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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依他起真实义性,彼又解释经说诸法皆无自性之义,如云;诸事异相住,要依异相识,此识既迷
误,彼异亦误谬。除能所取相,余相无所有,由彼相空故,故说无自性。谓诸有事生等异相,非唯自证
便能分别,要由现似二取相识乃能分辨。现二相识迷误虚妄,由彼所立亦应虚妄,离能所取既无余相,
所现二相如现非有,故说无性。释量论又云,由蕴等差别,安立一切相,用别非彼性,故说彼离相。凡
说色蕴等是所相,质碍等是能相,皆由能作所作差别,虽许彼相所依实有,然能作所作分则非实有,故
密意说皆自相空,此说共小乘部。
释量论又云;若一切无能,见种生芽等,若许是世俗,云何能如是。此与前文决择分说同一宗要,此等
解释诚恐文繁,故不详述。
丁二,别破增益边,分二,戊一,明所破增益,戊二,如何破彼之理,今初
此宗正理所破有二,一损减边,唯由恶宗假立,即是内教无自性宗,如前已说,二增益边,又有分别俱
生二种,其分别者,即外教及内教小乘两宗所计,其俱生中,增益人我至下宣说,故今当说增益法我,
以诸宗派妄计法我,亦为成立俱生所执法我有故,及是正理正所破故,此宗教典除说执异体能取所取,
是法我执外,多未宣说,余法我执,解深密经说,依他起由遍计执自性差别,皆无自相,是相无自性,
即法无我,由此返显于依他起执其假立自性差别是有自相,即法我执,菩萨地决择分,摄大乘论,亦多
励力成立彼所执空所显空性是究竟中道义,及法无我圆成实,故若未知于依他起增益法我遍计所执,必
不能知此宗之法我执,及法无我,若执遍计所执是有自相,即法我执,其遍计所执者,谓于蕴等假名安
立此即为色,此为色生等,或自性相,或差别相,假安立性,然于彼中蕴等容有,故执披有非是增益,
要执蕴等于彼自性,为自相有,乃是增益,其破色等是名言境,由自相成,若破能诠亲境,然亲所诠,
能诠、总相,总名是无事者,小乘两宗皆已极成。故依他起由彼故空,无须更成,又以成立彼空之量,
亦不能成法无我性。缘彼空修,亦不能净诸所知障。故与解深密经,说遍计执无自相空,即法无我圆成
实性。及菩萨地,说彼空性是所知障清净所缘,皆成相违,又破色等是言说所取之境,若破取境所依自
相有者,则破依他起是自相有,若唯就取境自体及自相有,然比量所量共相无事,经部极成,故不应理。
又转有经云,以彼彼诸名,诠彼彼诸法,此中无有彼,是诸法法性。此教于小乘部亦皆成立,未见解深
密经所说遍计所执空之法性更能过此,又此空理中全无破除异体能取所取之真唯识义,故说彼是法无我
性及所知障清净所缘,云何应理?故当说此宗何缘能无彼等相违。
兹当解释,如此空理,菩萨地说是所知障净智所缘,及是无上永离二边契中之道,摄大乘论说由入此门
悟入唯识,故小乘宗非已极成,故许此违品增益。谓执色等于假名安立自性差别中,是自相有,讲小乘
部亦有彼宗,以及彼时,菩萨地中引圣教破,若破他教,则必下可引自师教,故所破境,定有自教。又
非是破无自性师与瑜伽师所有别派,定是小乘部,故不引申解深密经,唯引于彼极成三经,而为破执。
此中先明俱生增益,决择分云,复次由五因缘,当知愚夫,如名如言于所诠事执有自性,谓若问言此事
用何以为自性,答言是色自性,非答言是色名,为第一因缘。此中义者,谓若问云,言色之义,以何为
性,则必答云,色是自性,而不能说言色之义,唯色假名为其自性。是故假立色名言时,青助施设为色
名言依处,若观察彼如何现显,则觉非由名言安立,是由自体增上实尔,若执彼青如现实有是于青上假
名为色,增益执着为自相有,诸愚夫类有如是执由前文成立,小乘两宗亦许彼执是应理执,彼虽许声所
诠自体是分别假立,然许彼所依分,是自相有,故此与彼岂得相等。其增益差别遍计所执,及增益余法
之理,亦由此当知,如是现有心境二时,如现彼二似有异体,执为实有,亦是增益法我妄执,其余诤难
下当详答。
戊二,如何破彼之理,分二,已初,正破,己二,断诤,今初
解深密经,未说成立依他起上遍计所执空之理,为通达故,菩萨地及决择分,各说三种正理,摄大乘论
先设问云,云何得知,如依地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现显,而非称体?答云,由名前觉无,多名不决定,
成称体多体,杂体相违故,此中由称体相违,成立依他起上遍计所执空,若显了说,例如大腹,为瓶名
言所依处所,若彼即是大腹体性,或自相有,则非名言增上安立,若如是者,随名言觉,亦应不待名言,
于未施设瓶名之前,于大腹上,亦应起觉知彼是瓶,由于一事多体相违而成立者,如敌者意,于一事上,
而有百施因陀罗坏聚落等多名转时,皆由事体增上而转,应成多体,如于分别现显,即彼事体如是住故,
不杂乱事杂体相违而成立者,如敌者意,于二丈夫同名近护,一名转时,则彼二事应成一体,起近护觉
无差别故,名及分别,皆由事体增上于彼二转故,若执色等分别依处是胜义有,或自相有,与执假名依
处是自相有相同,故不善名言此名是此者,亦有所破增益,破彼之理亦皆相同。菩萨地破云,要先有事,
然后谓此是此制立假说,先未如是立假说时,彼事应无自性,若未立时先有自性后立假说,是则未立假
说之时,应于此事而起色觉。
小乘两宗虽作是说若彼施设名言亲境,于事自性是自相有,则应不待施设名言起名觉等,有上过失,然
说色等分别所依名言处所,是自相有无彼过失,然过相等。
如是色等分别所依,虽彼亦是名言所立遍计所执,然是量成不可破坏,若谓此即彼事自相,则是唯名假
立遍计所执,彼于所知决定非有。故名言所立又有二类,谓量成不成,然此宗许凡是名言所安立者,即
无因果。小乘两宗,若破色等分别所依名言处所为有自相,则不能如立彼等有,此非因明所说自相。
譬如无瓶是为灭无,然与地基可同处所,而不须破灭无有事二者相违,如是内识,虽分别依处分,是遍
计执非胜义有,然彼内识是胜义有亦不相违。故以彼彼诸名等,虽是声闻部经,然与彼释非无差别。如
大众部经,所说根本识,此宗则为阿赖耶识,若执前说,增益自性差别,或自相有,或胜义有,即是正
所知障,如彼所执决择非有,即所知障清净所缘,实应正理。
由此诸理云何悟人唯识义耶?谓若破诸法从色乃至一切种智名言处所分别所依,是胜义有,则执能诠之
名,所诠之义,及依名义所诠自性差别之意,言知如所现其义非有,故其能取无不迷乱,由此便能悟入
唯识无能所取。摄大乘论云,以诸菩萨如是如实为入唯识勤修加行,即于似文似义意言,推求文名唯是
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义亦唯意言,推求名义自性差别,唯是假立,若时证得唯是意言,尔时证知若名
若义自性差别,皆是假立。自性差别义相无故,同不可得,由四寻思,及由四种如实遍智,于此似文似
义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识性。
若谓此是观待分别意识破能所取,非以正理观坚固习气所起无分别识及能所取,云何便能悟入唯识,答
云,无过。谓所取青,是执外境分别依处,由以正理破彼自相,便能成立见青是分别依处之取青识于境
迷乱,以彼见似有自相故,若彼已成则彼青色离似自识非有实物,亦得善成。
若尔,正理破除内识分别依处是胜义有,则应成立似彼自证于境迷乱,以彼见似有自相故,若此亦成,
则于彼识自领纳体应无自相,是则弃舍瑜伽师宗。
答,无彼过。以自证分不见内识为分别所依,其取青识刚见青色为执外境所依处故,以分别依处,于离
二取自证等前,不可显现,于有二取执青识前则可显现,无相违故。现似分别依处,要有现似二取之理,
谓以彼总相,于分别现时定须现为二取相故,识则不同,此于分别现总相时,唯能现为领纳相故。又不
应说,于分别前定现二相,故是相等,以于分别现有二相,与现彼境自有二相,义不同故,若不尔者,
应许分别定不显现无二相事,然不应理,无二相事俱非有故。
若谓青是分别所依,唯由分别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