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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中)。6。卷四五(大正二五.三八九上)。
(裕11)『出三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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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大智度論』之作者
一、『大智度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
『大智度論』之作者,究係龍樹 (Nagarjuna),抑或另有其人─
如 Lamotte 所說:係西北印度之說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 學者
?欲探究此一問睿覀兿日劇褐钦摗粚Ψ鸱ǖ母玖觥
『智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中)說:
「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
諸法之實相。」
本偈引自『中論』卷三「觀法品」(大正三0.二四上):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未句文字似與『智論』略有出入,其實比對『中論』卷三之長行
(大正三0.二五上─中),即可知兩偈意義相同:
「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答曰:諸佛無量方便力,諸法無決定
相。為度眾生,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實,或說一切實不實
,或說一切非實非不實。此中於四句無戲論,聞佛說則得道。
」
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只要能「離戲論
」,則一切法門,莫不能「知諸法實相」」。這是『智論』看待一切
佛法的根本立場。
面對部派佛教紛雜的種種異說,『智論』也持同樣的立場。如卷
一八說:
「如是等種種異說,無智聞之,謂為乖錯。智者入三種法門,
觀一切佛語,皆是實法,不相摺场:蔚仁侨T?一者□勒門
,二者阿毗曇門,三者空門。」(大正二五.一九二上─中)
「若人入此三門,則智佛法義不相摺场D苤鞘拢词前闳
波羅蜜力,於一切法無所罣礙。若不得般若波羅蜜法,入阿毗
曇門,則墮有中;若入空門,則墮無中;若入□勒門,則墮有
無中。」(大正二五.一九四上─中)
部派佛教的三門,都是依於佛說而開展的,只是思想方法不同,
「不得般若波羅蜜法」,於是陷於對立而互不相容的狀態。此中,阿
毗曇(abhidharma)分別法的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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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因而引起一一性實有自法(svabhava)的執見,所以墮在「有
」中。空 (sunyata)門說法空,若如方廣道人之「惡取空」,則必墮
在虛「無」中。□勒(karanda) 分別的說實說假,說真說俗,是很可
能墮入「有無」中的。
這種種論義,都淵源於佛(『阿含』)說,只是偏執而無法「離戲
論」,遂以為對方「乖錯」。如「得般若波羅蜜法」,亦即通達緣起
即空即假名的中道,則派部異義,都有其相對真實性,於一切法門,
自能通達無礙。
本著這樣的立場,『智論』出入諸家而抉擇深義,其中所涉及的
,不只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毗曇(abhidharma),還包括當時全印度各學
派的一切法門。赤銅鍱部(Tamrasatiya) 的七部阿毗曇,龍樹洠в姓f
到,也許是孤傳海島,對印度大陸佛教的影響不深吧!當然,其時錫
蘭佛教在衰亂之中,直到覺音(Buddhaghosa) 之後才復興,這也可能
是龍樹未加注意的原因。
二、『大智度論』與毗曇門
1。『大智度論』與說一切有部
阿毗曇(abhidharma)論究的主睿ㄗ孕浴⒐蚕唷⑾鄶z、相應
、因緣(說一切有部後來又增加「果」與「成就等」),通稱「論藏」
,而實為論的一類。
『智論』卷二所提到的阿毗曇,有「八犍度阿毗曇」、「六分阿
毗曇」及「舍利佛阿毗曇」三類。
先說「八犍度阿毗曇」:
「八犍度初品是世間第一法,後諸弟子等,為後人不能盡解八
犍度故,作□婆娑。」(大正二五.七0)
『八犍度論』即是說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迦旃延尼子(Ka…
tyayaniputra) 所造之『發智論』,被說一切有部當作根本論。『□
婆沙』。此指『大毗婆沙論』,是『發智論』的釋論,與『發智』合
稱「阿毗曇身及義」(裕1) 。「毗婆沙師」、「毗婆沙義」,這是被
看作說一切有部之主流的。
「六分阿毗曇中,第三分八品之名分別世處分,是目犍連作;
六分中初分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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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品是婆須密菩薩作,四品是罽賓阿羅漢作;餘五分,諸論議
師所作。」(大正二五.七0上)
「六分阿毗曇」,就是一般所稱「六足論」。六足論是,『阿毗達
磨法蘊足論』,『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阿毗達磨施設足論』,
『阿毗達磨品類足論』,『阿毗達磨界身足論』,『阿毗達磨識身足
論』。有關六論的作者,容有異說(裕2) ,但從『智論』稱『發智論
』為「身」,稱六論為「分」(視作「支分」),可見龍樹時代,此二
者已有主從之分。實則六分原是阿毗達磨的六部分,本洠в懈綄凫丁
發智論』的意義;由於『發智論』系的高度發達,六論不免相形遜色
。毗婆沙師特重『發智論』,以『發智論』說為主,而解說會通六論
。六分於是形成『發智論』的附屬,也就稱『發智論』為「身」,「
六分」為「六足」了。
除「八犍度」與「六分」之外,『智論』還提到『舍利弗阿毗曇
』: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曇。後犢子道人
等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大正二五.七0上)
『舍利弗阿毗曇論』,今有姚秦弘始十六─十七 (西元四0三─
四0四) 年,曇摩耶舍 (Dharmaya'sas) 與曇摩崛多 (Dharmagupta)
譯本,共三十卷,全論分「問分」、「非問分」、「攝相應分」、「
緒分」等四分,與法藏部 (Dharmaguptaka)『四分律』所說的論藏相
合,復與傳為雪山部(Haimavata)之『毗尼母經』所說論藏相近(裕4)
。這是上座部系的根本論書。南傳阿毗曇分為六論(『法集論』,『
分別論』,『界論』,『人施說論』,『雙論』,『發趣論』)及『
論事』。說一切有部分為『法蘊』等六論及『發智論』,論書最為發
達。其他上座部派,大抵用這部本論,但各部派的誦本,多少有些出
入,漢譯本是分別說系的(裕5) 。
說一切有部有二系:持經譬喻師,阿毗達磨師。前者後來轉化為
「經量部」(Sautrantika)。
阿毗達磨師研求『八犍度』(『發智論』),而多少不同。其中迦
溼彌羅 (Kasmira)學者集成『大毗婆沙論』,對論義的異同,採取破
斥、論定的方式,而成為說一切有部論師的主流。但迦溼彌羅以外的
阿毗達磨者,還有犍陀羅(Gandhara)師、西方師與外國師(裕6) ,態
度較自由與寬容。
『智論』於法相分別方面,大抵採取『品類足論』說,而不取『
發智論』與『大毗婆沙論』。如其攝一切法,有「如阿毗曇攝法品中
說,。。。。。。是阿毗曇分別義」之句(裕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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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阿毗曇攝法品」,即是『品類足論』中之「辯攝等品」(裕8) 。
復次,『智論』卷一八有「一切法攝入二法中,。。。。。。如千難品中說
。」(裕9) 此應即『品類足論』「辯攝等品」中「二法」的部分,而
非「千難品」(裕10) 。
再如:『智論』卷一九論「四念處」,有「如是等義千難中廣說
。」(裕11) 卷二八有「千問中亦有是問:四拢N幾欲界繫?幾色界繫
?幾無色界繫?幾不繫?」(裕12) 此中「千難」、「千問」,皆是『
品類足論』中之「辯千問品」(裕13) 。由此可知『智論』對『品類足
論』的重視。
有時它也採取西方師的論義。如「色界」,迦濕彌羅師只立十六
處,西方師卻立十七處(裕14) 。『智論』卷七的「千梵世天,千大梵
天」(大正二五.一一三下),與西方師同是將「大梵天」別立一處,
與迦濕彌羅師之「大梵天無別處」說法不同。
但是,對於『發智論』與『□婆沙論』,雖然所引不少,卻常是
採取嚴厲批判的態度。如卷四(大正二五.九一下)說:
「是迦旃延尼子弟子輩,是生死人,不誦不讀摩訶衍經,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