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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入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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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谓破诸烦恼,证真实理。三藏经典中,论藏属于慧学,故曰‘论辨邪正’,辨
析邪正,最能开发智慧。然智有实智、权智,达真实理是实智,用之权巧摄众是权
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权智。

 

须知,三学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后有定,若能入定自然开慧。故楞严经云:‘摄
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十二)佛法大意

 

整个佛陀教法,若要论其大意,则亦可以三句括尽,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
净其意’,这却是说佛法的作用。

 

所谓‘诸恶莫作’,是说凡妨害众生,事无大小,皆不可去干;而‘众善奉行’,则是
说凡利益众生,事无大小,皆当为之。这两句合起来,也就是戒学中禁止和勒令的
旨意。至于‘自净其意’一句,则是要使意业清净无染(修清净心);而禅定正是清
净意业的功夫,智慧却是清净意业的效果。所以佛法的本体和作用,恰可互相配
合。涅槃经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可见这是一切诸佛
通行的教化。

 

传记中有载:唐白香山居士曾经往参鸟窠禅师,请问佛法大意,师即答以:诸恶莫
作,众善奉行。香山笑谓:若此二句,三岁孩童也能道得。师遂喝云:三岁孩童虽
能道得,八十老翁却未必行得。这段公案,对于学佛之人,实在可堪玩味!

 

(十三)缘起的人生宇宙

 

从第十三章至第三十二章是讲述佛教的教理

 

佛陀在菩提树下,夜睹明星,证悟一切万有都是从因缘所生起的,没有一件事物能
够例外;所以‘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缘起性空,性空缘起’,就成为一条永
久不变的定律;佛就叫这定律为‘缘起’。

 

缘起的人生宇宙,是一个处处关连的关系之网。如像花园里的一棵树,要靠种子水
分土壤种种因缘,才能够生起存在,这叫‘缘起’。其实生长这棵树的种子水土等
‘因缘’,本身还是要靠别的因缘;因缘又要靠因缘,这样推广开去,可以牵涉到一
切万有。反过来说,这棵树可以培植风景,长大后木材可以砍来做家器,而家器又
可以供人应用;由因缘所生的树,又可以做别的东西的因缘,推广开来说,物物相
助,又可以关涉一切万有。万物助长于一物,一物又可以关连到万物,宇宙万有,
就是这么样一个互相关连的关系之网。

 

又如一个人的生存,小时要靠父母的养育,长大了要受学校的教育,还要靠朋友的
帮助;衣食住一切生活物资,要靠农人、工人、商人的供给;生存的保障,要靠国
家的组织,军警的卫护。必须要有这种种的‘因缘’,一个人才能够生存。同时,一
个人也必然的要尽他的智识能力,去替社会做事,给别人作‘因缘’。‘你种田,我
织布,他盖房屋给人住’;人类是社会的动物,社会是群众分工合作的组合,它的
相依共存缘起关系,是更明白的。所以,人生社会也是这么样的一个互相关连的缘
起之网。

 

万有都是缘起相关的,宇宙间没有一件事物,可以离开别的事物而单独存在;社会
上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离开其他的人而单独存在的。个人既需要社会群众的助力才
能够生存,必然也就应该贡献自己的能力给社会群众,去帮助别人的生存。‘人人
为我,我为人人’。一切来自群众,一切还归贡献给群众。不要把私人的利益看得
太重,而忘记了我所依存的社会群众。而应该将个人融化在社会群众中,去为社会
群众服务谋福利,明白缘起的道理,才能真正的‘无我为人’,互助合作。

 

(十四)业力的因果律

 

‘业’这个字,巴利文叫迦马(Kamma),就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凡是有意向的任
何行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业。一般人所说的,一切善或恶的行为,都可
以构成业。换句话说,业可以解作道德或不道德的意志力,即一切意志力的动作反
应,或结果。迦马(Kamma)另一意义也可解释为因果。

 

‘业’既是意志力的反应,那么,由意志力造作的善恶诸业,这些业的种子,都藏在
阿赖耶识中,种子遇缘会现行的,到现行时果报分明,一定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
果,即所谓业力不灭的因果律。杂阿含经说:

 

*‘依所播下的种子,*

*你便由此收到同样的果子;*

*作善的人收到善的,*

*作恶的人收到恶的;*

*播出来的是什么种子,*

*你便尝到什么果子。’*

 

上面说的正是业力的因果律,是人人自作自受,谁也不能代替。你有了这个结果,
就是那个因种而来。好比种子生出了果子,果子就是从那种子而来。这正是因果不
昧,果一定是从因中的种子,开花结成的。

 

佛陀教人信业力,信因果,依业力的因果律说业报有三时业:(一)顺现受业,即
现生造业,而现生就受果报。(二)顺次受业,即现生造业,而次生受果
报。(三)顺后受业,即现生造业,而二生或多生后受果报,这就是从过现未三
世,说明因果是不会消灭的。如是因得如是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业力因
果律的定理,谁也不能逃避。只有把握著纯正的意志力,使行为纯善,有慈爱、容
忍、宽恕、不争、不执的美德,向利他的善业去努力,幸福的花果,就从人人自己
的心田中培植的。

 

(十五)因缘与果报

 

因缘生万法,是佛法中重要的理论,由于因缘,而说果报。因是事物的本源,缘是
一种助力,果报是后来的结局。由因得果,全是缘的力量助成,所以缘对于因的关
系之重要,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缘,是指一切事物之间生起一种互相交涉的关系。佛教把这些关系加以研究分析,
可以心、色二法分别论之。心法依四缘生起:一、因缘,亦名亲因缘,即自心中业
识的种子,彼为成熟心法之主因,故名亲因缘。二、无间缘,亦名等无间缘,即众
生攀缘的心、前念、后念接续不断,故名无间缘。三、所缘缘,指众生心念所攀缘
的物件,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四、增上缘,除
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此四缘生法,譬如会抽烟的
人,想抽烟是出于自心中习气的种子,即是亲因缘;抽烟的欲念不断即是无间缘;
得遇见了香烟即是所缘缘;烟瘾大发即是增上缘;此四缘成熟了抽烟的行为。色法
依二缘生起:一、亲因缘,比如一粒椰种具有能生椰树为因,是最有亲切的关系名
亲因缘。二、增上缘,比如肥沃的泥土以及阳光、空气、温度、水份等等帮助椰种
发育长大的助力,名增上缘。世间一切诸法的生起都离不了这四缘的关系。

 

果报的‘果’研究起来,也可分成现果、来果、后果的三种。所做的善恶之因,在现
在这一生成熟招果的叫做现果;在来生成熟的,叫做来果;在后后多生成熟的,叫
做后果。这是从三世的时间上,说明因果是每一事一物生长和成功的必然性,有如
是因,招如是果,其间关系虽极复杂,而是有条不紊,毫厘无差的。同时果报所以
有现生成熟的,有来生成熟的,有后生成熟的,其原因约有二种:一是因的力量有
迟早,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种在地下,瓜种当年生成可结瓜果,而桃核出
生,须经三四年才能结桃;二是缘的力量有强弱,如四缘并进,条件具备,成熟自
然早些,否则助缘只有一种两种,力不充足,或因土壤不良,或因阳光不够,空气
缺乏,那末这瓜或桃的成熟,自然又要延迟了。

 

有些人不明白因缘果报的定理,就怀疑因果倘是可靠的,如何眼见世间许多做善的
好人,不得好死,或受苦报?而那些做恶的坏人,反而晨夕享乐,过著很富裕自在
的生活呢?这道理凭三世因果的眼光看来,是很简单的,即好人今受苦报,因他过
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果;而今生虽然做好,善因薄弱,善缘未熟,
要待来生,才受好果。反之,恶人做恶反得好报,亦是这个道理,因他前生种的好
因已熟,先享福报,今生所造的恶因,业缘未熟,苦报还在来生,任他怎样也逃不
了的。‘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话是值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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