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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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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背景之下,终于发生了一场流血大骚动——1956 年由台湾特务一手策动的黑社会大暴乱。
  自从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之后,每年的十月十日辛亥革命纪念日(亦即台湾国民党当局沿用至今的所谓“国庆”),都以补贴机票和食宿为诱饵,鼓动海外同胞赴台观光,以点缀门面;在港澳地区则对亲蒋社团补助聚餐费、花牌费,及印制大量青天白日旗,并通过这些“社团”四出张贴,以便让人观瞻,扩大反共宣传。事后又由亲蒋报刊,图文并用地宣传一番,一方面表示“人心思汉”;另方面则向在草山“韬光养晦”的蒋介石邀酬表功。
  1956 年10 月8 日,李郑屋村徙置区的一个居民组织(由少数亲蒋人士把持)的重要人物吴×,从“港九各界庆祝双十国庆筹备委员会”处,带回大批青天白日旗及若干“庆祝补助费”之后,便立即吩咐十多名心腹,加紧布置。这十多个人之中,八名是“十四K”人马(包括事后被解送出境的肥佬林、大鼻登在内);另外五名则为“和胜和”分子(包括事后被解送出境的大傻球)。这些人,都是在深水岗地区横行霸道、鱼肉市民的歹徒,而名义上却是上述那个居民组织的“委员”。
  当时的徙置区,只有黄大仙、石峡尾和李郑屋村三处,每年的10 月10日,亲蒋人马都利用这三处地盘作为“重点区”,进行悬旗及张贴标语等政治活动。当天晚上,李郑屋村的每户居民,都收到十面纸旗。送旗上门的大汉,再三叮嘱,这些纸旗一定要悬挂或张贴于显眼之处。此外,还发给每户一元的浆糊费(当时一元货币仍是纸币,最大面额的硬币还是五角)。居民们都知道这些家伙是什么人物,也知道拒绝悬旗会得到什么后果。因为1955年的“双十节”,石峡尾的R113 座,就发生过因拒绝悬旗,全家四口都被来历不明的人打成重伤的事例。不过,旧式徙置区外墙面积有限,很难把十面纸旗全部张贴,居民们只有把这些旗粘在一根小绳上面,张挂于户内或窗门之上;有些则随便把一面纸旗贴在窗户或门上,敷衍了事。
  9 日上午,那个派旗的家伙,再分头巡视一番,遇有拒绝悬旗或悬旗“过少”的便提出警告,上述的三个徙置区,还未到“双十”那天,便已出现“旗山旗海”的场面了。
  9 日午间,那群家伙又在该村的A、B及G各座重新布置,因为那几座楼字,都面对中心大道,“观瞻所击”,自然要“刻意求工”。他们一共出动了五十多名大汉,把所有面向街道的各层墙壁,都贴满了纸旗;此外,又把数不清的旗串,纵横交织地悬挂在座与座之间,每层的外墙,也贴上一个或多个用红纸剪成的“ ”字。这还不算,像“中华民国万岁”、“蒋总统万岁”、“反攻必胜、复国必成”等反动标语,也到处张贴,连地下的公共厕所、浴室全都贴满了。
  10 日上午,港岛东区的一家戏院(现已拆卸),正在上演“香港文化教育界庆祝国庆大会”。十一时三十分左右,“大会”已接近尾声。司仪正领导与会人等高呼“蒋总统万岁”的口号,一名“纠察”突然仓惶地奔向前排,对一名五十多岁的大块头低声耳语,大块头也面露紧张之色,向邻座的人打个招呼,便立即离座,紧跟着那名“纠察”,跑到大堂外票房接听电话。只听得大块头频频在电话中嘱咐对方:“你们一定要坚持到底,绝不能让步,这与国家的面子相关。我会立刻向上级请示,你留在现场转知老吴一定要坚持下去,必要时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一小时内我会赶到现场。。好,就这样决定,回见!”
  原来李郑屋村为了悬旗问题,滋事分子已和徙置事务处的职员硬碰上了!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上午九时刚过,徙置区一名姓李的职员,看到G座的公共墙壁,张贴着巨大的由红纸剪成的“ ”字,周围也挂满了由小绳悬系着的旗串,这跟徙置区管理条例是有抵触的。于是,便通知该座居民自动拆去。但谁也不敢理会这些事,而且亦很难认定是哪家哪户贴上去的。于是,该职员便亲自动手将“ ”及附近的纸旗(约为十面)拆去。起先,并无任何人干涉或反对,而姓李的职员巡视一番之后,便也返回设于A座地下的办事处料理公务。这件事给那个“居民组织”知道了!十时三十分左右,一名绰号“猪肠粉”(“十四K”人马)的男子,纠集了三四十人,气势汹汹地包围办事处,高声喝问是谁撕毁了G座的“国旗”。办事处的职员便告诉他们,指出悬旗应在私人居住范围之内举行,绝不能在公共墙壁张贴或悬挂,而且曾通知附近单位自动拆除,可是无人理会,故而由办事处人员亲自动手,以免妨碍交通。
  这番解释,“猪肠粉”那群人自然不会接受,反而再三追问是谁动手撕毁“国旗”,并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扬言不交出撕旗的“凶手”,便将办事处“夷为平地”。
  当时,在徙置区办事处的职员,除出勤者外,留在办公室的尚有二十七名。但包围办事处的人愈来愈多,既有看热闹的,也有惟恐天下不乱的,亦有为“猪肠粉”那群人增援而来的。上午十一时左右,麇集者已超过六百人。办事处的职员眼见事态不同,便立即致电深水岗警署(当时石峡尾警署尚未成立),请求派出警员,维持秩序。
  十一时十分,深水岗警署派出警员二十名,由督察一名率领,抵达现场。当他们发觉局势绝非目前人手所能控制时,便一面跟警署联系,另方面只能采取消极行动,严密保护徙置区办事处人员的安全,对于驱散人群,则力有不逮。
  滋事分子眼见警察并未采取任何干预,胆子马上大了起来。便由“猪肠粉”提出条件,限徙置区在十五分钟内答复,否则采取行动。条件是:一、将撕去的“ ”标志及“国旗”重行张贴及悬挂,并加上蒋介石肖像;二、由办事处购买五百元爆竹(当时仍未禁止燃放爆竹),在撕旗地点燃放,作为认错;三、拆除“ ”及“国旗”的李姓职员要向蒋介石像行三鞠躬礼,以示道歉;四、在全港大小报刊登载撕旗道歉启事,限于次日(即11 日)见报。启事稿由滋事分子拟定,不得更改一字,并以“套红”刊出;五、对撕旗职员,予以纪律处分。
  对于这样的苛刻条件,办事处自然无法答复。于是场面便如火山爆发前夕,异常紧张。
  这些条件,是否是由“猪肠粉”提出的呢?当然不是。“猪肠粉”是“十四K”的“草鞋”,以前在北河街摆卖猪肠粉,因此获得这个绰号。这个人连西瓜大的字也认识不了几个,又怎会草拟“道歉启事”?不用说是由那个姓吴的“社会首长”在幕后操纵了。吴某此人,原来是台湾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六组”(专门负责海外工作)的外围人物。当他教唆“猪肠粉”提出条件之后,便吩咐马仔打电话向正在××戏院开会的梁报告,也就是上文提及的那名大块头。
  梁××是“六组”驻港特务头目,以出版社副总编辑名义掩护身份。当天的“庆祝大会”,他是有资格坐上台作为“主席团”成员的。但由于“身份”问题,不敢在大庭广众前露面,故而坐在前排,装作来宾模样,看看这个“会”开得怎样,以便向台北方面打小报告。
  当梁××获悉李郑屋村的情况之后,便马上离开戏院,立即赶赴现场,找吴某共商大计。这样局势又起了变化。
  原来徒置区办事处的主任,眼看事态随时可能扩大,为了“息事宁人”,竟然答应了滋事分子的部分要求,愿意将“ ”及“国旗”重新张贴,及购买十元爆竹燃放;至于“道歉”及“处分”撕旗职员问题,则认为需请示上极,方能答复。
  滋事分子一见官方让步,顿时气焰万丈。一口咬定必须完全接纳,不许讨价还价,否则立即采取行动。形势愈来愈紧,深水岗警署的“援兵”也赶到现场,为首的是一名副警司,受命全权处理此事;此外,九龙警察总部亦取消各级警务人员休假,准备应变(当时尚未有“蓝帽子”的机动部队)。躲在现场附近的梁××及吴×,在一家餐室设立了“临时指挥部”,手下马仔则往返奔走传递消息。当梁××获悉官方有让步之意,便立即指示滋事分子要为“国家”争一口气,所有条件绝不能打上折扣,如再拖延,便立即以暴力对付。于是,暴徒们便疯狂地涌入办事处,冲破警察人墙,见人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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