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注入了“新血液”。可是,在那些考试不第,而又请托不遂的人士,尽管脑子里充满了“纲常名教”,不得“犯上作乱”,但一有发洩不平的机会,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唐末王仙芝黄巢即因屡试进士被摈,愤极而起义;此外,如李山甫,李振等皆因屡举进士不第,图谋报复。故由黄巢暴动至朱温柄政,所有旧时世家大始,非遭杀害,即被贬黜。千年来门胄高第,几一扫而空。彼等个人仇怨之伸雪,实体现着“寒人”、“下品”长期横受门阀压迫侮辱之社会的历史的反抗。
然而,这不是科举制引起了唐祚的覆亡,而是唐代顽强的门阀势力,妨碍了科举制缓和作用的发挥,或者说,唐代施行的不彻底的狭隘的科举规制,仍不够适应当时已经活跃而发达起来了的政治和文化的场面。
三
如其说,科举制是中国后期官僚政治的必要配合物,它自然不会随着唐祚的覆亡而衰落下去,反之,妨碍科举的门阀势力在唐末所蒙受的致命打击,却无异为此后科举制的发展除去了一大障碍。
在宋元明清诸代,我们已讲到那是中国大土地所有制或中国型庄园制经济特别发达的阶段。那些大地主或庄园主,虽然有不少是由豪族、大姓转化而来,与所谓中世门阀还保持一些历史的联系,但他们的社会性格,却显然变得更为流动,就政治上说,就更接近官僚的场面,而那些以商业、高利贷业起家,在当时流通经济上日益增加其社会重要性的地主们,当然也更希望仕途能为他们的子弟敞开。所以,唐代创建的科举制,以及伴随着科举制而产生的其他官人举士方式,就为这些朝代所继承并从多方面予以充实扩大而变得更系统化了。
比如,就科举与学校的关系方面讲,我们已明了唐代使学校与科举相辅而行,其目的首在保持贵胄对庶人的某种区别,次在为思想训练和学科重点提供一般示范的途径。宋代科举大体虽沿唐旧,但曾一度在王安石秉政时代把学校看为养士之所、于是整顿太学,立三舍之法,以次递升。升至上舍生,可免发解及礼部试,特赐之第。可是,安石去职,“寓试于学”办法即废。直至明代,又使“学校储材以待科举”;非国子监生和府州县学生不能应科举。这样一来,学校就变成了科举的必经阶段,就变成了官僚养成所。但进学校需要相当费用,而在学校所习学科,又同时可以在校外习得,结局,学校自然要失掉存在的价值,而把举士重点移向科举了。
科举在唐代本分有进士、明经等等科别,而对每一科别所要求通解的科目,又依其将来入仕需要分出必修、选修;此外,更设定各种技术性科别,如书算等,以待低级吏员和庶人。这至少在形式上是合理的。但唐以后各王朝,反复变化多次,似乎还退步了。宋代对考试科目,前后多所改变,而对于经义、策论、诗赋的抉择,曾在新旧派间卷起极激烈的论争。最后折衷办理,将进士分为诗赋、经义两科。元代又把诗赋、经义,并作一科,而于通考两者之外,又加入一项策论。乡试、会试同。明、清两代大体一样。
为了使应试者答论不离题太远,特别于经义考试的文体格式,曲加限制,是谓制义;制义规定文字须逐段相对,又名八股。八股起于明,而更严于清。科举试演变到以经义为主体,而经义的阐述,又被拘束于八股的文体中,就体制上说,是愈来愈简单划一了,就思想统制上说,是愈来愈严密,愈走进牛角尖了。但我们这里且不忙讲它的利弊,先看看伴着科举制而发生的其他官人方法。
一切人都须经过科举始得入仕,那无怪我们的历史家如钱穆先生一流,把科举作为中国社会平等的表征。即无贵无贱无贫无富,都须经过考试,考试不因富贵而保证其不失败,亦不因贫贱而阻碍其成功。但我们把贫贱先天地限制着出身的较深一层的道理丢开不讲,史书上曾非常明白的告诉我们,官人举士之法,历代并不限于科举。宋代对于科选异常重视,且于科举制度之改革,贡献尤多,但“宋开国时,设官分职,尚有定数。其后荐辟之广,恩荫之滥,杂流之猥,祠禄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纪极。”(赵翼《二十二史箚记》宋冗官冗费)官从这些方面杂滥取得的多了,而从科举入仕的就少了。其他不讲,仅恩荫一项,就多到了异常可怕的程度。依宋任子制:一人入仕,其子孙亲族,俱可得官,官愈大,所荫愈多。甚有荫及本宗以外之异姓,荫及门客、医生的。高宗时,中书舍人赵思诚曾力言恩荫妨碍仕途之弊,谓“孤寒之士,留在选部,皆侍数年之阙。大率十年不得一任。今亲祠之岁,侄子约四千人,是十年之后,增万二千员,科举取士不与焉,将见寒士有三十年不调者矣。”(《文献通考》选举考七)明、清两代在形式上,虽惩宋之弊,把恩荫的方式变和缓了,但明初荐举盛行,此后亦杂流并用,清以科目、贡监、荫生为正途,荐举、捐纳、吏员为异选。特别是捐纳一项,明有纳粟监之例,清自嘉道以后,内官自郎中,外官自道府而下,皆可报捐。恩荫既行,不仅为变相世袭之继续,且还推恩于贵者之亲故;而捐纳之设,又无异为富者大开方便之门。我仍历史家讴歌之“平等的社会”,原来如此!
然而,为补救科举制偏颇所施行的恩荫与捐纳,即有弊窦,究不能以此为科举病。我们且进一步看看科举考试施行过程中所表现之“平等”。清代以异族入主中国,特别需要利用圣人之言的经典,利用统制思想与仕途的科举制,利用热衷科举或利禄的知识分子,而达成其统治的目的。清世祖为了在科举上认真做出一点成效来,曾在顺治十年的上谕中,对当时神圣的科举取士内幕,揭示出这样的一幅污浊景象:“国家崇儒重道,各地设立学宫。今士子读书,各治一经,选为生员,岁试科试,入学肄业,朝廷复其身,有司接以礼;培养教化,贡明礼,举孝廉,成进士,何其重也,朕临御以来,各处提学官,每令部院考试而后用之,蓋重视此学员也!比来各府州县生员,有不适文义,倡优隶卒本身及子弟,厕身学宫,甚者出入衙门,交结官府,霸占地土,武断乡曲。国家养贤之地,竟为此辈藏垢纳污之所。又提学官未出都门,在京各官开单属托;既到地方,提学官又采访乡绅子弟亲戚,曲意逢迎。甚至贿赂公行,照等定价;督学之门,竟同商贾;正案之外,另有续案,续案之外,又有寄学,并不报部入册。以致白丁豪富,冒滥衣巾,孤寒饱学,终身淹抑,……种种情弊,深可痛恨!”(《东华录》顺治十年)
这段话不但告诉了我们:仕何事?还告诉了我们:士如何才能入仕?
四
然而,我们如其从这些方面来评论科举制的流弊,那就同流俗历史家倡言科举制的“平等”优点一样,太失之支离了。
一个把专制君主顶在头上,还需要各种封建势力来支撑场面的官僚社会,它如何能允许真正选贤任能的考试制度!它又如何能允许全国的用人大权,都交给旁人去执行!专制君主及其大臣们施行统治,没有用人的特殊权力,没有任意拔擢人的特殊权力,就根本无法取得臣下的拥戴。任何人走上仕途;如全凭考试,他们就不会对上峰表示特殊恩遇,这与以前经九品官人法安流平进的人士,不肯“竭智尽心,以邀恩宠”一样。所以,任一施行科举制的王朝,都必得为专制君主保留亲自钦定的制举方式,必得为其他大官僚保留诠选、选授、衡鉴一类的拨用方式,所有这些,再加前述的荫补、捐纳,不但会影响到科举的名额,并会多方限制已录取待任用及已录用待升迁者的做官机会。一面倡言科举取士,一面又用种种方式抵消科举取士的作用,不是非常矛盾么?
然而更矛盾的却在科举考试内容与科举制宣扬的选拔人材的目的,完全不相符合。如其说科举及与其伴行的学校,在为了养成或鉴定从政文官,则学校所习,科考所试,应针对其从政所需。笼统的经义,特别是以特种文字格式讲经载道的八股,可以说是与实际政治毫无关系,而抒情言性,吟花弄月的诗赋,更是相去十万八千里。这种离奇现象的解释,真如有些人所说,是由于当时君主大臣们,都相信“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都相信经通一切皆通么?不是的。清康熙颁贴各地学宫圣渝十六条中,有两条答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