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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想拿斧头去碰它,”乔说。接着,他打手势让那人别出声,然后他冲莫纳汉喊:“你好,伙计!我们需要你来帮忙砍棵树。如果你主人的牛碰巧打这树下走过,这棵树断下来就会把它们砸死的,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你说的很对,乔先生。但你家的牛最有可能先被砸死。是你自己那么笨,把那棵树砍倒在另一棵树上。为什么让我冒死去砍树呢?”
“呃,但你是个小伙子,又没有妻儿老小靠你来养活,”乔表情严肃,“我们俩都是拖家带口的人了。难道你不认为砍这棵树是你的责任吗?”
小伙子把玩着斧头,一会儿瞧瞧乔,一会儿又看看树。最后,他善良的天性以及无畏的勇气还是战胜了自我保护的念头。他高高举起虽然细瘦却满是肌肉的胳膊,大喊道:“如果非得搭上一条命,为什么我不行呢,真要是这样死了,上帝肯定会怜悯我罪孽深重的灵魂的!”
树倒了,结果跟他们预料的相反,约翰没受一点儿伤。那精明的美国佬放声大笑:“真的,要说你不是个十足的傻瓜,那我可从没见过傻瓜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约翰大声质问,黑眼睛里冒着怒火,“如果你想侮辱我,因为我干了你们俩不敢干的事,你最好给我放老实点。刚才你见到的只是我的精神力量,你最好不要想再试试我胳膊上的劲,不然,你的下场就会跟那棵树一样。”说完他就扛起斧子大步走下山去。回来后我把他训了一通,责备他做事冲动鲁莽。
三月的头一个星期里,人们都忙着做枫糖。一天傍晚,莫纳汉在火堆旁给凯蒂喂饭时间我:“你吃过枫糖吗,太太?”
“没有,约翰。”
“那没关系,你会有机会吃的。我要自己做糖给亲爱的小凯蒂吃,做非常好吃的枫糖。”
第二天一大早约翰就起来了,忙着做盛树汁用的木槽。到了中午,他已经做好了一打,还自豪地拿给我看。对这种远近闻名的枫糖,我颇感好奇,就问了很多有关的问题,诸如木槽是用来干什么的,怎样榨树汁,怎样做糖以及糖做成了是不是真的好吃等。
对于我的疑问,约翰是这样回答的:“哇!好吃极了。比牙买加生产的糖还好吃。明天晚上你就等着瞧吧。”
穆迪去P镇了,对枫糖的期盼缓解了他走后家里的沉闷气氛。我满指望等他回来时给他看看我们自己做的糖,做梦也没想到结果会令人失望。
约翰在树上钻了几个洞,看样子符合常规,然后他拿了木槽去接树汁。但阿曼达小姐和阿蒙一等接满就把木槽弄翻,倒掉树汁。莫纳汉费了很大劲儿总算凑够了一大罐树汁。天擦黑时他拿回家来,生了一堆火,想把它熬成糖汁。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走了,烟薰火燎使制糖人又热又黑,看上去活像轮船上的烧火工。我往罐子里看了好多遍,但树汁却像是永远也熬不下去了。
““这活可真够烦人的,”我心想,但看他那么焦急,我什么也没说。到了大约十二点钟的时候,他神秘兮兮地问我要一块猪肉,说要挂在糖上面。
“猪肉!”我边说边朝罐子里望去,只见半罐子都是黑乎乎的液体,“猪肉管什么用?”
“当然是为了不把糖熬糊了。”
“可是,约翰,我根本没看见什么糖啊!”
“噢,这些都是糖,只是现在还稀了点儿。看,它都能粘到勺子上啦。啊哈!明天早上凯蒂醒了就有糖吃了。”
我又累又困,就让他一个人熬糖咱己睡去了,很快就忘了枫糖的事。第二天吃早饭时,我发现桌上的茶盘里放着一只小盘子,非常显眼,一块又黑又硬的东西盖在盘子底上,很像沥青。“这脏东西是什么,约翰?”
“这就是枫糖啊。”
“这东西能吃吗?”
“当然能吃。尝尝你就知道了,太太。”
“可是,它怎么这么硬,切都切不动。”
约翰好不容易才切下来一小块,还差点儿切着手。他把糖塞进孩子嘴里,那可怜的小家伙脸上立刻现出痛苦的神色,像吃了什么毒药似的吐了出来。就我自己而言,也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那东西吃起来就像是猪油和烟草汁的混合物。”好吧,莫纳汉,如果这就叫枫糖,我可再也不想吃了。——
“哎呀!弄糟了!”他说着就把它连盘子一块儿扔了,“本来应该是很好吃的,但那罐子太脏了,木炭也没弄好,都烧到罐子底上了。对了,肯定是R老太太那老混蛋作怪,施了妖术。”
“她还不像你想的那么聪明,约翰,”我大笑起来,“大概自从你离开D区,你就忘了怎么做枫糖了吧。那好,我们别管什么枫糖了,再想点别的事。你是不是该让R老太太给你补补夹克了?看它都烂成啥样子。”
“什么?天!我自己就是个好裁缝。难道你忘了我在孤儿院就学过这一行吗?”
“那为什么不干了呢?”
“因为干那活对一个绅士的儿子来说实在太低下了。”
“可是,约翰,谁给你说过你是绅士的儿子呢?”
“唉!但这事我敢肯定。我所有的嗜好都表明我出身高贵。我喜欢马,喜欢狗,喜欢新衣服,还喜欢钱。天!我要是个绅士该有多妙啊!我会让他们看看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还要向威廉挑战,他抽了我那么多鞭,我要报仇雪恨。”
“你最好还是补你的裤子吧,”我说,给了他一根缝衣针,一把剪刀,还有一些结实的线。
“好的,我马上就补。”他坐在自制的凳子上做起活来,那凳子只有三条腿,很不稳当。他先从裤子上剪下一块布来,再把它补到夹克的肘部。这件小事看起来很简单,却反映着这孩子做事的风格,而且这种风格还将伴随他的一生。他只看眼前,不管今后。从裤子上剪下布来补夹克的时候,他从未想到过第二天既得穿夹克,也得穿裤子。可怜的约翰旧想起来,在他那简短而鲁莽的经历中,干过多少次这样的蠢事响。现在看起来,总觉得他一生都好像在拆了裤子补夹克。
到了晚上,约翰向我要肥皂。
“要肥皂干什么,约翰?”
“洗我的衬衣,太太。我浑身脏兮兮的,黑得像锅底。可我只有一件衬衣,穿了这么长时间了;脏得没法再穿了。”
约翰只给我看了那没法再穿的衬衣的袖口和领口处。我看了看,觉得确实该甩肥皂好好洗洗了。
“好吧一,约翰,我给你留下肥皂,但你自己会洗吗?”
“当然了,我可以试试看、只要我打上足够的肥皂,再多搓一会儿,这衬衣肯定能洗干净的。”
对他能否洗净衬衣,我颇感怀疑,但我还是把他要用的东西留下后睡去了。不一会儿,从墙板的裂缝里可以看见那烧得正旺的火堆,听到约翰在吹口哨。他边吹边揉,边洗边搓,洗这一件衬衣用的时间足够贝尔洗五十件了。想到自己那次失败的洗衣尝试,不也是这么干的吗,我心里暗暗发笑,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约翰穿得板板正正来吃早饭,连夹克领口处的扣子也扣得紧紧的。
“你干吗不在火上把衬衣烤干呢,约翰?这样捂在身上,你会感冒的”
“啊哈!见鬼!它早就干透了。还没等干就被魔鬼拿跑了。”
“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听见你洗了一整夜。”
“洗!是的,我确实搓得手都撑不住了,我还拿刷子刷了呢、可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越搓越黑,最后把肥皂都用光了,我也累得汗如雨下。‘你这又破又旧的烂脏布,’我气急败坏地嘟囔,‘你可不配给绅士的儿子穿。叫魔鬼拿你擦脚去吧:’我说着就把火拨大,把它扔进火里烧了。”
“那你拿什么当衬衣呢?”
“很简单,就像从前的许多好汉那样,干脆不穿了。”
我找到丈夫的两件旧衬衣给他;他欣喜万分地接过去,立刻跑到马厩里穿上了。那亚麻衬衣穿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能算个马夹。但他穿上旧衬衣时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比开屏的老孔雀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约翰在我们家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和大多数这样的孩子一样,他很喜欢我行我素。有一次,穆迪让他去做一件他不大情愿做的事,他口头上没有拒绝,因为他从不对雇主无礼,但他却从旧信背面撕了一块纸,用铅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诗放在了桌上:
“人人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