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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秦汉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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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汉书》卷二四上,第1132 页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162 页以下)。关于这一段文学 

的校勘,见加藤繁:《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译注》(东京,1942),第143 页。 
① 《史记》卷一二九,第3281 页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462 页)。 
② 《史记》卷一二九,第3274 页;《汉书》卷九一,第3686 页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431 页以下)。这一段文字说明每一种货物达到20 万钱标准收入所需的交易或生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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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之东);樟脑、梓、姜、桂皮、黄金、锡、铅、朱砂、犀角、龟壳、珍珠、 
  象牙、皮革来自江南 (长江以南);马牛羊、毛毯、皮毛来自北方。铜铁来 
  自全国各地的矿山。 
       这些商人的贸易活动,超过了汉帝国的国境,武帝时(约公元前130年) 
  张骞出使西方月氏,贸易活动更受到很大的推动。张骞的出使开辟了通往中 
  亚的新途径。黄金和丝织品为主要商品从中国输出,而酒、香料、马、羊毛 
  织品从西方各国输入。沿着中亚的贸易路线引进的新的植物包括葡萄、石榴、 
  芝麻、蚕豆、苜蓿等。虽然这条新路在两汉交替之际暂时中断,但后汉时在 
  公元94年后因班超将军再度在中亚建立中国的形象而复通。公元97年,班 
  超的下属甘英受命出使大秦 (罗马,更具体地说,是东罗马),但并没有越 
  过安息 (波斯),他被可能充当丝织品贸易中间商的波斯商人留住。那时, 
  罗马非常需要丝织品,据说,其价值确实重如黄金;因而罗马人称中国人为 
  赛里斯 (Seres,造丝的人),通往中国的路称为丝路。① 
       公元前111年,武帝征服南粤以后,南海的贸易逐渐扩展到东南亚诸国 
  和印度洋,这些国家以珠、玉、天青石、玻璃等物换取中国的黄金和丝织品。 
  一件佚事说明了沿着南海路线的商业发展,那就是公元166年一个有为的商 
  人到达中国海岸,声称是大秦皇帝安敦(即马库斯·奥里流斯·安敦尼努斯) 
  的使者,他献给桓帝象牙、犀角、龟壳等物。 
       当丝绸出口贸易还在汉政府的主管之下时,中国内部的商业活动继续受 
  到政府的某种程度的压制,典型的事例就是实施武帝的平准制度。这基本上 
  是限制商人的活动并把他们的利润输归国库的企图,但只取得部分的成功, 
                                                    ① 
  并引起了更多的反对,情况见于《盐铁论》。反对商人的一些政策,继续被 
  王莽执行;但不仅无效,反而证明是招致他灭亡的原因之一。后汉时由于货 
  币流通的减少,商人似乎变得相对地失势。但仲长统(约公元180—220年) 
  在他的《昌言》里明确指出,商人依然顽强地在全国各地追求利润,而势族 
  也照旧以高利贷和其它手段压榨已经穷困的农民。② 

                                        制造业 

       如上所述,春秋时期某些制造业如制造奢侈品或武器,已不再是某些氏 
  族的特权,而逐渐在各个国家直接主持下进行制造。一般的形式是,工匠在 
  一个师傅的指导下制造为诸侯和贵族使用的物品,工匠的衣食所需由他们供 
  给。工匠的职业是世袭的,社会地位低于农民,而农民则不能加入这个行业。 
       在战国时期,这个制度又被改组,使手工业的师傅隶属于中央或地方的 
  政府机构;世传的手工业工匠则由奴隶、罪犯和服劳役的一般平民补充。像 
  这种非商业性的生产,带有限制农业和手工业之间任何分工发展的倾向,特 

① 关于丝绸贸易的实际意义,有一系列的看法。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 

 (伯克利,1967);鲁惟一:《香料和丝绸:公元头7 个世纪的世界贸易概观》,载《皇家亚洲学会会刊》, 
1971。2,第166—179 页;何四维:《汉代丝绸贸易考》,收于《戴密微纪念文集》(巴黎,1974)第2 卷, 
第117—136 页;曼弗雷德·拉斯克:《罗马与东方贸易的新研究》,收于《罗马帝国的兴衰,罗马历史与 
文化之镜的新研究》Ⅱ, 9 (柏林、纽约, 1978 ),第2 部分,第604—1361 页;上面第6 章。 
① 见《盐铁论》卷一(第一篇),第4 页;盖尔:《盐铁论》(1931),第9—11 页。 
② 见《后汉书》卷四九,第1646 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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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是专业手工工匠,被认为社会地位低下;农民则被鼓励生产自用的物品而 
  不去购买它们。虽然如此,在整个春秋战国时代,开始出现了完全脱离农业 
  的专业制造业者,而且随着商业活动的增加而人数越来越多。据一个农户家 
  庭的收支账(魏国李悝的估计)说,一年用于衣服的费用需1500钱,这表明 
                                        ① 
  衣服可能是买的而不是家里做的。值得提醒人们的是,早期的墨家门徒就是 
  一批工匠。② 
       战国时代,最重要的制造业是盐铁,盐是日常必需品,其生产地很有限, 
  需要有大的企业进行生产,和进行有成效的分配。由于农业工具有广大的市 
  场,使冶铁业也得到了扩展的条件。 
       汉代的制造业和前代一样,也分为国家控制和私营两个范畴。前者在首 
  都和地方进行。在首都,它们大部分由负责皇室财政的少府控制。它的不同 
  部门分工制造不同的器物。如众所周知的尚方 (艺术和工艺部门)即制造武 
  器、青铜器皿、镜子等,现在还有这些遗物。在诸侯王国也设有与尚方性质 
  相同的工场。另一个部门是考工室,制造和尚方制造的器物相似的食器、兵 
  器和甲胄等。但没有尚方制造的讲究。东园匠制造皇帝陵墓用的葬具,织室 
  制造宫廷用的丝织品和衣服。原来有东西两个织室,公元前28年废了东织 
  室,因此剩下的一个就简称为织室。 
       其他与制造业有关的中央机构中包括大司农,它在实行代田法时期负责 
  制造农具。它有一个分支机构,负责实行武帝的均输制、平准法和染色工艺。 
  将作大匠负责修建宫殿和皇帝陵墓事务,设于公元前115年的水衡都尉,管 
  理有名的上林苑。两年后,国家禁止地方上铸钱,铸钱就完全由所谓上林三 
  官执行;这表明,在前汉时期,水衡都尉所属的一些机构执行国家的铸币工 
  作。③ 
       郡县设有多种的官办制造业机构。在 10个郡县里设有称之为工官的工 
  场。这些工官一般地为地方的武库制造兵器,但在广汉郡和成都则不然,而 
  是制造金、银、漆器。有些漆器现在还存在,上面刻有产地地名。在山东的 
  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两地,设有为宫廷制造华丽的丝织品和锦缎的官署—— 
  服官。临淄的三服官,每个拥有几千名工人。桂阳郡的“金官”铸造黄金, 
  丹阳郡的铜官负责开矿和铸铜 (除去铸钱之外)。铜官数量相对地少,这表 
  明那时铁器的使用增多,而对铜器的需要日少。庐江郡(安徽)有一个船厂 
  ——楼船官建造战船。① 
       除去这些机构之外,公元前119年政府又设立了盐铁生产的官署,以实 
  行国家的盐铁专卖政策。在48个地方设立铁官,在36个地方设立盐官,这 
  些地方大多是原料产地;显然,在那些没有铁矿的地方设立小铁官是为了重 
  新利用废铁。铸铁场由国家直接控制,并以制造农具为主。另一方面,盐场 
  则为私营,产品由政府专卖。盐铁官署可能隶属于大司农,而工官、服官、 

① 李悝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400 年,见《汉书》卷二四上,第1125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 

第141—142 页)。 
② 渡边卓: 《墨家集团及其思想》,载《史学杂志》,70:10  (1964),第1—34 页;70:11  (1964), 

第40—74 页。 
③ 这些机构的详细情况,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1—735 页。 
① 这些地方上机构的详细情况,见《汉书·地理志》各郡县下;如广汉郡的工官见《汉书》卷二八上,第 

159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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