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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英国文学简史(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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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法很奇特。标题标示的主人公几卷以后才出生,到从作品中消失时也不过是个孩子,既谈不上什么生平,也没发表过任何重要意见。小说故事从商第母亲受孕开始,大家期待孩子的出生,父亲瓦尔特·商第和叔父托比(一直称“我的叔叔托比”》派人请医生接产,但作品中更多写的是这兄弟俩对学问的讨论。到卷五卷六,商第几乎被忘记了。他的哥哥博比死于威斯敏斯特学校,引起家人不同的反应。卷七是斯泰恩旅法后写的,都是旅途经历,模糊地表示商第与家人可能是旅行者。卷八是托比与寡妇瓦德曼的不成功的恋爱。在小说的未尾商第的母亲问;“天呀,这个故事究竟讲的是什么啊?”约立克牧师回答说:“无稽之谈”。“而且是我所听到的最好的一个。”这部小说出现比《克拉丽莎》不过迟8年,比《汤姆·琼斯》晚10年,却大大异于传统小说。

  由于拒绝唯理主义,作者以情感性而并非逻辑性的原则结构小说。小说打乱了传统格式,打乱了时、空间次第,不关注围绕人发生的事或事件中表现的人,只关注人的内心、情感和个性。人身上遍表现出来的敏感善感和独特癖性,是对工业文明之下社会普遍的麻木、冷漠的抗拒。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瓦尔特与托比兄弟俩。瓦尔特·商第在退休后,好不容易摆脱了商人精细而乏味的事务,沉溺于哲学冥想与讨论,喜好卖弄学问,与资产阶级实干家鲁滨逊形成鲜明的对照。托比叔叔纯朴天真,温柔善良,与菲尔丁笔下的亚当斯牧师和哥尔德密所写的普瑞姆罗斯博士相似。他与哥哥相反,对以前的军队生活充满眷恋,与忠心的跟班特廉伍长一起摆弄玩具军队消遣。他是英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幽默形象之一,也是十足的感伤主义者,同情一切不幸者。

  小说的形式非常奇特。各章有的很长,有的很短,一句话可能成一章,偶尔全页空白,让读者想象去填充。故事半途开始,突然又介入另一插曲,序插在小说的中间,常没有标点符号,有时出现奇怪的画来替代字,插话比比皆是。从内容到形式,小说都显得奇异、怪诞,显示作者以感伤代替理智的态度,对幽默情趣和新奇手法的追求。

  作为旅行直接产物的 《感伤旅行》(1768)写约立克(或者说是作者自己》在法国和意大利旅行的经历,不是普通的游记,侧重写人的情感反应。对斯泰恩来说,人生是感情的生活。书中没有统一的结构,主要是约立克情感的奔流。他同情为死驴而哭的老人、同情乞丐和法国南部的贫苦农民,同情一切穷人、纯朴的人、受压迫的人,同情一切的生物,为被囚禁的八哥悲伤。他不同于理查生,后者的感伤主义总是和道德伦理联系在一起的。而斯泰恩的感伤主义则肯定一切情感,并不考虑道德标准,所以旅法的约立克会既同情革命前夕法国人民的不幸,又同情受到人民审判的国王。

  斯泰恩的创作具有特别的意义,他代表着文学创作中一种新的倾向——注重个性和内心情感,英国18世纪小说的发展以他的创作而告一段落。

  另一位重要的感伤主义作有是奥利弗·哥尔斯密(1730—1774)。他生于爱尔兰,父亲是乡村牧师。两岁时他随父亲迁到立桑,在以后的《荒村》里把这里加以理想化。1744年,他进入都柏林三一学院学习,1752年到爱丁堡学医,第二年又到荷兰莱顿大学继续学医。从1754至1756年,他主要靠徒步旅行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因为囊中羞涩,传说他曾替人吹笛来筹旅资。1756年,哥尔斯密回到伦敦谋生,当过校对、药剂师助手,主要是靠写作为生。他为杂志大量写稿,其中最主要的是特写集《世界的公民》(1760—1761),也就是刊物《公共记录》上发表的125篇文章的结集。假托东方人在西方的见闻书信这种体裁在法国早已流行,最为突出的是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 (172)。哥尔斯密则假托中国人连·其·阿当吉在伦敦的游历,对英国杜会作了讽刺性评论,其中也有出色的人物描写,如第54、55封描写的花花公子提布斯。这种幽默、机智的小品文丰富了英国散文传统。

  《旅行者》(1764)是哥尔斯密建立诗人声誉的第一首诗。他遵从古典主义原则,用英雄双韵体写作。这首诗是他在旅游欧陆时开始写的,诗人坐在阿尔卑斯山上,评论意大利、瑞士、法国、荷兰、英国各国的功过,感慨英国政党跋扈,君权旁落,有势者自私自肥,而农村人口凋零。《荒村》(1770)是哥尔斯密、也是感伤主义的代表诗作,在思想上继续了《旅行者》。诗人回忆起理想家园“甜蜜的奥本”,在这个与他童年的村镇相似的地方,人们勤劳耕作,闲暇时分嬉游欢乐,怡然自得。但如今美丽园成了荒村,在圈地运动后,小农或涌向城市沦为赤贫,或飘泊海外历尽艰辛。诗人在怀旧中哀伤,留恋乡村纯朴乐趣,鄙视工业发展给乡村带来的变化。

  哥尔斯密只写了两部喜剧,但都被看作是18世纪英国戏剧的杰作。《好心人》(1768)写一位善良的年轻人由于慷慨轻信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充满有趣的对话和戏剧性场景,既没有复辟时代风俗喜剧的轻佻,又不象18世纪初期“伤感喜剧”拘泥道德,使喜剧回归本·琼生的传统。《屈身求爱》(1773)更为成功。小马洛因为迷路,错把未见过面的未婚妻家当成旅舍。哈德卡斯尔小姐将错就错,以侍女身分争取到她的腼腆的未婚夫的欢心,剧中充满滑稽可笑的场面和恶作剧,充分运用了伪装、错认等喜剧手法。喜剧也有着田园牧哥般的妩媚,里面穿插了迷人的歌曲。

  歌尔斯密的声誉主要赖于他唯一的小说作品《威克菲牧师传》(176)。小说是以威克菲牧师普列姆罗斯博士第一人称叙述的。普列姆罗斯和妻子、六个孩子过着牧歌式的日子。但是突然的变故使得家道中落,长子的未婚妻家毁约,地主桑希尔诱拐了牧师家的大女儿奥利维亚,牧师遭迫害入狱,次女索菲亚又被绑架。牧师坚忍地经受了接踵而至的苦难,在狱中仍然继续对人行善,劝人自新。桑希尔的叔父出来伸张正义,全家人苦尽甘来。小说写了纯朴、贫穷家庭的喜与悲。哥尔斯密喜爱纯洁而坚定的美德,深信美德终有报偿,认为应该以道德改善社会,安于淳朴的生活。作者在牧师形象上,表现出感伤主义情绪。哥尔斯密小说中感人的温柔与爱怜之情对狄更斯小说很有影响。

  属于斯泰恩一派的小说家还有亨利·麦肯齐 (1745—1831),他的《多情的人》 (1771)描写多情的男子哈雷的爱情悲剧,当时大受欢迎,现在看来倒像是戏拟作品。

  在18世纪最后30年出现一种小说新类型:“哥特式”小说,这是文学中复古倾向在小说中的反映。“哥特式”小说充满恐怖神秘的气氛,中世纪“哥特式”建筑是小说中制造恐怖场景的必然道具,故此得名。如同感伤主义小说,“哥特式”小说家认为生活中的疑惑和神秘,并非理性和常识所能解释的。

  斯摩莱特的《法森伯爵菲迪南德》(1753)是流浪汉小说,但其中人物象幽灵般出入教堂的阴森气氛,开了“哥特式”小说先河。18世纪第一部真正的“哥特式”小说是贺拉斯·华尔浦尔的《奥特朗托堡》(1764)。华尔浦尔 (1717—1797)曾建造哥特式山庄,满足他对中世纪的崇拜的心情。他的小说故事发生在十二三世纪,奥特朗托城堡的主人曼弗勒特的祖先是以谋杀手段占有城堡的,曼弗勒特一直受着预言的感胁。他为求得子嗣,准备娶他儿子的新寡,却误杀了自己的女儿。原主人阿尔方索的鬼魂萦绕,曼弗勒特在恐吓中供认祖先和自己的罪恶,城堡回到真正的主人手里。小说利用古堡创造阴森的气氛,那阴暗的楼道、长长的走廊、奇怪的声响、流血的雕像和走路的画像,令人毛骨悚然。

  安·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是“哥特式”小说的代表作家。她写过不少恐怖神秘小说,以《乌多尔弗的奥秘》 (1794)最为著名。小说故事发生在16世纪,贵族少女爱米莉是父母双亡的孤女,她与破落贵族青年福兰古相爱,受到她的姑母、也是她的监护人雪隆夫人的阻挠。雪隆夫人把爱米莉带往她丈夫在意大利的乌多尔夫城堡,爱米莉在这里经历了种种秘密恐怖的事件。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她的姑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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