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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本能的掩饰着,难以令人看清。
她不自觉的为楚河斟酒一杯,浅浅的推到楚河面前,并不多言,反而主动与楚河又拉开了一些距离。
寻常人只觉得她这是在避嫌。
唯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是在避免自己心动。
如果心动了,那就想要活着,而不愿舍身忘死。
李世民一贯作为绝对的视线中心,此刻感觉到了众人注意力的偏移,本能的便再度朝着视线中心处走去,要重新夺回主动权。
他相信,无论这个突然进来,又是念诗,又是舞剑的狂生是谁。一旦见着了他,知道了他的身份,从酒浆的麻痹中清醒过来哪怕是一丝一毫,都一定会倒头便拜。
到那时,此人所汲取的一切目光,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上。
而此人所拥有的荣耀,都会是他这个皇帝颁发和赐予。
天然的便站在了至高的顶点,俯视着脚下的芸芸众生。
李世民才走到桌子边,却见那狂生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砚台和一块墨石。
将清澈的酒水倒入砚台之中。
“研墨!”楚河醉眼朦胧的对李世民说道。
此刻早已被楚河的表演,震麻木的众人,突然感觉自己僵硬的身体还可以再跳动一下,早已狂奔不止的心脏,竟然又加快了几个节拍。
此人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疯了!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竟然敢让李世民给他研墨?
李世民也惊呆了。
别说是他做皇帝以后,哪怕是在此之前,做秦王,做唐国公的二公子时,也没人这样和他说过话,更让他做这般事。
楚河却又开口了,开口便是绝世名篇。
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好像绝世的好诗文,都不要钱似的。
只是词句零散,往往前言不搭后语,相互连贯不起来。
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
既感叹诗文的精美、妙丽,却又心塞听了一半,却不能听另一半。
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时明白过来。
若是不能执笔在手,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来,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罢!也罢!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脑袋!”
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
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定是为难。
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只要补齐,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
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惜才之心。
说罢之后,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
如此举动,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
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
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
墨汁调好,楚河抽出笔来,沾染了浓郁的墨汁。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
第七百九十二章名动长安
“来人!先将他带下去休息!”尽管这里是赵国公府,但是李世民依旧做主,宛如主人一般,下达着指令。
楚河被家丁搀扶走了。
这些家丁也都是有些眼力劲的。
虽然楚河来历不明,但是能让李世民亲自研墨,那无论如何,以后都会飞黄腾达。
怎么也不能得罪了。
所以他们动作都尽量的轻柔,生怕不小心将楚河给磕碰了。
而另一边,李世民已经趴到了长孙玉儿的面前,那原本美貌的面庞,却再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反而是她身上的那些文字,不断的让李世民啧啧称奇。
好诗、好字,都写在美女身上的白衣之上,自有一种结合起来的美感和魅力。
楚河已经做好了全部工作,长孙无忌要是再不懂得配合,那他也就不是他了。
等李世民欣赏完两圈之后,长孙无忌便走出来道:“陛下!单凭这些诗篇,今日之事,定会流传千古。长孙玉儿这一身的遍体文章,更可谓无价之宝,实属难得。若是不小心损毁一丝一毫,那都极为可惜。不妨让她先去后院,换一身衣衫,将此身之衣收起来,再予陛下细细观赏如何?”
李世民有些犹豫。
其实楚河戏过了。
如果只是简单的弄脏了长孙玉儿的衣服,那也便罢了,计划可照常实施。
但是楚河偏要作妖,弄出一个遍体文章来。
绝美之诗,绝美之字,再配上绝美之人,这混合起来的杀伤力,充满了一种别样的诱惑力。
李世民现在就想让长孙玉儿穿着这一身衣服,然后和他一起于床榻之上,讨论诗词,纵论文字的魅力。
不过长孙无忌说的不错,如此珍贵之物,说不定当世便只会有这么一件了。
若是不小心弄破了,那也实在可惜。
李世民心中暗自决心,回宫之后再复制一份,以足心头之想。
然后对长孙无忌点点头道:“记住!一定要将它保管好,莫要有半点损伤。”
接着又道:“还有那个醉汉,酒醒了之后,便带他来宫里见我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哈哈!好一个不理天子的酒中仙。不过他可还不是朕的臣子,如此言语,尚且过早吧!”
长孙无忌听得出李世民语气中对楚河欣赏,尽管心中不喜,却还是只能顺着话茬道:“看来我与他同殿为臣,已经是迟早的事情了,那我可要多照顾一些同僚才是!”
李世民闻言哈哈大笑。
与一众臣子们又交流了几句,兴尽的李世民,便带着五六分的醉意,在众多侍卫和内侍的环卫下,先行返回了皇宫。
而那布满了诗文的白衣和正在被‘洗白白’的长孙玉儿,则是会被随后送上。
李世民兴尽而归。
赵王府内还有一番暗地里的兴师动众。
而就在这一夜之间,楚河的名声便传了出去。
虽然还无人得知其姓名,更不知其来历。
但是酒中诗仙的名号,却已然在传,并且越来越玄乎。
楚河在酒宴上所吟,所些的那些诗文,自然也跟着一起流传了出去,且迅速开始风靡。
还只是第二天一大早,从酒馆饭寮,到平康坊的烟花之地,所讨论的基本上都是楚河这个如彗星一般划破天际,迅速崛起的文豪。
恍惚间,如同楚河所出的这些诗文,提前催熟了盛唐。
赵国公府中。
楚河看着长孙无忌抱过来的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