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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真万确,是由广大的玛雅群众以刻苦和辛劳创造出了金字塔、庙宇和宫殿,但他们却始终受到政权、教权的双重控制。“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中国的圣人早就招供了,玛雅的案情也未必更复杂。
于是我们发现了简单的道理,尽管玛雅“劳力者”在劳动的过程中不乏具体的劳力技巧和创造火花,但是,他们在伟大工程上展现的井然有序和气度恢宏,却不得不归之于他们的政治领袖和精神领袖。劳力与劳心的完美组合,这才是文明发展的条件。
然而,这样过于明确严格的社会分工,必然需要文化机制的保障。等级制度与服从观念互为因果,互相创造、强化,最后固化,成为超越时空的文化基因,根植在一个民族的民族性之中。
我们也不该过分厚非玛雅人,他们在这方面的特点未必见得就比其他古代民族特别地显明。实际上,美洲印第安人与他们的生理上、文化上的近亲东亚人一样,都比较倾向于尊重秩序、尊重权威、尊重群体。玛雅人已经培养出了服从、合作的文化氛围,甚至在每个社会成员人格中埋下了这样的文化基因。这在本书《又是“三纲五常”》一节里已作分析。
等级是天然的,是神意,与个人努力无关。龙生龙,凤生凤,贵族与祭司这两个阶层内部自行重组、流动、世袭。于是,玛雅社会的“劳力者”集团与“劳心者”集团就长期处于界垒分明的状态下。这无疑会使一个社会的管理职能和领导经验相对凝滞地归一部分成员所有,进而在文化观念、心理倾向上也出现不同阶层的分化。玛雅社会在婚姻方面的门户观念,也使社会地位不同成员的流动可能性大大降低。
宗教方面也没给各个等级间进行流动的精神支持,玛雅人各自都有生来注定的保护神,都有各自的命运,这是社会秩序的常态和稳态在宗教上反映。西方文明从上帝观念中幸运地推出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进而成为人文主义的天赋人权理论,最终才有了现代尊重个性的主张。以个人自由发展作为现代文明进步的推动力,这与劳心劳力分工以促进文明进步的玛雅模式大不相同,但对创造人类文明业绩这一点来说倒又是殊途同归。
玛雅人不喜欢我们现代人司空见惯的个人主义。他们那种人拉肩扛搬运数十吨巨石的工作,来不得个性化,他们必须步调一致听指挥,需要安分守己,安于自己的“职分”,守住自己心中的“不安分”。所以,我们在今天玛雅遗民身上看到了温顺的合作态度,竞争性在他们之中没有市场,就连孩子们的游戏里也不强调竞争。他们长大以后自然也没有非要胜过别人的强烈愿望,他们满足于当一名庄稼汉,自给自足,小有盈余。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玛雅凡夫们,一个极少“出头鸟”的人群。
说到“出头鸟”,我们的讨论则又有了新转机。
“枪打出头鸟”不仅是句谚语,也是一段史实。西班牙人的殖民强力首先落到了贵族和祭司这两个阶层头上。西班牙军事威力突如其来地剥夺了土著统治者贵族的一切政治权力,而天主教教士迅速地取代了土著的祭司。肉体上有计划的消灭,以至于很快就没有多少玛雅领袖人物得以留下来了。
不可否认,这对玛雅民族是致命的打击。“劳心”阶层被消灭了,玛雅民族不仅失去了他们专享的知识和经验,还可能失去本民族用几千年历史专门“特化”出来的“基因群”,失去了智力上超常、艺术上有天赋、特别具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基因。没有谁怀疑过今天玛雅遗民们的智力水平,所有有幸造访玛雅地区的观察家对玛雅人的聪慧都称赏有加,由此可以想见这个民族早年所拥有的精英分子该是如何出类拔萃。我曾经看到过一些本世纪初的玛雅人像,学者们给某个玛雅村落世袭酋长拍过照片。无论以什么比照标准,这个偏远山村的小首脑及其年轻的儿子都相貌不俗,可谓睿智、英武、俊逸。而父子的酷似,又似乎证明了某种优秀的遗传性。但显然这个小村落只能展示玛雅世界极微小的一部分。
学者们正确地指出:古玛雅人在没有金属工具、机械设备等技术手段的不利条件下,竟然还能够创造如此辉煌的文明业绩,这完全要归功于他们高度成熟发达的社会组织结构。技术性因素不足,社会性因素充分弥补,这就是玛雅文明兴起的原因。说得偏激点,古代玛雅的“出头鸟”确乎是“出类”、“头挑”的领航员,否则玛雅文明不可能飞得这样高远。如此说并不见得是有违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总原则吧。
如果我们讳言生物学的基因的话,那么就改称文化学的传统吧。玛雅人失去了“出头鸟”的传统,“文化基因”失传了。
面子里子·有关无关玛雅人的文化心理中有一些似乎矛盾的现象,他们会把自己的行为用一套转化机制变成完全相反的意义。
著名玛雅文化专家莫利在本世纪上半叶,曾经讲过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有一天他叫他的玛雅男仆把一窝小猫仔淹死。那个玛雅小伙子面露难色,声明:“我不能做这事。”但他马上接着又说:“不过我会把它们带到灌木林里去、离庄园远远的,把它们丢在那儿死去。”
他没有亲手去杀死猫仔,它们怎样死就与他无关;如果它们最后死在灌木丛里(那是确定无疑的结局),那这乃是天神的旨意和行动——不是这位玛雅小伙子的过错,他是完全不相干的人。
这套逻辑在我们看来实在是有点自欺欺人,但却足以满足玛雅人。他们万众注目的血腥人祭仪式的杀人场面,大概也是用这种逻辑解释的。不是人在杀人,而是神在接人上天堂。他们使自己摆脱了干系,与己无关。
这种与己无关的集体无意识,可能与全民性的缩头鸟哲学不无关系,互为因果,甚至有可能导致了玛雅文明在16世纪被西班牙征服者摧毁。别的部落受到殖民者侵犯,这与我无关;别的人受到殖民者残害,这也与我无关。
奇怪的是,玛雅人的“无关”又是由群体“共担相关程度”来表现的。既然人人都受到了伤害,那么为何偏偏要我做出头鸟来反抗呢?(这多么像猬琐的小市民心态)一件事越是与人人都“有关”,那就与自己最“无关”。没想到玛雅社会精心设计的集体主义文化,最后走向这种不堪的反面!(对集体农庄等集体主义文化弊端亲历耳闻的现代人,对此当有不少感触。)
玛雅人就是用人人分担那么一丁点儿“干系”来使得人人“无关”的,偏远的玛雅村庄还保留这样的习俗,当某人死后要为他举行洗罪仪式。把尸体放在长条状木澡盆中洗过,洗澡水是稀玉米热汤。洗罢,亲属和众人一起分头把热汤喝光,象征性地承认分担死者的罪恶,使得死者的灵魂可以顺利入关进入天堂。他们居然不怕自己的灵魂进不了天堂!原来每人都分担了责任,人人有份,连罪恶都“稀释”了!集体负责制=没有任何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文化的表现样式,比如这洗罪分汤的仪式活动,无非象征某种深层的文化机制。而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其内心世界有着自己的统一性。许多看似无关的行为表现,却有着彼此相关的深层联系。猫仔不是我杀,而是神灵杀死的;死后我的罪责不由我,而由别人替我分担;别人的罪责转嫁到大家头上,而转到我身上的那点点可以忽略不计,至少我也不那么突出……种种各样,无非都是变“有关”为“无关”的推卸、逃避心态。
那么,能不能最好连汤都不喝呢?岂不彻底“无关”了吗?不行。人人“有关”的事情,我怎么可以“无关”呢?要是那样的话,我则突出于众人,变得最特殊、最与什么说不清的东西“有关”了。耻感文化那套机制又起作用了,每个人都非常在乎别人的评价,每个人都盲目从众以此获得个人责任的解脱。
走进玛雅人茅草盖顶的村舍,会看到一幅古典画面:猪呀,狗呀,鸡呀在屋里屋外任意闲逛,到处留下粪便;院子里,打碎的碟子、破裂的罐子、损坏的盘子躺在多年前它们扔弃的老地方。这给大多数玛雅家庭带来的绝不是整洁的氛围。然而,眼见为虚,人言为实。玛雅妇女最希望讨个“好说法”,她们是理家有方、勤于打扫的内当家。她们不仅“洒扫庭除”,还专门每天额外地清扫家门外脏乱的街道。真可谓自家门里屎不铲,专管人间路不平!
把与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