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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们都是征税越多越好,由此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怨声载道。
所谓强迫供应制,就是规定各地必须向东印度公司供应该地的特产。如
马打蓝盛产大米,必须向东印度公司提供大米;万丹盛产胡椒,则必须供应
胡椒,勃良安盛产木材、牲畜、木棉,就必须供应木材、牲畜、木棉。价格
是东印度公司单方面决定的,所以经常压得很低。东印度公司通过当地的封
建土王,来实施这种制度。
实行强迫种植制,主要是强迫当地人民种植咖啡,以牟取暴利。1696年
东印度公司开始在爪哇的勃良安强迫农民试种咖啡,收获甚好,因此决定大
力推广,规定勃良安的农民必须种植咖啡,不得种植其他作物。此后,咖啡
种植推广到整个爪哇岛以及外岛地区。由于种植咖啡一般需
4年才能结果,
农民要等
4年才能得到收入,生产出来的咖啡,东印度公司又常以最低价格
收购,因此农民对种咖啡根本不感兴趣。当时不少农民,为了逃避种植咖啡,
离乡逃亡他地。
东印度公司通过上述种种掠夺和剥削方法,获取巨额利润。公司分发的
股票不断增加,平均每年股息
18%。从
1602年至
1782年,公司发给股东的
利息共达
2。32亿盾,相当于股本的
36倍。
5。东印度公司的垮台
东印度公司从
18世纪下半叶起逐渐走向衰落,到
18世纪末完全垮台。
东印度公司的没落,是与荷兰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地位的下降分不开的。17世
纪,荷兰曾经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它掌握了世界商业霸权和殖民霸
权。但
18世纪初,随着英国经济力量的迅速发展,荷兰就开始落后了。18
世纪后半期,英国的产业革命更把荷兰远远抛在后头。英国同荷兰爆发了几
次战争,每次都以荷兰的失败而告终,荷兰丧失了许多殖民地。尤其是
1780~
1784年的第
4次英荷战争,使荷兰丧失了在印尼的部分殖民地,印尼的海上
交通也受到英国海军的控制。东印度公司的统治受到了直接威胁。
东印度公司的没落,还同它采取的野蛮掠夺政策有关。东印度公司采取
的种种残暴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使印尼广大劳动者不断贫困破产,丧失了
生产积极性。更恶劣的是东印度公司经常为了眼前利益直接破坏生产。例如,
当香料和咖啡的价格上升时,就强迫人民种植和供应这些产品;而当这些产
品的价格下降时,又下令人民毁掉这些作物。这种反复无常的作法,严重破
坏了生产的发展,从而也直接影响了东印度公司的收入。例如,1724年东印
度公司从万丹地区获得的胡椒为
19000播荷(1播荷等于
3担),1725年为
11000播荷,1782年降为
4500播荷,1796年更降为
400播荷。
东印度公司内部的贪污和腐败,也加速了它的没落。从雅加达的总督府
到各州的地方机构,从总督、州长到一般公务人员,无不贪污和走私。总督
除了固定的薪俸外,每年可以有
15万令吉(1令吉为
2盾半)的额外收入。
由于贪污走私严重,公司的收入不断减少。到
18世纪末期,东印度公司在各
地商馆的亏损越来越厉害。安汶商馆亏损数额达
10万盾,班达商馆达
6。5
万盾。
东印度公司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曾采取出卖土地(即私领地)和滥发纸
币的办法。然而这些办法并未能解决东印度公司的危机,滥发纸币反而造成
不良后果。1791年,东印度公司的亏损达到
9600万盾,1795年增加到
1。12
亿盾。东印度公司此时已面临崩溃。
东印度公司的危机,加剧了荷兰国内的阶级矛盾。代表荷兰工业资产阶
级利益的“爱国主义运动”,强烈反对以荷兰总督威廉五世为首的商业资产
阶级,反对代表他们利益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尼实行的政策。工业资产阶级要
求取消东印度公司的垄断,以便自己也能参与对印尼的经济活动。但是,“爱
国主义运动”遭到威廉五世的迫害,许多人被迫逃到法国。1795年以丹德尔
斯为首的“爱国主义运动”在法国拿破仑的帮助下,推翻了威廉五世的统治,
建立了法国庇护下的巴达维共和国。威廉五世逃往英国。
1796年巴达维共和国接管了东印度公司,并设立了管理印尼殖民地的评
议会。
1799年
12月
31日,荷兰东印度公司正式倒闭。1800年
1月
1日,印尼
由荷兰政府直接统治。
(二)英国的短暂统治
由于法国拿破仑帝国的扩张,1806年荷兰被法国占领。1806年,英国舰
队在雅加达的海面上击溃了荷兰舰队,控制了印尼的海上交通,印尼各主要
岛屿处在英国海军的包围之中。1811年
8月大批英军在爪哇登陆,向雅加达
发起进攻。荷兰军队节节败退,最后于
1811年
9月
18日向英军投降。双方
签订协定,荷兰将印尼交由英国统治。
英国占领印尼后,印尼归印度总督明多管理。副总督莱佛士被派往东印
度群岛,负责管理爪哇及其附属各地,包括马都拉、巨港、马辰和望加锡等。
莱佛士来到爪哇后,首先处理英国同各封建土王的关系。以每年给万丹
苏丹年薪
2。5万盾的代价,买下了由英国殖民政府管理万丹地区的权力;不
过他同意万丹苏丹保留徒有其名的苏丹称号。莱佛士对井里汶的诸苏丹,也
采取类似的方法处理,迫使他们交出权力,然后给予年薪,以资补偿。对日
惹苏丹,则寻找借口,率兵进攻。日惹苏丹被迫把谏义里地区的大批土地割
让给英国。梭罗的苏丹,也被迫削权和割让土地。对于爪哇以外的巨港、马
辰等地的苏丹,莱佛士也派军队去,迫使他们屈服并割让土地。
莱佛士统治印尼的时间并不长。1813年
10月,拿破仑帝国崩溃,荷兰
恢复了独立。英国为了利用荷兰牵制法国,同意与荷兰和好。1814年,英荷
签订伦敦协定,英国答应归还以前占领的荷兰海外殖民地。
不过,英荷之间有关殖民地的争执,到
1824年双方签订苏门答腊协定
后,才最终解决。根据该协定,荷兰把它在印度的商馆和马六甲移交给英国,
英国则把它在苏门答腊的据点,如明古连等移交给荷兰;英荷两国有权进入
对方的殖民地,并享受最大的特惠权。
(三)荷兰统治的恢复和蒂博·尼哥罗大起义
荷兰从英国手里接管印尼后,重新恢复了统治。根据荷兰宪法的规定,
印尼的最高统治权属于荷兰国王。为了压制印尼人对荷兰重新统治的不满,
克服财政上的困难,荷兰殖民者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采取了严厉的措施。
对封建苏丹和土王,进一步剥夺他们的实权,只保留徒有其名的称号,让他
们领取固定的薪俸,成为殖民政府的工具。在经济方面,继续推行强迫供应
制和实物地租,强制人民种植咖啡,恢复贸易垄断。对过去封建领主同英国
商人签订的租借土地的契约,一律宣布无效。此外,殖民政府还实行了一系
列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在道路、桥梁、河口、市场等处设立关卡,进行
征税,甚至连怀抱的小孩过关卡,也要纳税,称为“屁股税”。在宗教方面,
限制伊斯兰教的阿訇们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以防止他们同外界接触,利用
宗教活动反对荷兰人。荷兰殖民者的残酷统治,导致了
1825~1830年的蒂
博·尼哥罗领导的大起义。
蒂博·尼哥罗是日惹苏丹阿莽古·甫握诺三世的儿子。在莱佛士统治时
期,曾约定如果阿莽古·甫握诺四世去世,由他继承苏丹王位。但在阿莽古·甫
握诺四世逝世后,荷兰总督却另立他的儿子为苏丹。这使蒂博·尼哥罗大为
不满。更重要的是蒂博·尼哥罗还目睹荷兰恢复统治后,变本加厉地压迫和
剥削人民,极为痛恨。这些是他起义反荷的原因。起义的导火线是荷兰殖民
政府在日惹南部修筑公路时大肆拆毁民房,甚至把修路用的木桩插进蒂博·尼
哥罗的领地和皇族墓地。他认为这是无法容忍的侵犯和侮辱行为。愤怒的蒂
博·尼哥罗派人把木桩拔掉。然而木桩又被州长的爪牙插进。蒂博·尼哥罗
当即提出抗议,殖民者非但不接受,反而派兵包围蒂博·尼哥罗的住宅,准
备逮捕他。人民闻讯后,立即聚集到他们所尊敬的这位王子的周围。在人民
的拥护下,蒂博·尼哥罗和叔父莽古甫美冲出敌人的包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