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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他只好狼狈逃窜。
此刻,方云在密林中拼命奔行,拖着沉重的脚步,疲惫不堪。
“该死的,都怪那个混蛋,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居然惹得整个秘境妖兽统统暴乱,千万不要让我逮到他,否则我非得把你大卸八块不可!”方云一边急匆匆的逃命,一边恶狠狠的咒骂道。
就在此时,一只木质丹顶鹤突然从远处飞来,眨眼间便已来到他身边,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
千里鹤。
一只机关兽的名字,采用通灵木,加上一些独有的手段制成,是修仙界用来传信的一种手段,深受一些势力的喜爱。
只要让千里鹤熟悉传信之人的气息,它便准确无误的将信息传递在那人手中,虽然传递的距离有限,但是在这秘境之中,无疑是一种最合适的传信方法。
“老大居然舍得发出千里鹤,想必是出了什么重要的事。”方云眉头一挑,旋即双手捏印,施展御使千里鹤的法诀。
只见千里鹤的身体大放光华,缓缓张开嘴巴,一道阴沉的声音随之响起。
“已经找到凌家子弟的藏身之地,除了那个所谓的狗屁天才凌仙,其余人全在这里,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放过,我已经将他们包围,决定将这些人全部击杀,你速速赶过来,这只千里鹤会指引你方向。”
这是方家第一天才的声音。
从这段话中,不难听出此人的狂妄,阴险,以及对凌仙的不屑。
“哈哈,好,终于可以大开杀戒了,听说凌家那个貌美如花的大小姐也在,嘿嘿,到时候可以先爽一爽。”方云伸出舌头缓缓舔了一下嘴唇,阴冷的双眸中闪过一丝兴奋。
凌家与方家积怨已久,两家人自然不会和平共处,总是变着法打击对方,能够在秘境中一次干掉凌家年轻一辈的精英,这对方家来说,自然是一件无比快意的事。
而且方云生性好色,喜欢虐杀女性,久闻凌家大小姐生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已经惦记很久了,只是苦于找不到机会,如今这么好的机会放在他面前,他又岂会错过?
一想到可以虐杀高高在上的凌天香,他的心头便是火热至极,当下催动千里鹤,跟着它前往凌家子弟的埋骨之地。
有了前进的动力,方云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疲惫,步伐轻快许多,犹如穿花引蝶一般,在密林中急速奔行。
良久,他的脚步突然一顿,看着地面上的血迹,眉头不由得皱起。
“这是妖兽的血,还是人类的血?”方云沉吟片刻,顺着血迹望去,只见左边的半山腰中,有一个山洞,隐约可见里面盘坐着一个身影。
顿时,方云的双眸亮了,阴森笑道:“嘿嘿,想不到我方云竟有如此运道,一个受了伤的修士,正是杀人夺宝的好机会,”
心中有了决定,他悄悄的来到洞口,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待看清里面双眸紧闭的身影时,方云的双眼更加亮了,心头涌上一股狂喜。
凌仙!
竟然是他!
做为方家年轻一辈中的精英,对这个前些日子震动青城的天才自然不会陌生,方云早就看过凌仙的画像,更何况族长不止一次的提到过,谁若是能将他杀死,赏赐三千灵石,美婢两人,宅院一套!
而且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方族长曾经隐晦的表露过,杀死凌仙的方家子弟,将进入方氏家族的核心,从此高人一等!
如此丰厚的奖励,任何一个方家子弟都会动心!
因此,他早就将凌仙列入了必杀名单里,而现在,这个“梦寐以求”的人居然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如何能让他不充满狂喜?
“嘿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让我在秘境中找到了他,而且看样子他受伤不轻,真是天助我也。”方云双眸中满是兴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杀了他!
只要杀了他!
财富美人,名气地位,一切唾手可得!
方云死死地盯住浑然不觉的凌仙,悄悄咽下一口唾沫,右手缓缓抬起,一个头颅大小的火球凝聚在掌心上。
“呼……”方云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激动,脑海中不自觉的浮现出一幕幕场景。
先是凌仙被火球烧死,而后,他提着头去见方族长,最后进入方家核心,从此平步青云,享尽荣华富贵!
“黄泉路上可别怪我,谁叫你的赏金太丰厚了呢。”方云森然一笑,目光炙热的望向凌仙,犹如看到了一座闪闪发光的灵石矿脉,又好似看到了一条金光四射的青云之路。
然而,就在他欲扔出火球时,洞中的身影陡然睁开了双眼。
紧接着,方云便感觉到脖颈一凉。
一柄血色缭绕的仙剑,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上。
杀意凛然,如坠冰窟。
47。第47章 消息
秘境与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有四季变换,日月交替。
此时,艳阳高照,洒落下柔和明亮的光芒,照射在潮湿的山洞里,平添了一分温暖。
经过两天的疗伤,凭借着天尊古血强大的自愈能力,凌仙身上的外伤已经好了大半,一条条因厮杀而留下的伤痕消失的无影无踪,断裂的骨头重新接续上,萎缩的经脉也再度恢复原状。
整个人变得神采奕奕,不复当初的虚弱萎靡。
只是内伤,仍然需要时间调养,不过这倒不影响他的战力。
就在方才,凌仙察觉到洞外有人在窥视,并且默默运转法力,准备偷袭自己,他便从入定中醒了过来,瞬间开启至强天眼诛天下,而后,便有了刚才的一幕。
血色仙剑架在方云的脖子上,杀意森然可怖,直冲霄汉。
此剑虽然是混沌气所化,并非实体法宝,但它乃是诛天下固定的九般变化之一,攻击力可与传说中的先天灵宝比肩,不是法宝却胜似法宝,号称上斩九重天阙,下断十八地狱,威力超绝,犀利无匹。
尤其是在沾染了上百头妖兽之血后,诛绝剑的杀意更加凝实,威力也更加强大。
据古籍记载,诛绝剑虽然被冠以仙剑之名,但却是一柄实实在在的魔剑,从它的名字便可看出,诛绝二字,代表着此剑一出,必将杀尽敌人!
传说,诛绝剑沾染的鲜血越多,威力也便越强,曾经在第一个觉醒天眼诛天下的人手中,创下屠过一座城的血腥记录!
那座城,可不是普普通通的城,而是当时修仙界九大城池之一,其中高手如云,强者林立,但即便如此,却仍然被诛绝剑屠杀殆尽,此剑的强大可见一斑!
而如今,诛天下的第二任主人横空出世,时隔十二万年,令天下修士闻风丧胆的诛绝仙剑,终于恢复了一点昔日的无上荣光!
他日,必将掀起一阵席卷整个修仙界的血雨腥风,令所有生灵为之震颤!
“咕噜……”
方云面色惨白,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眼前这柄血色魔剑的凛然杀意,让他的寒毛瞬间竖起,一阵阵彻骨的寒意流遍全身,侵袭着他的身体与灵魂。
明明是烈日悬空,温暖明媚,可他现在的感觉却是仿佛置身于冰天雪地中,北风呼啸,寒意漫天。
“可恶,他怎么可能在睁眼的瞬间便将我制住?这到底是法术,还是法宝?”方云的心中满是悔恨,并非是后悔对凌仙动手,而是后悔自己不应该在动手前想太多,应该直接发动法术,杀了眼前这个可怕的男人。
“是束手就擒,还是发动火球,赌一赌最后的生机。”方云进退两难,犹豫不定,很想将手中的火球扔出去,可是他却不敢,怕自己的法术没有击打在对方身上,便先一步身首异处,命丧黄泉。
“你可以试试,看是你的火球快,还是我的剑快。”仿佛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凌仙淡淡开口,一黑一白的瞳孔流转着一股摄人的气势。
诡异、神秘、强大。
这是方云此刻最直观最正确的感觉,所以他不敢动,但是也没有将手上的法术散去,仿佛这样,能够给自己带来一丝安全感。
“奉劝你一句,你的火球绝对没有我的剑快,而且,也不要想着和我同归于尽,你的法术无法对我造成丝毫伤害。”凌仙神情平静,很平淡的阐述一个事实。
火球术是修仙界最低级的法术之一,伤害不高,即便是由炼气六层的修士发出,威力也不会太强,以凌仙如今的实力与战斗经验,无论是躲避还是施展法术,他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破掉火球术。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