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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明摄政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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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朱王礼动作更快,反应更迅捷。

    在马背上,他大喊一声:“杀!”

    手中的长枪一下子就刺入了这个鞑兵的心口,这个马甲发出了骇人的怒吼,用力想把手中的虎枪戳向朱王礼,但朱王礼又是狠狠把枪口搅动了几下,然后狠狠向后抽出!

    “啊……”

    那个马甲终于顶不住,浮山营的长枪,是用纯粹的木炭打铁淬钢,韧性,强度,以及破甲的能力,都还在清军的精铁武器之上。

    当时的中国,铸造兵器的水平比起唐宋年间是下降的,比起倭人也是远远不如。

    张守仁觉得这种情形十分可耻,后人不如前人,如何使得?

    当然,这种情形原因很多,主要是淬火除碳的过程中,中国因为产煤,过早的使用了煤来打造兵器,在他下令不得用煤打铁,而是全程使用木炭之后,果然打出来的武器极佳,远远超过之前的产出。

    破甲之后,朱王礼的长枪抽回,这个马甲在惨叫数声之后,直接翻倒在了火堆之中。

    柴火还有余烬,在火焰的炙烤下,那个马甲的皮肉被烧出一股恶臭来,不过此人已经被朱王礼一枪刺死,连呻吟声也没有发出,就这么死在火堆之上了。

    正在此时,又有一个挥舞着长铁镰刀的马甲在朱王礼的后面向他劈过来。

    这个马甲刚刚被标枪刺中了胳膊,不过他伤的是左手,此时用右手挥舞兵器,虎虎生风,劲力十分的大,动作也是娴熟老练。

    清军中,等级森严,最下等的当然是包衣奴才们,然后就是旗丁中的跟役,有马跟役,弓手,步甲,马甲,能到马甲一级,最少是壮年的旗丁,当兵打仗在五年以上,武艺纯熟,胆色过人,战场经验十分丰富的才会在考核中合格,成为一个马甲。

    清军的等级,不是按资历,就是从本事中来,这也是一个新兴的游牧和渔猎民族建立的军政一体国家的本色,在清军中,成为一个战兵十分不容易,不是想象的那样,只要成年旗丁就能成为披甲人,在披甲人中,最低等的是步甲,并不是说是步兵,而是一种等级划分,很多步甲也是骑马行军,甚至也是一人数马,但他们的等级要比马甲略低,一般也不会被选入阿礼哈哈营这样的精锐战兵营中。

    从挥舞精铁镰刀的马甲的身手和战斗意志来看,不愧是一个新兴军事强国的精锐战兵,身受重伤,却丝毫不惊不乱,悄没声息的摸到朱王礼的身后,猝然暴起挥刀,砍的还是朱王礼的后手肘,并不求一击毙敌,而是务必一击必伤,以备后手源源不断,而敌人却无力还击!

    这一下暴起发难,便足见这一股清兵的凶悍与强大!

第二百六十四章 好手碰好手(1)

    第二百六十四章好手碰好手

    面对身后的突袭,朱王礼的反应却是更佳!

    他暴吼一声,身后如长着双目一般,前刺的枪根本不及回转,但直接从肘后向后戳去,这一下铁铸的枪尾正好刺中了那个马甲的咽喉,一下子就把对方的喉结打的粉碎,那个马甲连哼也没哼一声,直接就仆倒在地了。

    做为浮山营中九刺八中的好手,二十步外穿着三十斤重的铁甲运步如飞,手中长枪犹如蛟龙,刺中哪里,便是力道十足,能透穿木球,平时的练习是每天不停,身为骑兵,而步战之术也是炉火纯青,出浮山这十几天,遭遇几股流贼山匪和乱兵,加上此前对响马和山匪的几次清剿做战,朱王礼这样的好手是数千人强军中的强者,又岂能被一个鞑兵马甲从身后所害?

    这清兵马甲,死的不冤!

    此时双方混战成一团,明军是在战马上向下,占了不小的便宜,加上人数比清军几乎多出一倍,一下子就是掌握了战场的主动。

    厮杀之中,清军马甲不停的有人受伤,但他们经验丰富,几个成一个小的阵形,互相倚持,用的兵器也是长兵器为主,长枪大枪虎牙刀半月斧,在他们手中挥舞不停,几乎没有丝毫明显的破绽,明军只能是倚靠马上之利,不停的打击着敌人,消耗着敌人的体力。

    在激斗之时,这些浮山军人才发觉在火堆边有几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一看模样,显然都是被强掠的汉女。

    这些女子都是被残害的不轻,一个个都被反捆着放在地上,还有一个可能是反抗的厉害,竟然是被几柄刀子插在手和脚上,用这种法子固定在地上。

    此时鲜血都变成黑色,人显然是死了,但临死之时,脸上还有明显的痛苦和挣扎之色。

    “一群畜生!”

    “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不要叫他们死痛快了,王八蛋混帐东西!”

    浮山军上下,都是大喝怒叫起来。

    在这一次和鞑兵交手之前,朱王礼等人对东虏的了解只限于朝廷的邸报和张守仁一直不停的宣传教育。

    鞑虏凶恶,杀人不眨眼,作恶累累,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

    但听说和在纸上看到,毕竟是不同于亲眼看到的景像给大家的震撼来的更大一些。

    所有的明军将士都是怒发如狂,眼睛红的能滴下血来。

    再无能的汉子,心中也有一个必须保卫的家园。而平时大家内斗,打响马,杀山匪,护卫一方百姓的平安,出了一定地方,就感觉是别人家的事,就不那么上心了。

    历来明军的规矩,出本土境做战的就是客军,战功要翻番,道理就在于此。

    而此时此刻,看到这些留着金钱鼠尾异族在杀害和淫掠奸污汉人女子时,一种质朴的,连他们自己都不大明白的民族感情,自然而然的就在内心之中油然发生。

    听到这些来自山东的明军将士的叫喊声,在场的女子原本麻木的眼神中也露出一点希望来。她们中有不少还是在几百里外被掠,十几二十天一直被带着,鞑兵想强暴就强暴,带她们在身边就是用来泄欲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好手碰好手(2)

    这些女人有的年纪不小,惦记着家中的幼子或是丈夫,强忍着不死,就是想有获救的一天。那些刚性子的,被掠之初要么宁死不从,要么就咬舌自尽了,而她们一心想活下来,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每次看到朝廷官兵,她们心中便起了希望,但每一次,都只能看到鞑子把官兵杀的四散而逃……不,其实官兵被杀的四散而逃的场景都极少见,因为大明王师一般看到鞑兵的旗帜或是骑兵奔驰腾起的烟尘时就已经躲的老远,最少也是进入坚城之中,打死也不肯出城一步,想看到两边野战的情形,也是十分难得,很难看到了。

    朱王礼观看战局,他杀死两个,鞑兵还有十一人,连同三个无甲胃在身的有马跟役,十一人形成了两个圈子,分别抵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袭击。

    不远方,马三桂等人也正赶过来,但朱王礼不觉得这些特务处的人能帮上忙。一则,他们的重兵器使的一般,只擅长近身突袭式的暗杀式的格斗。

    二来,现在包围圈已经很密,再多的人并不能帮上忙,除非是换一批更勇悍的好手来。

    冷兵器时代,为什么能以少胜多,就是一方如果全力防守时,进攻的人并不能完全发挥人多的优势,眼下的清兵就是如此,他们反应快,在损失了几人之后,迅速结成圆阵自保,就算在这种被动的局面下,仍然有自卫还击的能力。

    这一群清兵中,最凶恶的就是两个军官。

    两个鞑子武官都是明盔暗甲,盔管上有黑缨,其中一个背上有二尺方的背旗一杆,手中一个是铁制的长柄挑刀,一个是一标虎枪。

    两个武官互相背倚对方,以为倚靠,其中那个分得拔什库最为悍手,手中的长柄挑刀运转如风,左挡右劈,攻防皆备,两只手臂粗的比常人的大腿还要粗几分,身上甲胃也是十分精良,也是精铁打造而成,被偶然伤及,根本只能伤到皮肉,伤不到筋骨。

    在大吼声中,一个马队的将士被这个分得拔什库找到一个破绽,一刀迎面劈开,先是斩开头盔,再是劈开人脸面门,把整个脑袋都差点劈成两半。

    另外一个马队的同伴又惊又怒,正要带击,那个壮尼达却已经转过来,找到机会,一枪刺过来,正透过这人的喉咙,这一枪又快又准,十分狠毒,却是将这个马队将士,一枪毙命。

    杀死两个,这两个武官十分兴奋,狂呼大吼,在他们的带动下,两个小圈子的清兵士气复振,都是大呼大喝,拼命还击,一时间竟有夺回战场主动的可能。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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