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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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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旗帜,并将屋内清理一番之后便迅速离去。
  当天晚上,实施宵禁开始后,整个九龙的警方车辆,几乎全部出动;而英军的军车亦尾随警车之后,分为十余组,四出拘捕黑社会人物。搜捕地区除李郑屋村、石峡尾等徙置区之外,九龙城砦、东头村木屋、福华村木屋、青山道木屋以至油麻地、旺角、深水岗、荃湾等地区,均有数不清的黑社会人物被捕。有些在宵禁期内仍然留在街上的人,警方也不分青红皂白全被拘拿,囚禁于“漆咸营”之内。据说港岛方面,西环及湾仔两区,亦有不少黑人物被拘。那些都是在九龙杀人放火之后,溜回港岛藏匿的暴徒。截止14日晨,被拘留在“漆咸营”的已超过三千人。
  “漆咸营”尽管地方十分宽敞,但一下子拘留三千多人,其拥挤情形,自可想见。这些人之中,真正的黑社会暴徒自然不少,但因种种关系,被牵连在内而被拘捕的市民也不少。一位当时负责看守该营的警长,事后说,在10 月14、15、16 那几天,由于被拘人数不断增加,以至炊事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有些人两天两夜得不到膳食供应。不知怎的竟然有人将大批×记鲜奶及好彩香烟运入营内出售,这些东西瞬息便抢购一空。鲜奶及香烟每瓶(包)均为十元,按当时的黄金售价,每钱不过二十元而已。因此也有人发了大财。当年并无“兼记”之设,贪污舞弊几乎公开进行,何况是“兵荒马乱”之际,自然也无人理会这些琐事了。
  14 日晚上,港督葛量洪在香港电台及丽的呼声发表讲话。强调此次参加暴乱的歹徒,定必予以严厉惩罚。同时也指出局面虽然已被控制,但仍未能完全恢复常态,因此,局部地区仍须继续施行宵禁,而英军亦暂时留在市区,协助恢复市面秩序。至于中国政府方面的抗议及指责,他避而不谈,只字没有提及。
  10 月16 日,港府宣布戒严全部解除,市区及郊区恢复常态,而被拘于漆咸营的人数,已升至五千三百余人。不必说睡觉了,相信连坐着站着也觉挤迫不堪。
  同日下午,港督会同行政局,制订紧急羁留条例,警方有权引用该条例而将任何人拘留十四日;如有必要,则可将拘留期作无限次数伸延(每期十四天),直至该人的案件作出决定为止。
  戒严既已解除,秩序亦已恢复,香港政府对于这场暴乱,不能不有所“交代”了。16 日下午,新闻处通知于辅政司署之内,举行记者招待会。出席长官除港督葛量洪外,还有辅政司戴维德、署理警务处长必明达、驻港三军司令史德顿等。
  招待会上,各报记者争相询问。当提及周恩来总理的抗议时,葛量洪说中国的抗议,系将驻港记者拍发的电讯作为根据,有关指责(即指国民党策划及指挥暴动),绝不准确。当记者又问及周总理指责香港政府的措施不当而且保留以后提出要求的权利时,葛量洪竟认为这是“干预内政”。至于有人指责暴乱中有国民党特务指挥一事,他竟不顾事实,认为此点“不足为信”。在这场轰动中外的大暴乱中,九龙及新界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程度到底多少,实在很难统计。香港当局于1957 年之初,宣布赔偿暴乱中所有损失,并且通知受害者进行登记,但那和实际的死伤及被烧被劫数字,相信仍有很大出入。理由是:1。经过这场暴乱,许多受害者或其亲属,都视香港为“策反之地”,没有信心居留下去,从而迁徙别处或返回内地。
  2。暴乱中,曾发生多宗黑帮人物及若干不良分子乘机互相仇杀事件。此类伤亡,自不敢登记及索取赔偿。
  3。受伤程度不大严重,或自行医治而医院方面并无记录的,恐怕调查时手续繁复,废时失事,因而放弃登记。
  4。暴乱期内,工厂无法生产,商店无法营业,受薪者无法上班等,很难举出实际的损失数字。
  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精神上的损失及其“后遗症”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更是无法估计了。
  以下是一名参加这场暴乱的黑社会人物杨××(福义兴人马)被送解往澳门后,对人忆述当年的亲身经历:10 日午夜,友人×君拍门甚急。开门后见其面露紧张及兴奋之色,问其何事。他说获得“馆口”通知,在这三四天内,有机会大开拳脚做其世界,问我(忆述人自称)能否“班马”参加。
  ×君系“十四K”人马,与我不同“格屎”,但因一起在城砦贩卖白粉,故而交情不恶。我当时因赌博负债甚多,闻得有此机会,便乃欣然应允,并邀同“堂口”兄弟共五名,随×君往东头村木屋区聚集。
  我住在城砦大井街,距东头村(当时未建徙置区)不远,抵达时已有近百人集中于村前空地,×君介绍我等六人给为首的耀哥认识,时已接近黎明,又说我们这百多人均归“仙君”指挥,“仙君”系上头派来负责人物,倘若接到“仙君”口头或文字通知,便须服从。至于做世界时个人所得,不必归公;集体所得,则平均分配。我方将有几万人出动,不必畏惧“花腰”(即警察)。
  天明后×君偕同我等约十五人为一批,步行前往深水岗。沿途看到几辆被推翻的汽车正在焚烧,在大埔道及界限街交界处,发现尸体两具,至嘉顿公司附近,见有七具尸体,平排放在安全岛附近,盖以黑布,政府黑厢车正停在附近工作。各街口则有千余人挤塞围绕,以粗言秽语高声呐喊,但并没有采取行动。
  转入钦州街,只见每条横街均塞满人群,所有商店则全部关门闭户,和街上人头攒动的情形很不协调。×君嘱我们一行人在基隆街口蹲下休息。过了一会儿,石峡尾方面传来枪声,跟着人群像潮水一般向钦州街及青山道方向奔跑。遇到旧识牛×四亦在人群之中,询问之下,原来警察发射催泪弹,故而人群急速散开。牛×四又说我们太“执轮”了,昨天(即10 日)已有不少人发了大财,不过为时未晚,闻说尚有几天机会,如能打入几间左派银行,大家便可“捞粗”了!言毕匆匆离去。
  十二时,有大货车一辆驶来钦州街附近,放下几千张青天白日纸旗,又有人搬下几箩面包,但很少人上前取食。×君取了一叠纸旗,分给我们每人十张。此时,耀哥在货车上招手示意×君上前,耳语良久。货车离去后×君带领我们一行十多人,前往长沙湾道球场附近。×君进入球场,嘱我们在外边等候,切勿走开。
  此时只见球场之内,竖起一面大布旗(国民党旗),很多人进进出出,近马路的一边铁丝网,全被打通。臂缠白布,驾驶单车或电单车的人,穿梭往返。马路的另一边,百十人正在打劫金×美容院及附近各商店,忙忙碌碌地搬取货物。我们不觉怦然心动,正想上前“打份数”时,×君已由球场出来,叫我们跟着他走。而且边走边对我们说:发财机会就快到了,这些小意思何必理会。而且,这是“胜和仔”做的(指洗劫那几家商店),你们插手恐怕会惹麻烦。如今上头已有命令,还是做我们自己的事吧!当然我们还不知道所做的是什么任务,只有跟着×君走,向太子道方面进发。
  途中遇到“和胜义”的大黑,他带着三十多人,每个都臂缠白布,像军队一般操过来。我和他曾经结伙打劫,认识甚久。但见他敞开衣襟,插着西瓜刀,豪气万千地对我说:“××你这时才‘蒲头’,太迟了!今天早上我们在青山道爆开中建公司,个个手足都发了财,我们还涡了两条友(即杀死两个人)。如今出发去南昌街做世界,你有兴趣就跟我来!”我正在犹豫之际,×君急忙示意赶路,于是目送大黑一班人嘻哈大笑地迈步离去。
  ×君偕同我们到达大世界戏院(今已拆卸)附近,每人发给白布一条,纸旗一叠。白布一端写上“仙君”两个墨笔字,×君吩咐我们先将白布缠于右边衫袖,然后说“上头吩咐,凡进入荔枝角道的车辆,均须购买‘国旗’一面,否则烧车兼‘砌人’。纸旗代价多多益善,最少十元。全部收入,由我扣起一半交回‘总部’,其余照入头均分。”说毕,便吩咐开始工作。其时巴士仍未停驶(当时尚未戒严),由上海街及太子道折人荔枝道的车辆,虽比平时稀少,但并不是没有。可能我们比较倒霉,第一辆进入荔枝角道的车辆,竟自称是“香港×报”的采访车,车头插有布制小旗,迎风招展。“×报”系国民党报,自然不能收取保护费。车上一名四眼佬还向我们说:“各位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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