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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说,狩猎经济和游牧经济在文明发展阶段上说要比农业经济来得原始,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反而是相对进步的农业社会实行野蛮的人祭仪式呢?不是说人类是日益远离野蛮的吗?
表面的原因似乎是农业民族更关心土地的肥沃、作物的丰产,更需要鲜血浇灌。难道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能够容易地弄到动物的鲜血而农业民族只能用人类的性命吗?这些解释显然荒谬。如果把人祭作为最高等级的敬献,如果要由此获得神赐的生命力。那么,这正好也符合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的需要,他们需要更多的猎物,也需要牧群更繁盛。至于说农业社会不用家畜而用人献祭是因为拿不出动物,则太不合逻辑。
答案何在?
请想一下动物园饲养老虎的情形,要是一日三餐供应牛肉,天长日久就使得老虎温驯老实,失去了生命活力。专家们建议经常投放活物,让老虎自己去追逐、撕咬、茹毛饮血,这才能让老虎不失本性,永远是“老虎”而不是“大花猫”。
狩猎民族整天追杀搏斗,游牧民族剽悍勇武,只有农业民族安居乐业、温柔敦厚。进步的生产、生活方式恰恰使得人的鲜活生命冲动大为衰减,素食消磨人的野性,所以文明史上比比皆是野蛮的游牧良族征服文明的农业民族这类事实。那种退化到害怕血腥的民族,在竞争、淘汰、进化的历史上,必定难以维持。农业民族最渴慕的是阳刚血性,他们的勇气需要经常的刺激。
血,成了他们的文化激励机制!并不是他们的神灵偶像需要鲜血来增强能力,而是他们自己需要经常地目睹和参与血淋淋的事件。正像本书一再强调的那样,文化是一种隐喻象征的机制,作为文化的献祭仪式活动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杀人献神活动,除了隐含教人服从、敬畏、认同等意义之外,主要是教人敢于战斗、敢于死亡,甚至还象征性地让人宣泄杀人的欲望,获得替代的满足。这跟现代人从暴力影片中获取感官刺激本质相同,正像舰代人会模仿暴力片中的行为从而导致刑事案件增多那样,玛雅人从定期举行的人祭活动场景中也会学到不少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我们今天所担忧的影视凶杀镜头,倒正是古玛雅人希望看到的。
说到社会内部紧张压力的宣泄,参与凶杀是一种办法。社会寻找一个“替罪羊”让群体一道“过一把瘾”。中国西南佤族就有让全体男子放纵凶杀一条活牛的仪式,大家一哄而上在几分钟内把条活牛生吞活剥吃个干净;西方人熟知的“酒神节”原型也是疯狂的撕碎活牛,不过参与者换成是平日里受压抑的妇女。玛雅人给他们的“替罪羊”、“宣泄物”——活人牺牲——戴上尖顶头饰,这是多么明显的暗示。中国十年浩劫中给受批斗的“一小撮”所带的高帽,不就是尖顶的标志吗?这个尖顶高帽集中了集体疯狂的发泄。
玛雅人的血腥人祭还有更说明问题的例子:他们把戴着尖顶头饰的活人绑住双手做靶子,姿式与十字架上受难的形象恰巧相同(见图8)。众人先围着牺牲跳舞,这个程序看来很有必要。舞蹈动作能够激发情绪,能够使人亢奋起来,人祭活动也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先用弓箭射击牺牲的阴部,假如懂得一点儿精神分析学派的人类学理论,那就对其潜意识一目了然了。然后他们逐一向牺牲的胸部射箭,让每个人都经受一次血腥的训练。
所谓鲜血能使神灵获得强大生命力的说法,真是自欺欺人。究竟是谁想见一见鲜血,不是很清楚吗?
有一种为玛雅血腥人祭仪式辩护的说法,认为古玛雅的古典时期几乎没有人祭,那时所雕刻的温和形象体现了和平主义宗旨。人祭是后古典时期从墨西哥入侵的托尔特克人带入的,因此公元10世纪之后,原本庄重的玛雅信仰变得卑琐了。考古学上证明了这一点,10世纪之前玛雅宗教并没有发生变异,变化是野蛮的征服者造成的,尽管后来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同化了。16世纪西班牙人根据当时的传说,也记录这一点。
这让我们想到,玛雅人在其和平发展的古典时期黄金时代里,没有外部威胁,也就并不需要尚勇尚武。10世纪以后频繁的战事,才促使他们感觉到“嗜血”的必要,才使他们非要用血与火的洗礼来保证民族生存发展的竞争活力不可……受玛雅文化影响很大的阿兹特克人,有一绝妙的事例。他们甚至与邻近部族专门缔约,定期重开战端,不为别的,只为了捕获俘虏用作人祭的牺牲。这真是形同儿戏!玛雅人的“儿戏”更加形式化,他们建造了许多“篮球场”,用球赛的胜负决出人祭牺牲的对象。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民族生命力的强旺。于是,血,成了主题词;红,成为主色调。当欧洲人初次见到这些印第安人时,竟把他们看成了红种人。虽说这些原属蒙古种的黄皮肤们在美洲的土地上偏得了太阳神之赐,但他们之所以被看成红种人大概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给自己身体涂上了红颜料。那是血的象征。
对血红生命力的渴望,应该成为一个民族文化中合理的追求,只要不是追求血腥本身。
井里来的“神使”
玛雅历史上,文化、科学的繁荣当属古典时期,这已为人所知。而其政治、军事强盛的时代却来得较晚,现在一般是把后古典时期,玛雅地区三个最重要城市玛雅潘、奇岑伊扎和乌斯马尔结成“三城同盟”的时代,看作奴隶制国家获得极大发展的阶段。玛雅后古典期的历史,可以说就是这三个主要城市的历史。
11世纪初,玛雅潘、奇岑伊扎、乌斯马尔三城结盟。玛雅历史开始三雄鼎立、合三而一的进程。几个世纪的角逐、融合的结果,就是使这一地区因最强盛的玛雅潘而得名。故事还得从头说起,一系列历史偶然事件都可以归到一位史诗人物名下,而他传奇的经历发端于奇岑伊扎的一口井。
按照玛雅语读音记写的奇岑伊扎(Chichen Itza)可以这样解读:Chi是“口”的意思,Chen是“井”的意思,Itza代表了定居此处的“伊扎人”部落。合起来,也就是“伊扎人的井口”之意。这并不是语言游戏,而是生存中最关心的水源问题的反映。
奇岑伊扎地处尤卡坦半岛北部的干旱地区,水源全靠由石灰岩层塌陷而形成的天然井(玛雅语cenotes“洞状陷穴”)。要不是两个大型的天然井,玛雅先民伊扎部落也就不会在此留下生存的标记。考古资料已经把此处的文明史不断往前推移,尽管奇岑城修筑是在公元6世纪(一说公元711年树碑筑城),但是在古典期之前,甚至玛雅文明的形成期(公元前1500~公元300年)就已经有玛雅先民在此生息繁衍了。而伊扎人的到来则要迟至10世纪以后,他们兴高采烈地把井口据为己有,冠以自己的名字。
伊扎人对两个性命攸关的天然淡水蓄水池——井口——顶礼膜拜,奉若神灵。从井口获得“圣井”、“雨神之家”头衔,便可见一斑。为了取悦神灵,他们把他们所认定的几乎一切好东西都投进“圣井”,不仅有金、玉、珠、宝、盘碟、刀斧、贝雕等,而且还有人牲。西班牙人来到尤卡坦半岛时,对此作了描述。
然而,随着玛雅文明被西方人摧毁,很多玛雅城市都废弃了,其中也包括这“圣井”。到19世纪时,有关“圣井”的故事成了天方夜谭,令人将信将疑。倒是有个美国人好奇心特重,他兴味无穷地去寻找传说中的“圣井”。他费了许多周折,但长时间不懈的努力还是有了报偿。1885年的一个夜晚,月朗风清,汤普森踏着泛着白光的小径,进入黑森森的丛林。当地玛雅人的指点果然不错,他终于见到了久已神往梦牵的“圣井”。
所谓“圣井”,按今天拍摄到的现场照片看,乃是两个椭圆形的天然蓄水他。井口开口呈50米至63米的略不规则的椭圆,井壁立陡,一层一层的岩层叠压在一起,仿佛是一道道密排的环圈。从井口到水面有20多米,水面之下到井底也有20多米深度。这样的景观可算是够奇特的了,它的造型、大小,特别是井口到水面的20米距离,都使它被当作“圣井”而让玛雅先民想入非非。
每当饥荒、瘟疫、旱灾等情形出现时,就要把活人投进井里,或者叫做请活人前往“雨神之家”去“询请”雨神的谕旨。这一点被汤普森的考察所证实。他和他的助手们抽出井底淤泥,果然从中找到大量珍宝和数十具少女尸骨。通常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