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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复杂困难得多。
1970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全国专门委员会调查淫秽色情品问题,他们提出的报告令议员们大吃一惊。该报告发现,接触淫秽色情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大体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损害。淫秽色情出版物与性犯罪、性过失没有必然联系。一个雄辩的事实是:没有一个社会因淫秽色情品泛滥而导致犯罪率升高;也没有一个政府因淫秽色情品的泛滥而垮台。对此的解释可以追溯到金赛调查。金赛调查早已发现,性幻想在社会地位低下和少受教育的男性的性行为中,仅占很小的分量;由于多数性犯罪者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所以缺少性幻想;而对淫秽色情品的强烈反应是与幻想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淫秽色情品不是他们性犯罪中的直接因素。鉴于85%的成年男子和70%的成年女子曾或多或少地接触过淫秽色情品,而且无论法律如何禁止,大多数美国成人还是会接触到这些出版物,不如减少控制,放宽政策。这个专门委员会的最终建议是:取消各种对成年人接触使用淫秽色情品的限制和禁令;废除所有适用于成年人的反淫秽色情的法律。(转引自拉里尔等,第165一166页)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最广为人知的是〃丹麦试验〃。丹麦在1967年和1969年分两步放开了淫秽色情文学和视觉产品的市常丹麦试验的两个主要结果是:第一,合法化以后,淫秽色情品的制售经过一个短暂的高潮之后急剧下降,大多数公民对淫秽色情品产生了厌恶感。一项对大量观看淫秽色情品的后果的研究表明:被试者的性行为并未发生变化,虽然最初他们对性想得多些,但不久他们的性幻想又降到了观看前的水平。试验表明,观看淫秽色情品产生了一种稳定地降低对淫秽色情品的兴趣的效果,不断接触此类材料的结果使人感到餍足和无聊。他们的欲望完全满足了,发腻了。第二,犯罪率下降。1967年的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25%;1968年又下降了10%;到1969年淫秽色情品彻底解禁后,犯罪率下降了31%。其中猥亵儿童罪下降了80%;露阴癖的犯罪率和报案率下降;观淫癖只剩下很小的比例;暴力侮辱妇女的犯罪(包括强奸和猥亵)也大幅度下降了。(盖格农,第321页)在淫秽色情品合法化后的10年中,任何种类的性犯罪均无增长。在英国、荷兰、西德和瑞典等国家,放宽控制淫秽色情品、同性恋和流产的法律努力获得了成功。从60年代到7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都经历了从法律上的道德主义到更自由的法律制度的转变。据统计,西方的性犯罪率到60年代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但到了60年代下降得相当快,而这正是许多西方国家对淫秽色情品放宽政策的年代。
目前,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有三种基本理论:第一种是模仿论,即人们会模仿在淫秽色情品中看到的行为;第二种是宣泄论,即观看淫秽色情品会使郁积的性欲得到宣泄,这一宣泄会降低性冲动,使一些男人的反社会行为减少;第三种理论是无关论,认为淫秽色情品并不会产生刺激或降低性行为的效果。
在淫秽色情出版物问题上,女权主义各理论流派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辩论与极不相同的立常围绕这一问题上的论争在70年代未和80年代的妇女运动中占据了非常显著的地位。妇女运动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从道德角度出发的,而是从性别主义和仇女主义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的。
在英国,女权主义者在禁止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分成了径渭分明的两大阵营:激进女权主义者总的来说是反对淫秽色情品的,主张应当禁止淫秽色情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与此针锋相对,她们认为,检查制度的危险性超过了淫秽色情品的危险性。前者对后者的反驳是:检查制度并不是仅仅在淫秽色情品问题上存在,检查制度总是存在的,它无时无刻不在检查着各种出版物,检查和禁止淫秽色情品并不会对检查制度起到过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两种立场出于不同的原则,强调不同的方面:反对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们更强调言论自由的原则;而主张禁止淫秽色情品的人则认为,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对妇女暴力的合法化。因此又有人将女权主义在淫秽色情品上的两种立场概括为反淫秽色情(anti一pornography)立场和反检查制度(anti一censorship)立常也有人把女权主义者在淫秽色情品上的态度按国家区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主张采取禁止和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观点占上风;而在美国,更多的女权主义者为言论自由辩护,警惕检查制度的危险。在美国,国会和法庭上展开了如何对待淫秽色情出版物的辩论,人们分为赞成和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两派,反对制裁淫秽出版物的一派要求对方解释其立场的政治、法律与哲学依据。
在70年代,对淫秽色情品持反对立场这一派的女权主义组织曾动员消费者抵制淫秽出版物,在制裁淫秽出版物方面十分活跃。她们的主要观点是,在色情淫秽品的制作与消费过程中,女性成为男性所消费的〃商品〃,她们是被统治、被利用、被羞辱的。反对淫秽色情品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淫秽(obscenity)只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淫秽品(pornography)却是一个政治实践,是一种同时涉及有权者与无权者的政治实践。但是,即使在这一派内部,关于淫秽色情品问题究竟有多么重要以及它对于妇女的受压迫是因还是果,还是有着不少的争论。有些人认为,淫秽色情品是男人针对女人的暴力行为的直接原因,但不少人认为这种观点说服力不够强;大多数人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淫秽色情品的制售是影响男人对女人态度的间接原因。
持这一立场的女权主义者非常强调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因此,在pornography一词之外,她们又创造出gorenography一词,专指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品;还有人认为,不管淫秽品中是否有暴力内容,它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一种暴力。另一方面,她们也提请公众警惕那些不包含淫秽内容的纯暴力内容。她们提出,美国的电影定级制度忽略了针对妇女的非性暴力内容。有不少暴力内容由于没有被定为淫秽而得以大行其道。
这一派女权主义者指出,淫秽色情出版物已成为数以10亿美元计的产业,而且得到了公众的尊重和职业威望。她们讨论了淫秽出版物对女性的影响,研究了大众传媒中的性暴力及其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间接影响。她们的研究设立了一个因果模式,认为文化因素与个人变量的交互作用会导致反社会行为。
她们认为,在传媒中,广告商们总是要有意无意地把受虐妇女描绘为自愿受虐。有人用印刷广告和一项电视广告为例,做了一次电话访谈式调查。调查表明,广告商完全意识到了广告中对妇女暴力的含义,但认为这样做不过是出于幽默感;不少女性也认为,传媒中包含的侮辱妇女的性质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她们认为这说明,妇女在社会教化过程中已经对视自身为受害者习以为常。
在1986年,反对生产和出售淫秽出版物的运动使两个极端不同的群体搞在了一起,他们就是激进女权主义和福音派教会。
但是,这两群人攻击淫秽出版物的原因和策略却有着显著的不同。激进女权主义认为,淫秽出版物是男人系统压制女人的作法,它暗示女性在内心深处暗自从性虐待中得到享受。他们寻找证据以证明淫秽出版物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之间有因果关系,他们支持反淫秽出版物的立法,理由是淫秽出版物侵犯妇女的公民权,但是他们争取立法的努力以失败告终。福音派教会比起女权主义者在影响立法机构方面更为成功。他们也从实证研究中寻找证据,证明淫秽出版物伤害了家庭。他们成功地促使立法机构对淫秽出版物实行检查制度,把《花花公子》一类杂志从公众能方便得到的书店和图书馆清除出去。
在英国,由劭特(ClareShort)和理查德森(JoRichardson)发起的反淫秽色情运动已经持续数年之久,运动的目标是促进立法程序,将以盈利为目的出版女性低级下流形象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妇女反暴力团体认为她们的立场还不够激进,主张将淫秽色情品的制售规定为刑事犯罪。在澳大利亚,妇女反暴力剥削组织也掀起了反对淫秽色情品的运动。
在禁止淫秽色情品一派中最为出名的人物是美国女权主义者麦金农(Ca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