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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知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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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承索拙照,我等神交,不以形容相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莲师三身法之法本附寄,供养大居士。盼精进修持,并参究轨中文句。此实即身成佛之
大法,于生起次第中圆摄大圆满。殊胜究竟,不可思议。盼勤修习,以报莲师、诺祖、王上
师之慈恩。
    五、劝读诵大乘
    密宗义理极深。汉地行者,多喜躐等冒进。知见不明,妄谈法要者,比比皆是。仁者今
欲求人,实则不如求法。大乘经典,正显如来密意。一面修法,一面读经。行解相资,功不
唐捐。
    六、劝深入《弥陀要解》
    (一)仁者喜读《弥陀要解》而难于领会《金刚经》。殊不知《要解》全体正是金刚般
若,但能熟读深思,领会一二,穷劫受用不尽。仁者机缘既在《要解》,盼一门深入。
    (二)读书亦不必太多,目前但以《要解》为纲,再参读夏师会集之《无量寿经》,此
书即是一大藏教。
    七、劝重视戒律尊师重道
    十月五日大示敬悉,只以注经事繁,复以问题难答,是以迟迟。
    议论人师,于礼有违,事关密法,焉能不辩。兹为两全,故舍人而专论事。
    (一)密教极重戒律,在大法灌顶坛中,于灌顶前,行人须先饮海螺中之誓语水。并誓
曰:如违密戒,此水即于腹中燃烧,命终堕入地狱。此地狱名为金刚地狱,乃专为修密行人
而设者。此狱极苦难出,甚于无间狱。佛不能救,唯本人之根本上师,究竟成佛后始能拔
度。当前汉地密教行人,竟将根本戒抛置脑后。甚至全无心肝,自己破戒,复劝他人破戒。
其应受之恶报,吾不忍言!
    (二)诺那祖师等大德常慨叹曰:〃汝等汉人与我们康藏人不同,你们一学密法,便想
当金刚上师。〃此语实深痛于此间学密者之狂妄。一蒙授〃金刚阿阇黎〃灌顶,便以金刚上师
自居。一受慧灌,便任意双修。未经根本上师允诺,擅自非为。于是一盲引众盲,流毒广
播,其害无穷。昆明莲花精舍首座大师兄,修持极好,此位大德曾多度受金刚阿阇黎灌顶,
但至今不肯传法。请求者虽多,伊只是回答曰:〃未得上师许可,我不敢传。〃又双身法亦
然,有老学长某君,曾受多种大法灌顶,追随王师极久,伊夫人亦受灌顶。伊曾叩询上师,
余夫妇间可否双修,上师曰不可,因其夫人之根器不够。当前许多人乱修此法,以身谤道,
不重法,不尊师。盖密戒以尊师为第一条,尊师是尊师之教,不是只凭口里赞诵上师,心里
实是违背上师。如此决无好下场。
    (三)谤法之罪,重于五逆。今之学密者,轻口妄谈,蔑视余宗。甚至反对吃素念佛,
习教参禅,一概讥之为小乘。这等言语,正是违犯密宗根本戒。密教戒条不多,但极难持。
修密法而破戒,则根本腐坏,枝叶亦必随之。菩提心与戒实为根本。
    前事未忘,后事之师,劝仁者此后千万莫轻易拜师,尤其是密教。因当前密教中恶知识
易逢,善知识难遇也。
    八、劝深信因果端正知见
    连奉二札,惊闻令师某某发狂逝世,足见业因果报丝毫不爽。是故菩萨畏因。前以讳言
人师之非,故论事不论人。实则所举之事(见第七函),正某某之病。前则略举数端,其实
尚不止此。某某修密无功,正合规律,因某某不是修法宏法,实是谤法败法也。某某是反面
教员,应以为诫。
    仁者云:〃修密已成夹生饭。〃但佛法无边,〃夹生饭〃未尝不可变为醍醐上味。某某传您
之法,确是莲花精舍之密法,确是殊胜。但某某对于密法之认识与言论,如糖衣中,全含毒
药。是故仁者,法可续修,但对于某某所散布之一切,应彻底消毒。
    仁者愿修莲师大法,愿依止一句莲师咒,均很难得。但应追究一下,为什么喜欢密法?
为什么向往莲师?这个问题应穷根到底的追问下去。现世佛教徒虽多喜学密,若究其真实动
机,往往只是:(一)好奇,(二)求速效,(三)好神通,(四)占便宜,找窍门,舒舒
服服成佛,(五)贪求名闻利养,(六)想当上师,(七)以淫欲心爱慕双修。总之种类繁
多,未能尽举,但只要有与上述一端相类者,则学密难成,甚至反招无间之业。故我建议,
若愿消毒,请从此始。毒消即净,仍是洁器,可盛醍醐。
    九、劝如法修持
    大札奉悉,因专心注经,迟覆为歉。弥陀、观音、莲师〃三身法〃,请照法本修持。近感
密法行人,或升或降,因果分明,丝毫不爽。从未见如法修行,而无功效者;亦未见破法毁
戒,而不遭恶报者。故我等务须依法而行,切莫重蹈覆辙。密法重实修,不可躐等。按康藏
学密惯例,须先学显教十二年,然后修四加行,一般约三年,然后才能修本尊仪轨。近世通
病,喜作上师,收徒传法,接受供养。甚至不按法则,不问根基,随意乱传,害人害己。仁
者发心甚诚,愿出生死。既然如此,便须依法修行。首应补四加行。但年寿已高,亦可从
权,边修边补。百字明正是四加行之一,此咒共一百字,故称《百字明》。乃金刚萨埵忏罪
法中之根本咒。应于座上念满十万遍。仁者如真发心,请先念满此数,其余之咒法才可再
告。既要修法,便应如法,否则徒劳。
    十、劝安心虔修并诵大乘
    大札奉悉,您求法真挚之情,流露行间。具此真心,必能满足求法之愿。您在得法因缘
上虽有遗憾,而其主要之过不在阁下,故不必多虑。阁下既与莲师有缘,又曾发大愿终身持
诵,故万无中退之理。唯当精勤到底,再接再厉,誓于今生了此一段大事。
    密法重师承。上师与弟子之关系很深,相互影响极大。但其究竟,仍是各账各算。至于
《楞严经》云:〃师及弟子,俱陷王难〃死堕无间地狱。盖以此等弟子,以其邪师之身口意,
为自己之身口意,于是乃因其本身之邪恶三业而招恶果。决不是因有师徒之社会关系,而悉
皆牵连入狱也。现仁者所得之三身法,乃莲师无上心要瑜伽广轨中之核心。此法乃康藏红教
诸寺必修之大法,殊胜之至,仁者正好终身修习。对于轨中偈语,切须用心。此乃今日汉地
学密者之通病,只重咒语与手印,对于轨中偈语漫不经心,真是一大颠倒。殊不知必先于有
言说者穷尽精微,才能契入离言说之最后一著。密宗之即身成佛,正是这一著。日东密兴教
大师云:〃是心是佛,是心作佛,故即身成佛。〃请看,此中首二句即《观经》之经文,而此
二句即是密教即身成佛之妙谛。密乘行人,焉可轻舍汉地之大乘经论而不深究耶?
    仁者今后修行之道路很明确。
    (一)是安心虔修三身法。
    (二)精读大乘经论,盼先从《阿弥陀经要解》、《普贤行愿品》、《劝发菩提心文》
(省庵师与裴相两种)。《显密圆通》等书下手,尽此一期报身,行解相资,发起大菩提
心。未发令发,已发增长,直至究竟。
    十一、劝勿执著事相
    大示敬悉,所订每日功课甚好。每座法后,皆应回向极乐净土。莲师即弥陀,故邬金即
极乐。回向极乐,正与莲师法相应。
    函云仁者欲据团体照片中拙影,请人画像供养,实万万不可,此举全违我之本愿。我学
密之初即发愿,终身不受顶礼供养,不收弟子。去春昆明来三人,一定要顶礼,伊等每人在
拜垫上礼三拜,我则在平地回礼共九拜。倘仁者坚决要画像供养,则是以我最不喜之事,强
加于我。故不但无益,深恐有害也。总之人之相知,贵相知心。大家同心同德,即是最殊胜
之事,实不应以色相求也。密宗不废事相,旨在当相即道,即事而真。见一切相,即是见第
一义空;行一切事,即是行履于实相海中。若当相着相,即事迷事,则皆谬矣!唐译《金刚
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应得见我。彼如来妙体,即法身真
性。法性不可见,法体不可知。〃诺那祖师曾盛赞此偈,并谓为〃最堪玩索〃。故我等应深留
意。
    诺祖本无定像。王上师常说:〃观传法上师之像,可如莲花生大士;观莲花生大士像,
可如传法上师。〃故仁者今后可观诺祖如莲师,此正是上师金口所宣也。总之学密者可从事
相入手,但万不可著于事相。从事相而入实相,终于了达一切相无非实相。
    十二、劝先做到万法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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