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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性和后勤援助,而不在于增加多少兵力。布什总统的政策之所以能得到美国公众的广泛赞同,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建立了国际联盟,从而使民众相信这次不是为别人火中取栗,为战争掏钱和准备流血的不光是美国人。至于把第7军从德国运到沙特,动用了北约4个国家的465列火车,312艘驳船和119个船队;与此同时日本也提供了美军装备急需的微电子部件,这进一步证明美国对盟国越来越强的依赖性。在新的时代,“单干”既不是聪明的,也不是现实的选择'4'。如是,结盟便成了一种共同的需要。从安理会要求伊拉克撤军的660号决议,到授权会员国可以采取一切手段的678号决议,临时拼凑起来的联盟得到了国际社会最广泛的认同。110个国家参加了对伊拉克的禁运,30多个国家参与动武,其中还包括许多阿拉伯国家!显然,每个国家在这次行动之前,都充分估量过了自己的利益所在。
'3'阿拉伯世界的反萨达姆联盟,以沙特-埃及-叙利亚为轴心。据在“沙漠风暴”担任联军司令的哈立德将军说,伊拉克对我们形成了巨大威胁,“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向友军请求帮助,尤其是向美国”。(见《沙漠勇士》,军事谊文出版社,P227)
美国人也非常重视联盟,详见《美国国防部致国会的最后报告附录》第9部分《联盟的组建、协调与作战》。
'4'美国战略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海湾战争的军事经验和教训》第二章《美国在军事上的依赖性》指出,“这场战争毫无疑问地证明,美国军方无论在政治上和后勤供应上都得依靠友邦和盟国。没有其他国家的大力帮助,美国就无法实施任何重大的应急行动。除了小的行动外,‘单干’的选择方案是根本行不通的,而一切外交和防务政策的决定都必须根据这一认识来做出。”(出处同上)
联合国的全面介入,并不能使这个在很短时间里形成的、脆弱的像挂满露水的蛛网般的联盟,足以经受住一场战争的撞击。联盟对政治家来说,可能只是对利益仔细权衡后的一次高层会晤,一次签约,甚至是通过一个热线电话的口头承诺。而对于进行一场联盟战争的军队,则任何细节都不容忽略。为避免美国大兵触犯伊斯兰戒律,美军除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驻在国的风俗外,还租用“丘纳德公主”号游船停在海上,给美国兵提供西方式的娱乐;为防止以色列对“飞毛腿”导弹的攻击采取报复行动,搅乱讨伊阵营,美国极力为以色列提供空中保护,小心翼翼地看护着这张联盟之网。
更具深意的是“露水”联盟的出现结束了一个时代,即从1879年缔结德奥军事联盟开始的固定式联盟的时代。冷战后,以意识形态为结盟基础的时期已然消逝,为利益而结盟的做法上升到了主位。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政治现实主义大旗下,任何联盟都只会更加赤裸裸地以利益为指归,有时甚至连道义之旗都懒得扯起来。毫无疑问联盟现象将继续存在下去,但更多的是松散的、短暂的利益聚合体。也就是说,不再有没有利益只有道义的联盟。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利益目标,结盟与否将由此而定。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受任何道义羁绊,这就是现代结盟的特点。所有的力量都被利益之网联结,可能极其短暂,但却非常有效。现代国家以及跨国组织甚至地区性力量间的利益关系从此开始变得愈发飘忽不定,就像摇滚歌星崔健所唱的那样:“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当今世界千变万化的力量组合方式,也正与千变万化的技术综合-全球化时代形成了决非偶然的某种暗合。由是,为海湾战争而结成的“露水”联盟,正式撩开了新结盟时代的帐幕。
恰逢其时的《改组法》
日空一切的美国人常常有反躬自省的举动,这种看似矛盾的性格,使那些期待着目睹狂妄的美国佬吃苦头的人一次次大跌眼镜的同时,也使美国人一次次获益匪浅。确实如此,美国人几乎总是能从每次军事行动的教训中,找到打开下一次行动之门的钥匙。
军兵种间的门户之见和利益之争久已有之,各国皆然。美军各军兵种为维护自身利益和争取荣誉的竞争更是尽人皆知,无出其右。在这方面,令人印象殊深的是,远在60年前的对日作战中,为突出本军种作用,麦克阿瑟和尼米兹就各搞过一套太平洋战略。对此,连老谋深算的罗斯福总统也难于平衡;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30年前轰炸越南的美国飞机,居然要同时听命于4个独立的司令部指挥,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直到15年前,指挥系统分割独立和职权不明,给驻贝鲁特的美军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就是直接导致大约200名海军陆战队员的丧生。而身为“格林纳达”行动联合特遣部队副司令的诺曼·施瓦茨科普夫少将,即使在他日后升任“沙漠风暴”的联军统帅之后,依然对在格林纳达时参战美军按军兵种各行其是所暴露的问题记忆犹新。这个问题就是,在联合作战中究竟谁该听谁的指挥?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困扰了美军几十年的问题,不是由身经百战的将军或经纶满腹的专家所攻克,倒是被名叫戈德华特和尼科尔斯的两个参议员解决了。1986年国会通过了他俩提出的《国防部改组法》'5',用立法的方式一举解决了联合作战中的各军种统一指挥问题。
'5'L·阿斯平与W·迪金森代表众议院所作的海湾战争研究报告中,对《戈-尼国防部改组法》给了极高的评价,“《戈-尼国防部改组法》确保美国三军齐心协力地进行同一场战争”。报告还转引了国防部长切尼的话,该法是“自《国家安全法》诞生以来对国防部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立法”。军事将领们对此也评价甚高,曾任参联会副主席的海军上将欧文斯把《戈-尼国防部改组法》称为“美国军事领域三大革命之一”,“该法规定在所有冲突中,都将使用一支联合力量进行作战,它还明确军种参谋长不再是作战指挥官。作战指挥官是5位战区总司令。”(《国防大学学报》,1998年11期,P46-47;《现代军事》,1998年第12期,P24)
接下来的问题就剩下需要一场战争了。不早不晚,恰在这个时候,萨达姆愚蠢地发动了入侵科威特的战争,这对于急欲检验《改组法》灵验与否的美国人简直是天赐良机。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改组法》恰逢其时,倒不如说是海湾战争的到来恰逢其时。
鲍威尔和施瓦茨科普夫幸运地成了《改组法》的最早受益者,同时也就成了美国战争史上权力最大的两位将军。作为参联会主席的鲍威尔,第一次明确地获得了总统首席军事顾问的地位,这使他得以直接听命于总统和国防部长,并可据此发号施令于三军,而不必再去充当军兵种参谋长之间没完没了扯皮的协调员;作为战场司令官的施瓦茨科普夫,则更是耳根清净,大权在握。来自五角大楼里的唠叨絮语他尽可以拣自己愿意听的去听,照自己愿意做的去做,一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派头,而麇集海湾的百万大军乃至太空中的卫星、海水下的蛙人直到每一艘滚装货船,却都要服从他的号令。这使他可以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行使《国防部改组法》赋予联合总部司令的超军种权力,比如当海军陆战队的前线指挥官强烈要求在科威特海岸实施两栖登陆时,他统观全局,果断地行使了否决权,继续专心致志于他早已成竹在胸的“左勾拳”行动。
一部刚刚颁行不到5年的法令,在随之而来的战争中能得到如此彻底的贯彻,这不能不归结于美国这个法律社会中人们的契约精神。而由此衍生出的新的指挥模式,则成为有军种分野以来,最成功的军事指挥权的恰当运用。它的直观效果就是减少了指挥层次,真正实现了委托式指挥,使以往根深蒂固的树状指挥体系开始向网状结构演化,这一演化的副产品则是让更多的作战单位能够在第一时间共享战场信息。
如果把《改组法》放到更广阔的时代背景中去考察,不难发现美军的此番改组,并不是偶尔为之的巧合,而是适时地顺应了新的时代对旧的军队指挥关系提出的理所当然的要求,即对原本分散的军兵种权力进行重新组合,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为某个临时目标而凝聚的凌驾于所有军兵种权力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