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灭世魔帝-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翘!”无数人代替兰陵回答了。

    这听上去很粗俗,但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繁衍后代是最重要的。

    索魔已经很君子了,其他人的婚礼只有更加粗俗。

    索魔道:“我这女儿长得又美,屁股又大又翘,绝对能够生一堆小崽子。兰陵,我这个女儿嫁给你做婆娘,你要不要?”

    “要!”兰陵笑道。

    下面所有兄弟们跟着大吼。

    “好!”索魔大声道:“那我这个女儿就嫁给你了,你们找一个地方欢好去吧,最好明天就生孩子。”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的,婚礼之后没有洞房的,结婚后的第一次欢好,一定要在野外进行的。

    这代表着,整个天地,都是蛮族人的家。

    蛮族人,崇尚自然和自由。

    就这样,兰陵和狄娜完成了婚礼。

    而作为新娘的狄娜,羞涩而又大胆,主动地牵着兰陵的手,朝着山上走去,去完成二人的洞房之礼。

    ……

    注:第二更四千多字送上,谢谢大家!

五五一:狄娜洞房!黑寡妇梦陀萝!

    狄娜牵着兰陵的手,来到一个水池边上。

    旁边的草地上已经铺了一张柔软巨大的虎皮,就是兰陵杀掉的那只魔齿虎。

    虎皮上,放满了各种鲜花。

    这个露天的洞房,狄娜已经准备了半天了。

    “今天晚上你什么都不要动,就由我来侍候你!狄娜温柔道。

    然后,她让兰陵躺在虎皮上,轻轻剥掉了他的衣衫,也剥掉了自己的衣衫。

    “我虽然没有阿狸那么美,也没有妮妮安那么美,也没有多柠那么美。但是我愿意全心全意地爱你,一辈子侍候你。”狄娜在兰陵耳边呢喃道。

    然后,她伸出小舌头,从额头往下,舔吻兰陵身上的每一寸地方。

    最后,定格在兰陵最敏感的地方。

    “我虽然什么都没有经历过,但是我什么都懂。”狄娜羞涩而又豪放道。

    然后,兰陵的脚指头都蜷缩起来。

    接下来,兰陵躺着一动不动,却在狄娜的服侍下,如同神仙一般的享受。

    一波接着一波。

    没有任何狂暴,只有无尽的温柔。

    ……

    而此时,康斯坦丁和阿方索的联军冲到了野马部落的面前。

    根本没有什么兰陵的外族军。

    询问部落里面的人,说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外族军啊?

    然后找那个写密信的人,结果发现那人已经失踪了。

    紧接着,阳固前来汇报。

    发现了四个狮鹫骑士的尸体,而唯一那个没有发现尸体的人,就是写密信说兰陵目标是野马部落的那个。

    阿方索和康斯坦丁对视一眼。

    他们又被兰陵玩了,又被兰陵耍了。

    兰陵的目标就是鬼域世界,而他们近两万大军就横在鬼域世界外。如果他们不走,兰陵要么自投罗网,要么无家可归。

    结果,二人竟然急匆匆把近两万大军调走,疲于奔命地冲到野马部落这边,乖乖地把路让了出来,让兰陵大摇大摆地进入了鬼域世界。

    兰陵又再一次地玩弄了他们。

    康斯坦丁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此时不由得摇摇欲坠,几乎又要再一次昏厥倒地。

    “啊……啊……啊……”

    阿方索再一次拔出大剑,疯狂地劈砍着周围树木,疯狂的暴怒发泄。

    而且最可笑的是,不管是妮妮安,还是女萨满尹姬都说过,兰陵的目标肯定是鬼域世界。但但阿方索和康斯坦丁都无视了,急匆匆地带兵来野马部落,结果白白放过了兰陵,再一次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安静下来后,阿方索朝康斯坦丁道:“老兄,谈谈吧。”

    “谈谈。”康斯坦丁道。

    阿方索道:“本来三年之内,我一定会带兵灭你的。但是现在,我们罢战吧,无论如何也要把兰陵这个杂种给灭了。”

    “好!”康斯坦丁道:“从现在开始,你我两家休战,不计任何代价,都要灭了兰陵这孽种。”

    ……

    镜山炎魔部落!

    次日醒来,所有的狂欢都结束了。

    所有的庆祝结束了。

    炎魔部落开始了建设狂潮!

    一千多外族军,除了老弱病残之外,其他人每天训练五个小时,工作十个小时。

    在外族军原有的指挥系统上,兰陵和索魔稍作调整,任命了五个部落长老,八个百夫长。、

    然后给每一个人都分配了工作。

    每天三十个人捕鱼,一百个人煮盐,一百个人采集。

    剩下的,全部伐木,采石头,煅烧石灰。

    非常幸运,这片仅仅百里的领地上,竟然还有一处石灰矿。

    有了石灰,就可以浇筑城墙,城堡,而不仅仅是用石条来垒了。

    他们只有三个月时间,所以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建成一座坚固的堡垒。

    兰陵将一千青壮全部分组编队,五人一组,十人一队。

    不管是什么工作,都安排了任务量。

    比如,每一组每天要砍伐多少方的木头,要采集多少方的石头。

    结果当工作开始的时候,兰陵完全惊呆了。

    他完全低估了这些人内心的渴望,还有对炎魔部落的热爱。

    他们的干劲,几乎可以用疯狂来形容。

    每天训练五个小时,工作十个小时,兰陵觉得已经非常疯狂了。

    但是绝大部分的士兵,恨不得每天都不睡觉,每天都训练干活。

    甚至,他们也并不觉得劳累,只觉得无比的亢奋,有使不完的力气。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为了自己而奋斗。今天他们多砍伐一方木头,多采集一块石条,三个月后的大战,他们就多一分防御。

    当一个人有了目标和使命,那真的几乎拥有无穷的精力。

    至于兰陵给他们定下的任务量,那真的就完全是一个参考,因为每一组,每一队完成量都远远超过定下的任务量。

    所有人都在你追我赶,今天你比我强,明天我就一定要超过你。

    而且,所有的士兵都有一个默契,一天都要比一天强。

    不管今天砍了多少立方的木头,采集了多少的石条,明天一定要比今天多,否则就不吃饭,不睡觉。

    在这种疯狂的干劲下,整个镜山变成了热火朝天的大工地。

    整个炎魔部落,进入了建设狂潮。

    ……

    兰陵和索魔的意见非常一致。

    那个暗湖是整个部落的命根子,里面有数之不尽的金币,有源源不绝的食物。

    所以,城堡就建在那个暗湖的入口山洞之外。

    三个月时间,要建一道五百米的城墙,还有一座坚固的城堡。

    而且先建城墙,后建城堡。

    宁可没有城堡,也不能没有城墙。

    在一千多人疯狂的干劲下,这道城墙从无到有,每一天都在增长。

    真的多亏了湖底的宝藏里面,找到了三支乌金大剑。

    从此之后,索魔,多铎,多隆三人就变成了石头粉碎者。

    他们用上千斤的乌金大剑,疯狂地开凿石头。

    而且,士兵们采集来的石头,全部用他们的乌金大剑劈砍打磨,成为一块块完整的条石。

    在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设狂潮中。

    仅仅五十天后,一条五百米长的城墙就处理在镜山之中。

    这城墙的内核是土墙,足足两米厚的土墙。然后外面贴了三层的石条,全部用石灰浇筑。

    最终整个城墙,足足三米半厚,八米多高。

    ……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自立,并且奸辱了康斯坦丁的妻子,这件事情在很短时间内便传遍了方圆几百里所有的部落,震惊了所有人。

    完全是耸人听闻!

    所有人在耻笑康斯坦的同时,也彻底同仇敌忾。

    这是对罗刹族的整体挑衅和践踏,兰陵必须死!

    这不仅仅是康斯坦丁的耻辱,也是整个白银部落联盟的耻辱。

    所谓的白银部落联盟,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原本有十四个部落,野马部落灭亡之后,就只剩下十三个部落了。

    联盟的首领,便是白银部落酋长,这个联盟之所以用白银命名,也是因为为首的部落是白银部落。如果康斯坦丁是这个联盟的首领,那么这个联盟就会叫作奇美拉联盟了。

    康斯坦丁和阿方索亲自前往白银部落,请白银酋长召开酋长大会。

    几天后,酋长大会召开。

    最终十三个部落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