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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大臣,即一为裴矩(从624年到625年在职),一为炀帝著名的顾问宇文述
之子宇文士及 (从625年到626年在职)。②
与正直诚实的杨恭仁截然相反的是唐高祖的最后一位主要顾问——封伦
③
(封德彝)(公元568—627年)。封伦为隋朝一刺史之子,也是北齐显宦
的后代;他是河北地区的东北部人。他在隋文帝末年拜在杨素门下,杨素委
他为内史舍人。到了炀帝时代,他结纳虞世基,历史学家都责备封伦,说他
败坏了炀帝的政府,加重了法令的苛酷和蒙蔽上聪。封伦随炀帝游幸南方,
结果变成了宇文化及弑君的党羽。宇文化及任命他为自己政权的纳言。但是,
当宇文化及败在李密手下时,他和宇文化及之弟宇文士及逃往长安,投降了
唐军。虽然唐高祖最初对他怀有敌意,但封伦以“密计”赢得欢心,并被任
命为中书侍郎。后来,他还升任中书令 (前后两次:公元620—661年;623
—624年),还带宰相衔。从公元621年到623年,他当上了民部尚书这个
关键性的职位。
封伦后来还当了唐太宗对王世充作战的顾问,在此以后他表面上继续支
持太宗。但他完全是个投机分子,因为在争嫡的斗争中他似是又秘密地帮助
过唐太宗的敌手。但无人知晓此事,直到他在公元627年死后才露了马脚。
他把此事瞒得密不透风,甚至唐太宗在即位以后还任命他为右仆射(公元626
—627年)。
尽管封伦被后世儒家道德派历史学家所诟病,尽管人们在把他与魏徵等
② 传记见 《陈书》,卷28 第372 页;《南史》,卷65 第1589 页;《旧唐书》,卷6 第2363 页;《新唐
书》,卷100 第3925—3926 页。
③ 传记见 《旧唐书》,卷62 第2381—2382 页;《新唐书》,卷100 第3926—3927 页。
① 传记见 《隋书》,卷67 第1577—1584 页;《北史》,卷38 第1387—1393 页;《旧唐书》,卷63 第
2406—2409 页;《新唐书》,卷100 第3931—3934 页。
② 传记见 《旧唐书》,卷63 第2409—2411 页;《新唐书》,卷100 第3934—3936 页。
③ 传记见 《旧唐书》,卷63 第2395—2398 页;《新唐书》,卷100 第3929—39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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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相比时对他大加贬抑,但他也显然有他的才干。他在投唐以前就有了长
期在政府当顾问和在决策机构中工作的经验,而且据说,他在民部尚书任内
的作为还颇得当时人士的赞誉。
以上就是唐高祖周围少数顾问中的主要角色,他们部是参与最高决策的
人。当我们在更大的范围内考察唐高祖时代的高级大臣时可以清楚地看出,
他们大多数人都与唐皇室出身相类似。大多数人都是北朝和隋王朝的世家大
族。高祖治下的45名显宦中,有27人曾仕于隋,大多数人都在高位。其余
人中的大多数之父与祖,或者在隋朝做官,或者在隋朝以前的朝代做官;只
①
有四个人的先世曾给南朝效劳。后来唐太宗皇室的近侍集团也大致是这个比
例。②
人们也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出,对政府统治精英中的各个地方集团作过平
衡的努力,特别是要避免发生成为隋王朝特点的西北人士占优势的情况。③
如下所述,这种人事上显著的继承关系还与基本政策上同样的继承性相
配合。
唐王朝以这种方式组成的官僚体制,是它的力量的一种源泉。它的成员
们绝大多数都有从政经验。大部分高级官员都与皇室有关系,这有助于加强
唐王朝的统治,而他们所体现的唐王朝的五湖四海的广泛性则能消除全国不
同人士的疑虑,从而促进国家的重新统一。
中央政府对乡村控制的扩展
对于外地的行政,唐高祖建立了州以取代隋代的郡。这仅仅是个名词的
改变,因为隋代本身早在公元589—607年间也已使用了州的名词。县仍然是
州治下的下一级行政单位。州、县的长官分别定名为刺史和县令。我们不能
确知武德年间有多少州,但是据说,唐高祖想对原来的叛乱者、隋朝官吏和
唐军的勋臣宿将酬以官职,他建置了多于隋代 (190州)一倍多的州,而且
①
也大大增加了县的数目。可是皇帝沿用隋代的办法,仍然把地方官员的任命
委之于中央政府中的民部。
地方行政单位的设置,并不意味着国家可以马上恢复正常的文官统治。
唐高祖时代军事活动不断,皇帝在他统治的大多数年代中把他的国家置于严
格的军事控制之下。他不仅需要维持12支大常备军以保护都门锁钥,而且在
②
全国各地建立了总管府(公元624年以后称为都督府)。这不是什么新发明,
① 布目潮风的 《隋唐史研究》(第153—197 页)对统治阶层进行过深入而充分论证的分析。
② 可是,在他的文学馆中有很大一批南方人。见福泽宗吉:《文学馆学士》,载《熊本大学教育学部纪要》,
1 (1953 年),第40—44 页。
③ 韦克斯勒: 《初唐政府中的宗派主义》,第87—120 页。
① 据 《唐会要》(卷70 第1232 页),公元627 年有州360 个。 《资治通鉴》(卷192 第6033 页)开列了
这一年的州名,但此表有许多不合理的情况,比如它包括了7 世纪后期才建立的州,所以没有反映627 年
的真实情况。事实上,唐高祖时代甚至建立了更多的州、县,总数远远超过了隋代的一倍。《旧唐书·地
理志》 (卷38—41 )很详细地反映了唐高祖年间地方行政的变化,但还没有哪一位学者试图重新整理出这
一复杂而变动不定的情况。很清楚,有许多建置是在公元618 年以后,但又约在624 年后陆续裁撤,而在
唐太宗的627 年大加裁并。
② 《唐会要》,卷68 第1192 页;《旧唐书》,卷38 第1384 页。后者说它们建于边境或战略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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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隋朝就建立了这种兵制,而许多叛乱者在隋朝末年的战乱中也曾自号总
管。总管府有43个,地位在该地区文职之上,对境内的一切军事问题拥有全
权。它们的辖境很大,每个总管府能号令数州;最大的总管府称为大总管府,
所号令之州达39个之多。
除了这些总管府之外,政府在唐朝初年还建立了地区的机动行政组织(行
台):它们位于陕西东部、山东和四川,以及长江中、下游的战略要冲。它
们主要是战地政府机构,临时成立起来以协调地方行政和落实政府的政策。
这些行台都被委给唐王朝最可靠的支持者节制;李世民本人就曾主管过两、
三次行台之责。一旦正式行政机构开始顺利运转,行台在几年内便撤消了。
唐王朝还不失时机地设置地方军事部队,使之提供可靠的、以地方为基
础的人力资源,以满足王朝的军事需要。他们在这方面所沿袭的政策可以上
溯到西魏于公元543年所作出的决定,即征调地方兵力来补充它空虚的部
①
队。在关中的京兆地区建立的府有261个。在唐王朝初建的数年内,当兵马
倥偬之际,这些关中的府兵被置于保卫京兆的12个军的统领之下。十二军在
高祖末年被解散之后,这些府兵仍被保留了下来,但改归保卫京师的卫来领
②
导。尽管关中是中国最军事化的地区,有些地方据说是十男中有九人服兵
役,但全国其他地方也建立了府,总数最后达到633个。
每一个府都有一整套军官编制,并按很严格的军事方式组织起来。它们
的规模有三种:每个单位或800人,或1000人,或1200人。隋代在公元590
年曾公开下令,所有以地方为基地的士兵应直接置于当地文官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