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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知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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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即在五蕴魔的掌握之下,但他不是人格化的鬼神,而是由于业力的推动。如能去除贪、
嗔、痴而出三界,便能脱离五蕴魔的范围。可见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 
    所谓烦恼魔,是指我们的心理活动失去平衡与自主的控制。所谓心不由己,心随境转,
事事牵挂,舍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丢不掉,都是出于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崇;若能以
慈悲心待人,以惭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绪,烦恼魔便无可奈何。 
    至于天魔,他在天上,和一神教的宇宙创造神并行,他有无限的大力,他的形象变化多
端,可能以狰狞的面目出现,多半则以仁善的形态现身;不过他的目的,不论威胁利诱,都
是要你脱离正道而行邪法。 
    佛法所说的天魔,是在修行者发起出离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时,魔宫震动,魔王发
愁,因为即将有人出离三界,魔子魔孙减少,而佛法增长,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兵魔
将,来扰乱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会亲自出动,务期留住此人于魔力所及的范
围之内。例如释迦世尊在菩提树下成道之前,就有降魔的过程,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
受到天魔的困扰。一般的俗人终日在烦恼及五蕴之中打滚,也在生死之中流转,岂能遭致天
魔的出击? 
    但是现在民间却流行著魔考的信仰与传说,信了一般斋教之后的人,如果事业顺利、家
庭平安、身体健康,就说是无生老母、明明上帝所赐,是信奉斋教的行为所致,应该全心的
感谢,全力的奉献。如果遇到不如意事,灾难、病障、横祸、鬼扰,就说是魔考,而谓道高
一尺,魔高一丈,那是由于入了道门、成了道亲,有所谓已在天堂挂号、地狱除名,所以,
引来魔鬼的妒嫉,而给予种种的打击。这不能埋怨无生老母、明明上帝,反而应该感谢、忍
受,否则,如果经不起魔考而退失信仰,那就又要变成天堂无分、地狱有名。 
    这种说法,实在是愚痴的迷信,否则既有权力使人天堂挂号、地狱除名,为何不能助人
祛除魔障,还要说是魔考,使得接受魔考的人,不敢以人为的方式来补救、改善他们的遭
遇。 
    当然,佛教也有重罪轻报之说,以及提前受报之论;也就是说,若不修行,恶报尚不会
现形,一旦精进修道,发出离心,行菩萨道,就会引来若干魔障,那可能是天魔,也可能是
宿世的冤亲债主,恐怕你出离三界之后,对你控制无方、需索无门,所以提早讨还你的欠
债。不过由于你的修行和发心的善功德力,能将本来是应该多生偿命的,变成即生的病难,
以此了结无量劫来的债务。所以,这是基于因果观点而言,不是无理的迷信。而且,佛教还
是主张在灾难降临之时,尽量设法处理改善,以尽人事,不是束手待死式地受尽折磨。佛法
讲因果也讲因缘,过去的因,如果加上现在的缘,他的结果就会改变。 
    佛教不是定命论和宿命论,而是努力论。一切的灾难与不幸的遭遇,都是来自过去所造
的,加上现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人,当以正常的方式作合理的改善。因此,遇到疾病
及困扰,便称为魔考的观念,在佛教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被承认的。 
    □ 如何选择明师? 
    韩愈曾经说过:「术业有专攻」,因此,学习任何法门都应该选择有专精独到功力的明
师,不论做学问、学艺和学佛,其道理都是相通的。虽然明师未必出于明师之门,明师门下
也未必出高徒,但是追随明师,至少不会指错方向,教错要领,实要比所谓「以盲引盲」来
得安全。 
    可是谁是明师?往往无法得知,特别是宗教经验和禅修工夫,在自己尚未入门时,更是
无法判断谁是明师或不是明师?不过,明师虽然未必有名,但若为大众公认的明师,自然要
比自称明师而尚未被大众所公认的,要可靠得多。在无力明辨谁是明师或不是明师的阶段,
追随已被大众公认的明师是比较安全的。或者由已经成名的老师,介绍尚未成名的老师,也
是较可信的。而由你所信任的明师介绍另外一位明师,也是可取的,如在《华严经》中,善
财童子参访五十三位大善知识的方式,就是通过一位介绍一位,形成了五十三位的连锁关
系。他们人人都是明师,因此,善财童子绝不是病急乱投医似地盲目拜师。 
    世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自称为一代宗师的人物,他们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广收徒众以虚张声势,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有名的邪师为明师。所以,孟子也说:
「人之大患,在好为人师。」因为那些邪师对社会人心有误导作用,使人间产生更多的纷扰
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们学习某些邪法、邪说和邪术,不仅不能开拓人生境界,反
而会为自己带来身心的伤害,家庭的失和。只可惜一般人实在很难识破这些人的真伪、邪
正。 
    从佛法的立场说,邪与正、暗与明的标准,都在于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带有强烈贪嗔习
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师;又如虽然表现仁慈,和颜悦色、道貌岸然,但倘有骄、狂、慢等气
质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师。找明师,《大智度论》卷九揭示了四个要点,称为「四依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师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个人为权威,是以共同的
原则、规律为依准。律教的法就是因缘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师所说的道理与开示,违背
了因果和因缘的法则,就不是明师。因为因果是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缘是教我们对
一切的现象不起贪嗔等执著心。否则,虽众人尊其为圣人,也和邪师无别。 
    第二、依义不依语:凡是真正的法则,一定是放诸四海皆准,古往今来皆同的,不会因
民族、地区、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别。如果说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语言上的神秘,便
都不是正法。正法应注重义理的相通,而不当拘泥于语言上的相异。例如说:回教徒重视阿
拉伯文,犹太教重视西伯来文,都与此准则相背;佛教徒重视梵文、巴利文,只是为了考察
原典,以追求原义,并不是说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别的神力或神圣。当然,印度教是重视梵
语、梵音的,此与佛教有别。 
    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圣人的智慧,乃从无我的大智、同体的大悲中产生。因此,凡
含有自我中心,不论为己为人,乃至于为一切众生,或者为求成就无上的佛道,不论是大
我、小我、梵我和神我,个别的我与全体的我,都不能产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属于知识及
认识的范围。知识是从自我的学习经验中产生分别、记忆、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则只有客
观的现象,没有主观的中心;只有运作的功能,没有主体的中心,如果与此相违,就不是明
师。 
    第四、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了义是无法可说、无法可执、无法可学、无法可修,也无法
可证。正如《坛经》所说的无念、无相、无住,不为什么,也没有什么,只是照样地吃饭、
穿衣、过生活、自利利他、精进不懈。 
    根据以上四点标准,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别,谁是明师?谁不是明师?再依据这四个
标准去访察你所希望亲近的明师,大概不会有所差池,日积月累,纵然不得明师,你自己也
已经成了明师。 
    □ 如何一门深入? 
    近代的思想家胡适之先生曾经说过:「为学应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博览群籍
是学问的基础,一门深入是学问的造诣。如果仅是博大而不精深,不能成为学问,只能算是
常识,所谓门门通,门门稀松;不能在任何专门的范畴中出类拔萃、登峰造极,就不能够见
其成就和独到的特色,那不是专家,而是一般的通才。所以,佛制规定,出家的比丘应该专
精于经、律、论的修学,如果资质优秀,也可以五分之一的时间,旁览教外的典籍,因为人
在一生中的时间有限,不可本末倒置。 
    佛教的三藏圣典浩如烟海,虽皓首穷经,尽毕生之力,也无法尽学其精奥。因此,自古
以来,学佛之人探究经论是有选择的:在初入门时,可以从概论的书籍及通论和通史性的著
作著手,以俾知其大端;而后即应该有所选择,依据个人的心向、兴趣,从事某一部经和某
些相关的经,某一部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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