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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名义上的权力来源和实际上的权力来源不相符合,就必然使权力授受关系发生混乱,导致施权者不负责、不受监督,乃至滥用权力。所以,只有权力授受关系明确,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不和谐现象发生。
第二,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关于公共服务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施公共政策,扩大社会就业、提供社会保障,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健全政务、办事和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等方面的职能。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尤其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要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政府、市场和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关系,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我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应继续发展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四,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的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积极稳妥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通过统一立法,消除户口对农民流动的束缚,建立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户籍制度。三、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一、和谐社会问题
(一)、和谐社会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
1、城乡之间不和谐;2、区域之间不和谐;3、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二)、如何建设和谐社会?
1、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2、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社会和谐;3、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4、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一)、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产生的原因:
1、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会拉大收分配的差距
2、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政策,使拥有多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能得到更多的收入;
3、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调动积极性、提高效率放在优先位置,也会使收入差距过大。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1、充分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2、深入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3、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信访问题
(一)、主要问题:信访洪峰
(二)、造成信访洪峰的原因
1、信访内容的广泛性及其复杂性
2、从法律的地位看,信访工作机构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权限有限
3、从信访人的心态看,几乎所有的信访人的潜意识里都有对信访机构挥之不去的清官情结
4、党及人大信访部门在处理涉及不服法院裁决的诉讼类信访时,将各级人民法院作为这类诉讼信访的责任归属单位,也存在严重的社会负面效应
(三)、对策
1、改变目前大部分地方党政信访机构两块牌字、一套班子的设置,将党政信访机构分离开来
2、逐步形成以人大代表为信访处理主体的新机制
3、司法机关信访制度的改革应纳入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之中
4、探索已有萌芽的社会组织参与信访代理的制度,明确信访代理机构为非政府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
总的说,走出信访困境,必须实现以法治为內容的信访制度改革
有效途径(一)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这得从有关和谐的几个基本问题入手。
(一)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就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带来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在我国,不可调和的两大敌对阶级已基本消失。没有根本利益冲突何必要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所有的中国人都可能成为共和国的劳动者、建设者,起码也是爱国者。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才能达到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是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依收入的高中低分布,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可能的趋势有三种:一是,制度、政策适当,阶级阶层的分布从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榄型”;二是,制度、政策不太适当,继续保持“洋葱头型”;三是,假如制度、政策改革出现重大失误,从“洋葱头型”退化为富者极少、穷者极多的“蜡烛台型”。第一种趋势是比较和谐的,不用说,也是有利于稳定的。从学者的假设上,不难看出,直接影响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还是制度的因素。如果制度不完善,便不能形成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也无法实现其结构的和谐。
(二)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有着相同目标的人群,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就形成了社会团体,被称为社会组织。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即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变化。实际上,“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三者之间都有存在的必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由此,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这三者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因为只有达到了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毫无疑问,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我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我们每千人拥有的社团只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社会组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环境,更是全社会和谐的基本单元。当然,和谐与否,在于运用之妙。我们要学会运用社会组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
(三)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 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自改革以来,国家政策给农村人口提供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农民纷纷涌入城市谋生。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城乡二元结构似乎会消失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城乡差距反而是越拉越大。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的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
(四)关键在于制度创新。我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但社会的和谐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中达到的。没有不和谐,还要我们研究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干什么?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应当抓住建构和谐社会的契机,针对社会转型期制度不完善的一面,为制度创新做出贡献。
制度创新少不了理论的支持。和谐的思想在社会学的语境中被称之为秩序或者均衡。可以说,在社会思想家马克思和社会学鼻祖孔德那里对“和谐”都有过详尽的阐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连续用好几个“全面”、“自由”,即“和谐”来描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