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从马车上下来,他已经完完全全认不出眼前这座自己曾经生活了八年的小镇。
新修葺的城墙,看上去高大雄伟,简直堪比首都伊顿,镇上的街道由原来的两条变作了现在的九条,路面宽敞了一倍,足够两辆马车并排行驶,沿街的崭新店铺鳞次栉比,酒馆、旅店、武器商店、裁缝铺子、鉴定所、澡堂……各种娱乐和功能场所应有尽有,佣兵和商人公会的驻地修建的气派无比,盗贼公会也某个不起眼的街角低调入住,见鬼,少年甚至还看到正在装修中的魔法师协会办公楼!大街上随处可见提着刀剑吵吵嚷嚷的佣兵,还有许多张异族的面孔。
这是在搞什么?!罗布傻眼,他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家里那间有些简陋的杂货铺了。
少年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在家门口迷路,举目望去,四周的一切都显得无比陌生,记忆里的瑞恩早已经荡然无存。
好在他很快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肯尼斯——镇长的二儿子,一阶见习骑士,哦,不,或许现在应该称呼他为二阶骑士大人了
当年的肯尼斯可是镇上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罗布离开家乡那年他娶了牧师的女孩儿,一个眉清目秀笑容害羞的小姑娘,现在恐怕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吧,看他的举止比年轻时明显要稳当不少,嘴角也长出了浓密的胡须,正在酒馆门口处理一桩打架事件,胸甲上刻着的紫荆花表明了他的身份,当年的英俊小伙已经成为瑞恩的卫队队长。
“嗨,肯尼斯哥哥,好久不见。”罗布走上前去,和对方打招呼。
“你是……”骑士先生有些疑惑,毕竟双方已经十年未见,离开家乡那年罗布只有八岁,回来却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肯尼斯只觉得眼前之人眉目间依稀有些熟悉的感觉,想了半天,却没能认出对方是谁。
“是我,罗布。”少年笑了笑,大方报上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知道——罗布·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瑞克斯,这个在晨曦大陆如雷贯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字,其实并不是少年的本名,早在还没有被超魔导师阁下收入门墙的时候少年的名字其实很简单,就叫罗布·瑞克斯。
这实在是个挺普通的名字,晨曦大陆上叫这个名字的小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大概是觉得这种没特色的名字实在有些配不上罗布人族第一天才的名头,将来搞宣传的时候也比较丢面子,斯坦因斯等人最终拍板儿自作主张的给少年加上了一段中间名。
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这名字实际上由三部分构成,前面埃特莱德来源于皇室的某个古姓,理查德则是人族第一位九阶魔法师,魔法师协会第一任会长协会实际创立者的名字,最后的荷尔斯泰因则来源于神话中一位远古神祗。
是的,想必你也已经发现了,罗布这段有些拗口的中间名实际上是由皇室、魔法师协会还有教廷共同商定的,翻遍整部人类历史你都再找不出一个比这更拉风的名字了。
于是最终罗布·埃特莱德李查德荷尔斯泰因·瑞克斯如愿以偿的响彻大陆,而罗布·瑞克斯则渐渐被人遗忘。
不过在这里,人们所认识的只是那个叫做罗布·瑞克斯的小男孩。
“诶哟,是你小子啊!”肯尼斯终于把记忆里那张青涩的面孔跟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小伙子对上了号,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一走有多久,你去了哪里啊,为什么一直没有音讯,问你老爹他也只说你出去念书了。”
第十五章 圣夜之诗
“我出去游学了一段时间,最近刚完成功课,回来看看。”
“哦?你学的是什么。”肯尼斯很感兴趣。
“大陆通史。”少年脸不红心不跳的道,不过魔法师是最信奉知识就是力量的群体,绝大多数魔法师一生都在拼命读书,在斯坦因斯和德曼这样正统学院派魔法师的调教下,罗布的涉猎也很广泛,他这么说倒也不容易穿帮。
“好厉害。”骑士发自肺腑的赞叹道。
旁边的酒鬼受不了两人没完没了的寒暄,冲上去将他们打断,“靠,唧唧歪歪什么,没看见大爷我要揍人吗,闲杂人等都滚远一点!”
“稍等一下啊。”肯尼斯冲少年歉然一笑。
“没关系,你先忙。”罗布道,往一旁让了让,但并没有走出太远,他也想看看骑士平时都是怎么工作的。
“很快的,忙这件事我也差不多该收工了,到时候我们去喝一杯啊。”肯尼斯发出邀请。
“好啊。”罗布欣然应允,之后就见骑士先生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换上一脸严肃的表情,转头对那醉汉道,“根据瑞恩镇新版治安条例第十五条,醉酒滋事当街斗殴会被罚做劳役三天,麻烦阁下跟我们走一趟吧。”
酒鬼大笑,“哈哈哈哈哈,吓唬我?不知道爷爷我是被吓大的吗,想当年我在斯图尔德淘金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奶呢,穿上身盔甲就真以为自己是个战士了吗?”
“既然去过那么多地方,就更应该好好遵守当地的法律啊。”肯尼斯叹了口气,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目标面前,酒鬼犹自在喋喋不休的吹嘘自己当年的辉煌战绩,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右臂就已经被人家抓在了手里。
“好好休息一下吧,等你清醒过来我们再谈。”骑士一个干净利落的背摔,让醉鬼的脑袋和地面来了一次轰轰烈烈的亲密接触,醉鬼发出半声惨叫,之后两眼一闭,很是干脆的昏死了过去。
有人吹起口哨,周围看热闹的佣兵都情不自禁的为卫队队长的好身手鼓起掌来。
“把他抬回去,扔在地牢里好好清醒一下。”肯尼斯对身后两个年轻的卫兵道。
“是,队长。”
肯尼斯脱掉身上那套黑色盔甲,那是他成为一阶见习骑士时老爹送给他的礼物,当时镇长请了镇上最好的铁匠足足锻造了两个月,才做出这套装备,肯尼斯一直很爱惜,每天都不忘擦拭保养。
他让那两个卫兵把醉鬼和自己的盔甲一并带回警备所,之后拍了拍罗布的肩膀,“走吧,想喝点什么,你回来的可正是时候,瑞恩最近多出了不少新鲜玩意儿。”
“这里实在变化太大,我都已经快认不出来了。”罗布感慨道。
“谁说不是呢,自从那座地下城被发现,到现在也不过才半年时间,瑞恩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别说你了,有时候我走在街上都会犯迷糊。”肯尼斯推开酒馆的门,差点撞到一个半精灵,对方刚想骂人,一看是卫队队长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回到肚子里,灰溜溜的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