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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5、120、150毫米等多种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各厂不断进行改进,使迫击炮的性能大为提高。1944 年兵工署将德国军队使用的新式迫击炮照片送交第十工厂,令其按照片进行仿制,该厂在做了一定改进后,于1945 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7年式53 毫米迫击炮。
抗战时期,日军的装甲车和战车对中国军队构成很大威胁,其装甲厚度为16 至25 毫米,是平射炮所难以抵御的,只有战防炮才具有对战车的防御能力。1938 年第五十工厂仿制德国苏洛通50 倍37 毫米战防炮,1941 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0 年式50 倍37 毫米战车防御炮,是当时最为优良的战车防御火炮。
此外,这一时期还试制过高射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筒等火炮。我国近代的高射炮完全依靠进口,虽有部分工厂仿制和改制过57、20 毫米高射炮,但是数量甚微。1944 年第二十一工厂试造麦特森20 毫米高射炮,当年10 月试制成功,但只生产了4 门便停造。1946 年,第二十一工厂仿制美国2。36 英寸(60 毫米)M6A3 式火箭发射筒,1947 年仿制成功,命名为36 年式2。36 英寸火箭发射筒。1946 年第五十工厂仿制美国T18 式57 毫米无坐力炮,1947 年11 月试制成功,命名为36 年式57 毫米无坐力炮。
(三)弹药弹药,包括枪弹、炮弹、手榴弹、枪榴弹、掷榴弹、航空炸弹及水雷、地雷等爆破器械,品种繁多,消耗量大。
在枪弹方面,根据步机枪的口径和其对枪弹性能的要求,我国近代先后生产的步机枪弹有7。9、6。5、7。62、7。7 毫米等种类。其中7。9 毫米枪弹是近代生产的主要步机枪弹,它用于汉阳造1898 年式毛瑟步枪、中正式步枪、马克沁重机枪、三十节重机枪、捷克式轻机枪和启拉利轻机枪等。品种有圆弹、尖弹、重尖弹和钢芯弹。生产的工厂有第二十、二十五、四十、四十一工厂,其中第二十工厂生产的时间最长(1930—1949 年),产量最多(11。0805亿发),是国内的枪弹生产基地。其他各种枪弹也有不少工厂生产过,主要用于日式、俄式、美式步机枪。
手枪枪弹在其口径与冲锋枪口径相同时也使用于冲锋枪,同样,冲锋枪弹也适用于手枪。在近代众多手枪枪弹生产工厂中,第二十工厂的产量最多,仅1940 至1948 年该厂就生产了992 万发。
中国近代的手枪信号弹生产1935 年始于金陵兵工厂(后改称第二十一工厂),截止1940 年共生产40。9 万发,西北化学厂、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四十四、六十工厂也曾大量生产,口径为26。8 毫米,分发光、发烟两种。
1941 年第二十五工厂首先生产美式0。45 英寸(11。43 毫米)冲锋枪弹。1947 年第九十五工厂也开始生产,至1948 年共生产2080 万发。
在炮弹方面,中国近代生产山炮弹的工厂有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第一、十一、五十、九十工厂和西北实业公司的西北修造厂等,生产的品种有克式、汉10 年式、晋36 年式、日94 式、卜福斯式、斯乃德23 年式75毫米山炮弹。
生产野炮弹的工厂主要有巩县兵工厂(后改称第十一工厂)、第一工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五十工厂、山西军人实习厂(后改称西北制造厂)等,品种有克式75 毫米、日38 年式75 毫米、辽14 年式77 毫米、晋18 年式88毫米等几种。
东三省兵工厂自1925 年开始仿制日38 年式150 毫米榴弹炮榴弹,抗战爆发后另外一些工厂生产过德式榴弹。抗战胜利后,西北化学厂仿制过日38年式150 毫米榴弹。
生产平射炮炮弹的主要是东三省兵工厂和汉阳兵工厂,前者生产的称辽14 年式37 毫米平射炮弹,后者自1928 年开始生产37 毫米平射炮弹。
1928 年后,由于国内战争和抗日战争的爆发,火炮生产的品种大为减少,炮弹产量也相应减少,只有迫击炮弹的品种和数量有大幅度的增加,生产的工厂也多,1928 至1949 年共生产各种迫击炮弹1635。58 万发。
中国近代生产的手榴弹以仿制为主,品种有德式、俄式、法式和麻尾式等,一般分为木柄手榴弹、无柄手榴弹、特种手榴弹三种。自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国开始试制手榴弹,因其是步兵的主要装备之一,消耗量大,先后从事生产的工厂甚多,并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实践经验的丰富而不断发展。
中国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便开始制造地雷,抗战爆发前,汕尾制弹厂、广东兵器制造厂、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和新疆兵工厂等先后生产地雷。抗战爆发后,地雷耗用量很大,生产的工厂增多。第二十、二十四、三十一、四十、四十三工厂和第二十一工厂的安宁分厂都大量生产。
此外,这一时期,随着战防炮、无坐力炮、火箭炮、高射炮、枪榴弹发射筒的试制,也有部分工厂生产与之匹配的弹药,同时还有一些工厂生产过不同种类的航空炸弹。
(四)火炸药在火药方面,我国近代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生产栗色火药和无烟药后,黑火药的产量大为减少。抗战期间,由于梯恩梯不能进口,第二工厂复建黑火药厂,1940 至1942 年便生产黑火药840 吨,用作手榴弹等的弹体炸药。而栗色火药在无烟药大量生产后也逐渐被淘汰,1928 年以后便停止生产。我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开始大量生产无烟药,这一时期生产无烟药的工厂主要有上海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梧州永安无烟药厂、山西无烟药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二十三工厂、西北化学厂等。至1949 年,中国仅有第二十三工厂和西北化学厂生产无烟药。
在炸药方面,我国起步较晚,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才正式研制和生产苦味酸、梯恩梯和硝铵炸药,先后生产的工厂有汉阳火药厂、梧州永安无烟药厂、山西军人实习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二十六、二十三工厂和第九十工厂二分厂等。
(五)防化器械和化学战剂在防化器材方面,我国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制造防毒面具为主,兼造地下掩体用的滤毒装置及消毒器材的制造工厂或工场。其中有地方政府办的,而大多数是兵工署所辖的企事业办的。自1931年起先后建立防毒面具研制、生产的单位有:东三省兵工厂、广东科学研究所(1937 年并入广西兵工厂筹备处)、南京中央工业试验所、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分厂、西北制造厂、广州面具厂、广东第一兵器制造厂以及上海强华实业公司、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捷和钢铁制造厂等。防毒面具的制造经历了仿制、改进的过程,先仿制意大利的23 年式,后转为仿制德国的24年式。对德国24 年式防毒面具的口部装置进行改进,改称为民国27 年式,第四十二工厂生产时又改称42 年式。抗战时期,第二十三工厂(即巩县兵工分厂)生产各种简易的防毒口罩、手套、袜、衣裤和马匹蔽复物,均采用纱布或棉布经过处理缝制而成。
化学战剂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化学毒剂、纵火剂、烟雾剂、照明剂和信号剂5 类。对装填此类战剂的弹体或容器通称为特种弹。中国化学战剂的生产始于1936 年。1932 年由美国人设计、1935 年建成的巩县兵工分厂于1936 年正式投产,生产两种化工原料(硫酸、烧碱)和三种毒剂(催泪剂、喷嚏剂、泡肿剂)。1937 年11 月该厂迁四川泸县,改名第二十三工厂。1943年建成化学毒剂工场,因进口原料中断而未生产。1948 年曾生产催泪手榴弹、催泪喷嚏手榴弹和催泪抛射弹。
(六)军用光学器械1936 年前,中国军用光学工业还是一片空白,所适用的军用光学仪器完全依赖进口。为解决中国自制军用光学器材问题,1936 年南京建立了军用光学器材工厂筹备处,抗战爆发后,筹备处先迁往重庆,后再迁往昆明。1939年1 月正式成立第二十二工厂。1942 年1 月该厂与第五十一工厂合并,组成第五十三工厂。第二十二工厂自成立至合并组成五十三工厂后,主要是生产军用观测仪器和火炮的瞄准具。
观测仪器包括望远镜、测远镜、象限仪和指南针。1939 年1 月,第二十二工厂开始试制并生产6×30 倍双筒望远镜。1940 年初,该厂开始试制80厘米倒影测远镜,此镜共1135 个零件,由外管、内管、五棱镜、物镜和目镜等部件组成,是一种精度高、加工难度大、集观察与测距于一体的精密仪器。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