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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在一阵刺耳的摩擦声中打开。露出一道堪堪容纳一人通过的缝隙。
黎恩闪身进入,一言不发地走过同样破败的楼道,来到尽头的房间。
领路人朝黎恩做个“请”的姿势,而后身形越来越淡,最后与阴影融为一体。
房间内的状况要比楼道好不少,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物品也堆放得整整齐齐,靠墙摆放的方桌上还铺了一块桌布。看起来至少像是人的住处。
房间普通,房间里的人却一点也不普通。
身体前倾。一丝不苟擦拭枪支的高大男青年,是新近崛起的猎兵团《弗莱基》的团长。
把腿翘在桌子上,把玩一柄黑色军刺的短发大汉,是知名猎兵团《尼德霍格》的首领。
房间里最后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女性则是老牌猎兵团《海德伦》的现任负责人。
见黎恩到来,三人同时停下手中的事情。起身行礼,态度恭敬。
众所周知,越是有名的猎兵,越是桀骜不驯。《赤色星座》那帮子骄兵悍将就算是见到雇主,最多点个头。打个招呼,如果脾气上来,连招呼都懒得打。这是身为高级别猎兵的骄傲——我们凭本事吃饭,拿命换“血汗钱”,却不是出卖尊严。
房间里的三人就算没有达到《斗神》和《猎兵王》的高度,却也是猎兵界响当当的存在。按照常理,绝不会向一个还没成年的少年行礼,更不要说这个少年还是猎兵的老对手游击士。
但他们三人就这么做了,动作没有任何迟疑,脸上也看不出丝毫的不情愿。
“现在,相信我的能力了?”黎恩面色平静,对三位顶级猎兵的行礼坦然受之。
《海德伦》的女团长,有着姣好面容与文静气质的年轻女子躬身道:“黎恩少爷,我为我先前的无知向您道歉。”
“无需道歉,正常人听到我的提案都会怀疑,不怀疑的不是傻瓜就是疯子。”黎恩摆摆手,不以为意。
“感谢少爷的理解。我们不仅要对得起团里的弟兄,还要对得起我们的家乡,所以。。。”很难想象《尼德霍格》的团长,以悍勇闻名的汉子会露出局促的表情。
“我明白,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选择你们。”
不同于大多猎兵团“只问本事,不问出身”的招人宗旨,《弗莱基》、《尼德霍格》、《海德伦》这三只猎兵团全员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原诺桑普利亚公国,现诺桑普利亚自治州。
是的,他们是大名鼎鼎的《北之猎兵》,为了复兴因《盐之桩》事件而陷入饥饿贫困的故乡而努力的猎兵中的“异类”。
为了家乡,他们赌上了自己的生命去战斗,拼出了《北之猎兵》猎兵界第一的信誉和仅在最强之下的名号。也因此被黎恩选中,成为他手中一枚至关重要的棋子。
战争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事情,就算有骑神,有《卡雷贾斯》,有《joker》,也只是一把尖刀,无法与敌人正面对抗。
在原本的世界线,若没有第三、第四师团在正面战场上的奋战,主角团恐怕连帝都都进不去,更别说打进《煌魔城》,活捉凯恩公。而且,这还是以薇塔为首的《结社》成员放水,甚至暗中相助的结果。
这不是黎恩想要的,他想要掌握战争的主动权,让战争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
掀起内战的贵族联军,拥有的军队是利贝尔的四倍。
与之相对的正规军则拥有二十支以上的装甲师团,军力冠绝整个西塞姆利亚。
想要左右这种程度的战局,需要相当规模的武装力量。完全听命于黎恩的武装力量。
舒华泽家是“公侯伯子男”中最低档的男爵家,没有资格拥有军队。亲生父亲吉利亚斯·奥斯本虽然掌握着帝国正规军七成的军力,但黎恩根本不敢和他相认。奥斯本是漩涡的中心,水深的吓人,在没有万全的准备之前,黎恩会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漩涡吞没。
国内不行,那就去国外。
别国官方武装第一个排除。牵扯太多,稍有不慎便是引狼入室。到时候前虎后狼,哭都没地方哭。
《教会》和《结社》也不行。两者拥有凌驾任何国家之上的实力,但背后隐藏的东西太多,且立场暧昧。除了少数相熟的高手,黎恩暂时不打算和他们有过多接触。
到头来,只剩下一条路——猎兵。
猎兵给钱卖命,其中不缺能征善战的精锐部队。更不乏强者,顶尖的猎兵团比之各国精锐部队也毫不逊色。
其中的代表自然是有最强之名的《赤色星座》和《西风旅团》。不过这两只猎兵团的主力,黎恩雇佣不到。前者的精锐都在克州,后者行踪成谜,只在凯恩公爵身边放了3个大队长。
况且最强并不意味着最合适,黎恩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最强。先前雇佣《赤色星座》纯粹是为了防止他们发疯袭击《彩虹剧团》,顺便在必要时多一张可打的牌。(黎恩:哥有钱,哥任性。)
他的目标在13岁那年就确定好了——《北之猎兵》。
黎恩曾经在共和国参加过猎兵训练营。在那里他认识了汉斯,一名来自诺桑普利亚的少年。
汉斯训练的时候很拼。不练到趴在地上起不来,绝不休息。
黎恩曾经问他,这么拼为了什么?他说,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成为《北之猎兵》。
黎恩又问,成为《北之猎兵》以后呢?汉斯笑了。他说要赚好多好多的钱,让爸爸妈妈弟弟妹妹还有村子里的大家不再挨饿受冻。
憨厚的笑容,质朴的梦想,给从小衣食无忧的黎恩带来极大地触动。
在训练之余,汉斯会和黎恩聊起他的家乡。寒苦的诺桑普利亚。那里的年轻人因为缺乏教育,只能选择拿命换钱。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信念——复兴家乡,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一切,这也是所有《北之猎兵》的信念。
正是在那个时候,黎恩的心里第一次萌生了雇佣《北之猎兵》的想法。
——因为他们最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希望。
ps:《尼德霍格》在《闪2》里是主角团在诺尔德高原遇到的猎兵团,菲表示有听说过,克蕾雅说《尼德霍格》在情报局挂了号,可见实力不俗——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他们就是给枪哥单骑突入装逼用的。
ps2:听名字就知道《北之猎兵》是诺桑普利亚出身猎兵的统称,不像猎兵团的名字。诺桑普利亚在帝国的北边,帝国象征德国的话,更北只能是北欧。所以给《北之猎兵》组成的猎兵团取了北欧神话中神兽的名字。《尼德霍格》也是北欧神兽之一,顺理成章的归进了《北之猎兵》。
ps3:只有从猎兵训练营毕业才有资格被称为猎兵,之后是自己组团还是进其他团都可以。闪轨中《巨兽》佣兵团就是一群训练营的淘汰生所组成的杂碎团,没资格被称为猎兵。
ps4:凯恩军=1。5利贝尔,艾尔巴雷亚军=利贝尔,海恩斯和罗格纳差不多各有0。75利贝尔。。。。。。可怜的利贝尔已经沦为计量单位,就和成为单兵战斗力计量单位的莱维一样。比如风剑=1莱维,光剑=1。2~1。5莱维。
ps5:在碧之轨迹中,《战鬼》曾经对兰迪说过只要兰迪接任斗神,就可以用《赤色星座》的力量保护克洛斯贝尔。要知道,这时候克洛斯贝尔已经“独立”,同时与帝国和共和国为敌,敢放出这种豪言,足以说明最强猎兵团的自信。当然,自信是一回事,能不能干过又是另一回事。按照《赤色星座》百名精锐展现出的实力看,全团齐至的话,车翻一到两个正规军师团不成问题。(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 第六次特别实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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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黎恩才13岁。
那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莉夏。
那时候,他的小说还没发表,手头不算多么宽裕。
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把一半的收入交给了汉斯,因为他们是朋友。
起先汉斯不肯要,却抵不过黎恩的一句“你比我更需要这些,大不了你以后发达了再还我。”最终留着眼泪收下了。这是黎恩第一次见到汉斯哭,之前无论吃多少苦,受多少伤,他连眼睛都不曾红过。
后来,黎恩遇到了莉夏,去了利贝尔,成为了一名游击士。汉斯也从猎兵训练营毕业,成为了一名猎兵。天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