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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阴骘文广义节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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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世,皆在于  │        │  文物之邦也。
 中。      └──北俱卢洲──┘


         施 经 五 福
          ̄ ̄ ̄ ̄ ̄ ̄ ̄
  一者 ┐  ┌ 长寿报 ┐    ┌ 不杀 ┐
  二者 │  │ 大富报 │    │ 不盗 │
  三者 ├ 得 ┤ 端正报 ├ 由诵者 ┤ 和气 ├ 故
  四者 │  │ 尊贵报 │    │ 信佛 │
  五者 ┘  └ 聪明报 ┘    └ 觉悟 ┘


   八 难
    ̄ ̄ ̄
  佛前佛后 ┐
  北俱卢洲 │ 人中难
  盲聋喑哑 │
  世智辨聪 ┘
  地狱   ┐
  饿鬼   │ 三途难
  畜生   ┘
  无想天 ┈┈  天中难

  下附征事(三则)

  龙求斋法
  昔有园监,为王守园,池边得一美果,世所罕有,遂以送王。王敕园监,日日送来,若不尔者,罪之以死。园监大恐,呼天诉怨。池有龙王,化作人形,以金盘盛果,而慰之曰:“尔等勿忧,可将此果献王。欲求一愿:往昔迦叶佛涅槃后(释迦如来以前之佛,人寿二万岁时出者),我与大王同受八关斋法。王受斋如法,过午不食,故今转世为王。我被人劝,过午竟食,以此堕于龙中。我今还欲得此斋法,广行劝化。王若速送来,我当拥护尔国。不然,吾当使汝土地淹没。”而于此时,适当无佛法之候,何处复有八关斋法?王甚愁忧。时有大臣之父,语其子曰:“吾家堂柱,常放光明,可剖视之。”子如父言,得经二卷,一是《十二因缘经》,一是《八关斋法》,因献于王。王大欢喜,送与龙王。龙王遂与五百龙子共修斋法,其后命终,皆生忉利天上。

  八关斋法:
  一不杀生(凡有命者,皆不得杀。)
  二不偷盗(物非己有,不与不取。)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唯制邪淫。受八关日,正淫亦断。)
  四不妄语(心口如一,了无虚妄。)
  五不饮酒(酒能乱性,饮生诸过。)
  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涂身(为除贪著,不严身首。)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自作、观听,妨乱道心。倡伎者,琴瑟箫管等。)
  八不坐高广大床(恐起贪著,及纵恣故。)
  九不非时食(非时而食,心易昏昧。)

  前八名戒,后一名斋。关者,闭也。斋者,齐也。以前八戒,关闭诸恶。以后一斋,令神清志朗,正念昭彰也。不非时食者,谓日过中则不食也。此佛令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令种出世善根。以在家人既有妻室,不易断淫欲。各有职业,不易不非时食。故其期止一日一夜,谓从今朝受,至明日天明即满。欲数数持,当日日受。其余诸戒,皆以尽寿为期。唯此一戒,以一日一夜为期。倘能发菩提心,持得清净,尚能往生西方,何况生天。若不如法,则成虚名耳。
  受时,当请比丘于佛前说之。若无比丘,则便于佛前自陈受之,无佛对经亦可。若有比丘,不肯求授,自陈受者,便为慢法慢僧,其利益随其心而劣弱矣。无论未受戒,及已受五戒,及菩萨戒者,皆可受,以其属加行戒故。

  写经脱苦(《法苑珠林》)
  唐龙朔三年,长安刘公信之岳母死。未几,其妻陈氏亦暴亡,见其母在石门内,备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为吾写《法华经》一部,庶可免罪。”言讫,石门闭。陈氏随苏,向夫具说,夫因请其妹夫赵师子写经。赵以现成写好《法华经》一部,付刘装潢,盖此经本范姓者出钱所写,而刘实未知也。未几,陈氏复梦其母索经,女言已写,母泣曰:“吾正为此经,转受其苦。此经乃范氏所修之福,何得攘之以为功?”觉而询之,范氏果曾出钱二百。于是别写一部,以用供养云。
  [按]扬州有严恭者,于陈朝大建初,写《法华经》流通。时有宫亭湖庙神,托梦于商,尽将庙中之财,送之严处,作写经用。又一日,严入市买纸,尚少三千文。忽见市中一人,持三千文来付之曰:“助君买纸。”言讫不见。隋末,盗贼至江都,相戒勿犯严法华里,多所全活。唐末,其家犹写经不已。然则经文之当印造,神亦知之矣。

  枕经失荐(《感应篇注疏》)
  颍上高天佑,同二生应试江宁,闻鸡鸣山守源禅师有道,同往叩之。曰:“二位皆当中,惟高君不能,以误用《楞严经》作枕耳。”高愕然,良久细思之,方知箧中有《楞严》,卧时未曾请出,遂以箧作枕耳。迨榜发,其言皆验。
  [按]或疑一切书籍,皆当重视,何得独将佛典推崇?不知文字虽同,而如来之法,普利众生,一切天龙八部,无不信受奉行,原非泛然书籍可拟。譬诸天朝敕命,不当与文牒同观也。
  亵慢者如此,则印造者可知。

“创修寺院”
  [发明]佛法僧三宝,谓之福田,而所以庄严供养者,则惟寺与院而已。无寺院,则无佛像经文,僧尼四众。一应礼拜烧香,受持读诵之福,皆无由种矣。然则创之修之者,厥功顾不大乎?
  《正法念处经》云:若有众生,见塔寺僧坊,涂饰修补。复教他人,修治故塔。命终生天,其身鲜白,入珊瑚林,共诸天女,五欲自娱。业尽为人,其身鲜白。又《法灭尽经》云:将来劫火起时,曾作伽蓝之地,不为火焚。
  佛言:“假使有人,费金百千,造成一寺。有一持戒比丘,曾住其中,受用其宿。纵令此寺,随为水火所坏,已为不虚施主之恩。”况寺院告成,因之广造福德乎!
  下附征事(六则)

  须达施园(《经律异相》)
  舍卫国有大长者,名须达多,欲求胜地,造精舍奉佛。惟有祇陀太子园,广八十顷(往时迦叶如来道场亦在此处),林木郁茂,最为佳胜。往白太子,太子曰:“布金满园,吾当卖汝。”须达喜曰:“园属我矣!”遂运金布地,须臾将满。太子曰:“吾戏言耳。”须达谓:“太子之言,不当有戏。”坚意买之。太子不取其金,共以此金,造精舍一千二百所。捉绳定基之际,舍利弗忽笑。须达问故,答曰:“汝方于此经营佛宇,而汝将来所受福报之天宫,此刻先已成就。”因借道眼,与须达观。须达大喜,乃问何天最乐。舍利弗言:“第四兜率天,有弥勒菩萨,现在说法。”须达言:“吾愿生此。”精舍告成,王及大臣,士庶男女,十八亿人,共来迎佛。世尊入时,放大光明,诸天伎乐,不鼓自鸣,盲聋喑哑,皆得六根具足。
  [按]此即祇树给孤独园也。园中之树,皆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树。须达恒周给孤独,故曰给孤独园。

  修塔获果(《出曜经》)
  迦叶佛涅槃后,以舍利起七宝塔,岁久塔坏,无人补治。有一长者,告众人曰:“佛世难遇,人身难得。虽得人身,或堕边地,生邪见家,又遭堕落。吾等不可失此良缘。”遂率九万三千人,共治故塔。乃同发愿:“不堕三途,及八难处。见释迦文,初会说法,皆得度脱。”其后命终,尽生天上。遇释迦如来出世,果符宿愿。
  [按]佛言:“尔时为首者,即瓶沙王是也。生摩竭提国,见佛得法者,即九万三千人是也。”

  天人散华(《杂譬喻经》)
  昔有四姓家子(天竺国四大姓),为离越(罗汉比丘)作一小房,仅可栖息,复为其作经行之处。后其人命终,生忉利天,所居宫殿,周匝四千里。自知宿因,持华散于离越屋上,自言:“我仅作小泥屋耳,不谓得果如此,是故特来散华也。(梵语首陀,此云农夫,即第四姓。四姓家子,乃种田人也。)
  [按]舍利弗见一天人,散华于死尸之上,极其恭敬。问之,天人曰:“此吾故身也,由在世时,孝养父母,恭敬沙门,广行众善,令吾享此天福,故散华耳。”须臾,又见无数恶鬼,各鞭一死尸。问之,恶鬼曰:“此吾故身也,由其前世杀生、偷盗、邪淫、妄语、忤逆二亲、毁谤三宝,令吾今日备受众苦,是故鞭耳。”然则离越之屋,宜其有香华散于上也。

  同为夫妇(《杂宝藏经》)
  舍卫国有一长者,建造塔寺,命终生天。其后妻因忆夫,常扫其夫所造之寺。一日,其夫遥语之曰:“我是汝夫,以造寺功德,得生天上,见汝忆我,故特下来。奈人身臭秽,不可复近。汝欲复为我妻,勤供佛僧,修扫塔寺,愿生我天。”妇如其言,命终之后,果生彼天,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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