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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认定,在十六世纪以前,欧洲并没有近代意义上的书报检查制度。查禁作为一种制度,是随着书籍数目的剧增和思想的广泛传播而产生的。这时,大学建立起来了,知识和思想的需求量增大,印刷术的发明代替了手工抄书。扩大的图书市场对权力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印刷商居然可以说:“只要有二十六个铅字兵,我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此,统治者必须建立专业性的书报检查机构,并使之同所有有效的工具和手段相协调,连结成严密的大网,从而把具有危害性的思想文字悉数消灭于有形与无形之中。
在中世纪,书报检查由各地主教会的宗教裁判官组成的机构进行,在王权取代教权之后,这样的检查机构则由酷吏,一般官员,以及个别专业人士组成。尼古拉一世时,检查机构竟多达十二个类型。这种机构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权欲熏心,不学无术者,余下便是听命惟谨的奴才,因此,所谓检查也就注定是无知、愚蠢、横蛮透顶的行为。他们奉命制订或公布禁书目录,这类目录,有的是教皇亲自制订的;一五七一年庇护五世还曾下令设立“禁书目录部”,专司有关书目的编纂和禁例的制定。先是禁内容,后是禁作者,只要作者被确定为异端分子,他的所有著作都得被列入禁书之列。因人废言,比比皆是,随意性很大。对于各类禁书目录,《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一书所列甚详。每公布一次禁书目录,都意味着对图书馆的一次劫洗。书中援引作家拉蒂努斯一五五九年写给他的朋友的信说:“在许多书离我们而去的年代里,为什么还要再考虑写新书呢?在我看来,至少在未来的几年里除了写信,没有人再胆敢动笔了。刚刚出版了一部目录,列出不允许我们收藏的书,否则会遭来绝罚,它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尤其是德国出版的,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留下来的了。”纳塔利·科姆斯写道:“到处都是烧书的大火,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之焚,无论私人图书馆还是公共图书馆无一幸免,有的馆几乎空了……”大约因为出版业的发达,焚不胜焚,统治者十分重视出版前检查。像托尔斯泰著名的小说《复活》,经过五百多次修改才得以出版。对印刷的控制特别严厉。一五四二年,教廷恢复异端裁判所,翌年即规定所有图书的书名页须印有主教授予的“准印许可”,未经教会同意,任何书籍不得印刷。英国查理二世于一六六二年颁布“信仰一致法”,同时颁行“制止出版诽谤、叛国和未经许可之图书和小册子”法案,简称“许可证法”。其中,对于执行办法,也有着严密的规定。直至一六九五年“许可证法”废除以前,都以出版前检查为主,其他国家亦大抵如此。一六九五年以后,则改以出版后检查为主,追惩制代替了预惩制。
从实际运作方面看来,预惩制与追惩制其实很难分开,更多时候是彼此交相使用的。在取消出版前检查后,一些国家便把这笔中世纪的遗产融入普通法中,大可以用“滥用出版自由”为借口,对需要禁毁的图书及需要打击的作者以有效的惩罚,且使惩罚变得更为“合法”。在十九世纪,出版后检查最严厉的欧洲国家有俄国、奥地利、匈牙利和德国。这些国家明文规定,“未审”报纸在印刷的同时须将副本送交当局,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没收销毁出版物,关闭出版社。此外,还有销售前检查。有违禁令的印刷商,遭到检查机关从酷刑,到革除教籍,罚款,乃至停业等各种不同的惩罚。检查官和出版总监常常带人搜查住宅、店铺、印刷所、仓库等。作为警告制度,尼古拉时代还发明了“约谈”。延绵数百年的检查制度成绩伟大。从一五五九年至一九四八年,教廷共出版禁书目录五十四种,教廷禁书部记录在案的宗教裁判所书籍禁令共九百多道,禁书总量为四千多种,遭到全禁的作者多达数十人。而这些作家,无一不是世界一流人物;而今撰写的世界文学史和文化史,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而闪耀光辉。仅瑞士苏黎世地区,从一五○○年至一七○○年因著书触犯当局而被处死的作家就有七十四名,至于肉刑、监刑和罚金者更不计其数。据介绍,十八世纪中期,几乎没有哪一个作者没有在监狱中蹲过二十四小时以上的。
统治者以无所不在的检查制度极力制造恐怖,从而促使书商和作者进行自我检查。有一位叫萨伏林的俄国记者说:“自我检查比政府检查更苛刻,也更残酷。”奥地利作家弗兰克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本来自信的作者,情绪如此低落,他们不得不用自我审查来毁掉每一点天生的思考力。”诗人安东尼乌·费雷拉写道:“我生活在恐惧之中,当我写作和说话时,我害怕,甚至在我窃窃自语,在沉默或思考时,也感到恐惧。”迫害的风气搜索每个人的灵魂,剥夺思想,蹂躏心灵,肆意破坏生命的尊严,固有的意志力和创造力,使人类世界归于死寂。书报检查制度破坏之巨,不能仅仅以被禁毁的书目多少,或以此相关的惩罚的繁苛程度为依据,还应当对精神的虐杀有足够的估计。然而,精神的损伤难以量化,我们只能从一代人和数代人的普遍的生活风气,精神状态和整体的文化性格中,窥见统治者的手段的博大、细密,及其影响的深远。
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一直在进行。实际上,任何禁锢和压迫都无法遏制人们对自由的渴望。这时,作家以寓言、反讽、影射等手法丰富了语言艺术;画家创作漫画,政治漫画是颇令当局感到头疼的。他们以退为进,在逃避迫害的途中顽强地表达思想。在严厉的检查、删改、禁毁之下,一个时代的文化艺术只能走向凋零,或以扭曲的风格出现。出版商发展了地下印刷业,书商则使地下书业贸易变得活跃起来。禁锢愈厉害,地下活动愈频繁;或者可以倒过来说,哪里地下活动最频繁,那里的禁锢便愈见厉害。
突出的是盗版问题。《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兴衰》中以大量史实表明,盗版来源于出版特权,是对业已形成的商业垄断的一种反动。如英国从亨利七世开始指定御用出版商到亨利八世授予一批所谓“负责的出版商”,让它们具有专有权利,把所有法令法规、议会决议、文告和圣经的印刷权授予他们;还划出部分领域授予专利,如出版语法书、法律书、歌本和赞美诗等的印刷权,指定授予对象,而使多数印刷商无从染指。这样,没有特权的商人只好盗印。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历代的禁书最受欢迎,于是“禁书目录”成了全欧洲最大的图书免费广告。图书一旦被禁,即被全社会“推销”,而盗版这类图书则往往赢得巨大利润。在专制时代,盗版书对于思想的传播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可谓功不可没。姑不论动机如何,它打击了特许制,使各种检查法规在这匹隐藏的“木马”面前统统失效。不妨说,这是出版界的另一场“特洛伊战争”。
要废除出版特权,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罪恶的惩罚措施,除非实行革命。期待一个专制政权自行完善是徒劳的。书中列举的几个欧洲国家,其中英国和法国废除检查制度——从终止许可证法到废除印花税——都较为彻底,原因是它们先后进行过血与火的革命。整个废除过程,英国用了二百多年,法国只用九十年。法国的革命方式是更为激进的。欧洲各国君主都十分害怕法国大革命,为此,书报检查也特别严格;一些国家规定,报纸只要提及法国的事情就要查封。奥地利曾一度下令关闭图书馆,其检查目标后来甚至扩大到扇子、鼻烟盒和玩具上的箴言和题辞;从法国运来的器物,只要绘有“自由”字样都要清除掉。在一七九三年雅各宾专政时期,俄国焚毁了一万九千种有关书籍,卡特琳娜还禁止了一切来自法国的物品。这些专制政体的头面人物,对革命的恐惧已经到了神经质的地步。然而可笑的是,一些自命为客观、中立的学者,或是以“民间立场”相标榜的知识分子,居然也抱持当年这些君主的态度:否定革命、嘲笑革命、畏惧革命、诅咒革命!他们应当知道,没有近代革命的发生,人类在中世纪的巨大的阴影下不知还要匍匐多少个世纪!从书中可以看到,在欧洲,书报检查特别野蛮和持久的国度,就是德国和俄国;它们未曾有过大规模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清洗,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封建王国的封闭与专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