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写于1969年的《锣》是黄春明创作中受到广泛肯定的一篇作品。它不仅是黄春明乡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力作,而且象征着他的乡土文学创作进入了顶峰。这篇小说的写作方向仍然延续了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冲击传统农业村镇这一主题。如果与作者同一时期的其他作品相比较,这篇小说的人物形象更为突出,情节描写更为细腻,故事的处理方式更为圆熟,人物的悲剧色彩亦更为强烈。这篇小说的内容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起伏跌宕的情节。它写一个被新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淘汰的人物——憨钦仔,在生存与尊严之间苦苦挣扎的过程。这是一个被大时代洪流淹没的“小人物”的悲剧;然而,简单的故事中却承载了相当沉重的意义。
小说一开始就对主人公憨钦仔做了一些基本介绍:他是镇上一个以打锣传讯息为职业的人。具体来说,就是为政府部门通告政令公文、替税务部门催缴税款、帮人寻找失踪小孩、替寺庙提醒善男信女谢平安,以及替卫生部门通知打预防针,等等。这在当地算得上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憨钦仔就靠着打锣的工钱或红包为生,一开始日子倒也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在憨钦仔用得着锣的时日,三日一小事,五日一大事。所以他在镇上的罗汉脚辈里面,算是老米酒喝得最匀的一个了。有时手头上稍微宽一点,兴致一到黄酒也干过。再说憨钦仔的名字,小镇上的贵人就没有一个比他响亮。一提到‘憨钦仔’三个字,不管识字不识字,男女老幼没有一个不识他。”他自信在那个小镇上,连镇长的名字都没有他响亮。“那一阵子,憨钦仔真是名利双收的了。”这样的日子确实是蛮风光的,可是没想到,“一部装扩大机的三轮车”出来包揽了整个镇上的宣传生意,顿时夺走了憨钦仔的独家生意,使他陷入了生计无着的困境,“那一面一直使憨钦仔过着半生无忧无虑生活的铜锣,却傻愣愣地像被什么大大的惊吓了一番,而像哑巴张着大嘴合不拢来。从此,他把锣翻过来放在竹篾床底下,做杂皿子来用”。憨钦仔因此而感到愤愤不平,他“倒不是完全由仇视而觉得碍眼,另外他直觉得有什么说不出的难受劲,在他心头搅动。他想,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摆在小镇的任何角落,总觉得不大对劲。它的出现,未免有失小镇的体统,实在是怪诞透顶了!”的确,装有扩音器的三轮车取代了锣,象征了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革,可对于在传统文化中浸润了一辈子的憨钦仔而言,他的“知识”和“聪明”,显然无法参透其中的远因近由。而憨钦仔在时代变迁中丧失了打锣工作,这不仅剥夺了他维生的物资,而且也剥夺了他在小镇上做普通人的资格,他的一切厄运便从此开始,因此变得意志消沉、无所事事。故事就由此一步步铺展开来:失业后的憨钦仔生活无着,究竟应该怎么办?他的命运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疑问构成了贯穿故事的悬念。小说通过诈骗老人、偷窃番薯和木瓜度饥,混入茄冬树下“吃白肉”的罗汉脚行列,以及重新获得打锣机会这样三个阶段为人们做了生动的解答。
第一阶段的故事:处于自尊与饥饿下的痛苦挣扎——诈骗与偷窃。憨钦仔失业之后,早已坐吃山空,却毫无任何收入来源。憨钦仔其实并不“憨”,他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又有点小聪明。为了生计,饥肠辘辘又身无分文的憨钦仔进行了一次近乎诈骗的赊欠。他看到小杂货店的老人老实可欺,便使用心计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装出一副衣食无虞的样子,使店主心甘情愿地拿出许多好东西热情招待他,最终顺利地骗喝了三碗茶,诓吃了六个圆糕,还拐走了仅有的两包黄壳子香烟,而且心安理得,这次的诈骗性赊欠是他开始迈向悲剧深渊的第一步。当再也无法赊欠到任何生活必需品之后,憨钦仔走上了偷窃的道路。
小说精心设计了憨钦仔偷窃番薯、木瓜度饥的两个悲喜交加的细节。其中偷番薯的情节编织得饶有兴味。有一次,憨钦仔到番薯田刚要下手偷窃时,被主人发现了。为了维持自尊,他急中生智的处理方式让人忍俊不禁:
当他在番薯田里想下手的时候,被主人发觉了。那个人远远地嚷着跑过来,憨钦仔迅速地把裤子一拉,就从容不迫地蹲在那里不动。等那个人赶到十来步的地方,他就先破口大骂的说:“怎么?你想跑过来吃屎吗?小偷怎么可以乱赖?等我拉干净不压你吃屎才怪。小偷乱赖,好歹不识,你把这装的看成什么货色?真失礼!”那个农家的少年,站在那地方,歉意地还带几分怀疑说:“你怎么跑到这地方来放屎?”“怎么?送上来还不好吗?你们天没亮到街仔去拖都在拖咧!不是?”年轻人掉头默默走了。憨钦仔却满载而归。
显然,如果不是为贫穷与饥饿所迫,憨钦仔也不必冒着危险、挖空心思去偷那一点不值几个钱的番薯,这真令人同情;但他面对番薯田的主人时,为了维持自尊,保住仅存的面子,抢先反噬对方一口的无赖伎俩,则让人感到可耻与可恶,令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鲁迅笔下阿Q偷萝卜的情节。小说以嘲谑的笔法,将住防空洞、三餐难以为继的憨钦仔竭力维持可怜自尊的努力生动刻画了出来,让人们想要嘲笑他,却又感到不忍心;想同情他,却又无处可着手。这是一个多么卑微的“小人物”啊!然而,这次偷番薯“满载而归”的好运气,已经成了憨钦仔记忆中的往事。另一次的偷木瓜事件就不那么顺利了。有一天,憨钦仔五餐没吃饭了,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就去偷别人的木瓜解饥。他望着树上那熟透的木瓜垂涎欲滴,想摘却又怕被人逮住。于是他心生一计采用了贼喊捉贼的方法,先进行了一番火力侦察:“有人偷木瓜唷!有人偷木瓜唷!”确定了附近无人看守木瓜之后,他才放心动手。可惜运气不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长竿打下来的木瓜却掉进了粪池:
愈想打到目标,愈不容易打着,他的心又急又烦躁。他想有些事情做了还得加上几句咒骂才行。干伊娘咧!使劲一拨,真的打着了。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大木瓜,扑刺的一声闷响,掉落在干了一层壳的粪坑里,木瓜隐隐地往坑底,一点一点地下沉,憨钦仔像与情人惜别,痴痴地目送着将要沉没的木瓜咽了几口口水,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
这个滑稽场面使憨钦仔饥肠辘辘的情态跃然纸上,特别是“好像与情人惜别”和“慰藉此刻饥肠的绞痛”两句,将他的形体动作和心理渴望融合于调侃的语气中,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他五味杂陈的心态。小说将幸运的偷番薯和不顺利的偷木瓜这两个结局截然相反的细节勾连在一起,令憨钦仔的故事平添了不少吸引力。
第二阶段的故事:毫无收入来源的憨钦仔,黯然蜗居于公园的防空洞里贫病交加。他很清楚赊欠和偷盗均非长久之计,于是绞尽脑汁想法在茄冬树下以“臭头”为首的靠吃死人饭的“罗汉脚”群中取得一席之地,以解决他的肚子问题。此时,憨钦仔虽然放下了身段,但还想保有仅存的“面子”,因而他费尽心机,竭力避免出现“利已经不存而名也要荡尽”的危险,由此在他身上发生了好些悲喜交加的故事。
为了既有尊严地挤入罗汉脚的行列,又能让自己在臭头们中间建立一点地位,憨钦仔费尽心思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几乎抓住了每一个可能表现自己的机会,来取得别人的信赖与尊敬。这大致上包括三个步骤:首先是“利诱”。憨钦仔故意用从杂货店老人那骗来的黄壳子香烟引诱坐在茄冬树下欲睡不睡的罗汉脚们,然后慷慨地将香烟分发给他们,还讲些有趣的话题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取得罗汉脚们的好感;其次是“欺瞒”。憨钦仔明明失了业,打锣的生意被装有扩大器的三轮车夺去了,可为了顾全面子,却用“老是打锣没意思”之类的谎言来掩盖失业真相,这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后是使“苦肉计”,这是小说的中心情节,写得特别生动感人。由于镇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死人,棺材店多日没有生意上门,憨钦仔他们这伙罗汉脚们被饿得嗷嗷直叫,但却一筹莫展。就在这急难时刻,憨钦仔挺身而出抓住“立功”机会,提醒大家有这么一个民俗说法:“人家说棺材店如果没有生意,只要用扫把头敲打棺材三下,隔日就有人去买棺材。”当大伙你推我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