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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哲学思想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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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的。这些著作,主要是那些最能代表休谟思想的哲学著作,出版效果大体 

  如斯。倒是《英国史》第一卷,经过出版商的一番策划,获得很大成功。以 

  后六卷本“英国史”的陆续出版,使他在书评方面大受青睐,在经济上也有 

  了大约3000磅的空前收入。连法国大作家伏尔泰都评论此书说:“这部历史 

  的声望高得无法再高了。它大概是迄今为止用任何一种语言写成的历史中写 

  得最好的一部。”① 

       作为一名哲学家偏在历史方面取得成功,不知道这是对休谟的肯定还是 

  嘲弄。但在他那一面看来,自然是十分高兴的。 

       休谟的性格原来是和美顺达的,逆境时从不妄自菲薄,顺境时也不得意 

  忘形。他只是满怀信心地投入新的创作,而且常常以自满自足、自得其乐的 

  心情看着自己的稿酬不断增加。他对别人的批评,从不作答,管你是耶非耶, 

  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大约也和他的这种性格有关。他一生大约和卢梭发生过 

  严重的不愉快,而这种不愉快差不多全是由卢梭那一方造成的,这一点先不 

  管它。他本人对自己的这种性格也甚感满意。他的年轻朋友亚当·斯密曾评 

  论他说:“他欢快的脾气在交往中令人愉快,也常不免伴有琐屑和浅薄的品 

  性,而这一切在他身上当然都伴随着最严肃的专心,最精深的学问,最深刻 

  的思想和无所不通的能力,所有这一切都使我认为他在人类脆弱的本性所能 

  接受的范围之内最臻于完善的智慧和有德之人的理想——不论在他生前还是 

                ② 

  在他死后。”他本人也带着满意的心情自我评价说:本人是“一个秉质温和 

  的人,会克制脾气,性情开朗,乐于交游;而又愉快幽默,可以有些眷爱, 

  但几乎不存敌意,在我的一切情感中都非常有节度,即使我的主要欲望—— 

  文名欲,也不能使我的脾气变得乖戾,尽管我经常失望,我的交往对那些初 

                                                                        ① 

  出茅庐、担心莽撞的人以及勤奋执着的饱学之士,无不欢迎。”的确,他一 

  生最主要的欲望,就是他的文名。为此,他曾给一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贵 

  族作家庭教师,而且即使被无理降薪,他依然以宽容的态度继续为他服务, 

  其目的无非是想利用一些空闲时间完成他的研究课题。 

       休谟一生,有许多相当要好的朋友,无论在英国还是在欧洲大陆,他都 

  是很受欢迎的人。他和法国大百科全书的各位代表人物如狄德罗、爱尔维修, 

  和伏尔泰,和孟德斯鸠,和亚当·斯密,甚至和患有妄想症的卢梭,都是好 

  朋友,他对他们都能礼仪有加,真诚相待。他们对他也有很好的评价,如伏 

  尔泰对他的《英国史》的不无过头的赞美。孟德斯鸠也曾被他的哲学著作深 

  深打动,并将自己的《论法的精神》郑重赠给休谟。 

       在对法国哲学的评价上,他无疑更倾心于卢梭。因为他的反理性风格和 

  卢梭的主张有更多相似相通之处,然而正是这位时而清醒时而半疯的卢梭使 

  他的身心倍受折磨。他1763年出使巴黎,1766年与卢梭一同回国。他积极 

  为卢梭寻找住所,又为卢梭申请由乔治三世颁发的年金。但是这位与他最为 



① 艾耶尔:《休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18 页。 

② 柏林:《启蒙的时代》,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年版,第169 页。 

① 柏林:《启蒙的时代》,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年版,第169 页。 


… Page 57…

  意气相投的卢梭先生,不幸旧病复发——他原本患有被害妄想症的。他一犯 

  病就怀疑休谟要害他,而且不仅休谟,整个英国学界全要害他,于是惊恐万 

  状,大吵大闹,一旦清醒过来,又紧紧拥抱休谟,口中念念有辞:“不!不! 

  休谟绝不是害友的人!”但是,他的病加上他的性格,终归是无可救药的, 

  结果终于导致了两个人的最后分手。但是,即使在分手之后,休谟对卢梭也 

  没讲过什么过头的话,他只是带有几分怨悔又有几分无奈的心情评论这位难 

  缠的宝贝朋友说:“他在整个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觉,在这方面他的敏感性达 

  到我从未见过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这种敏感性给予他的,还是一种痛苦甚 

  于快乐的尖锐的感觉。他好像是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 

  被剥掉了皮肤,在这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① 

       休谟去世前几个月,还怀着钦敬的心情,认真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 

  论》的第一卷。 

       休谟的这种性格,与他的家庭环境和他的人生经历多有关联。 

       休谟于1711年旧历4月11日出生于爱丁堡。他家门显贵。其家族属于 

  霍姆或休谟伯爵家的一个分支。但家境并不富豪,他父亲是一位律师,母亲 

  也出身于法学之家——她父亲是法学院院长。他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 

  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幼年很不幸,2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按照英国继承 

  法,他哥哥继承了父亲的主要财产,而他每年只能得到50英磅的收入。1723 

  年,他年仅12岁,便和哥哥一道进入爱丁堡大学在这里接受了全面的基础教 

  育。在校期间,他不但顺利读完了各门基础课程,包括逻辑学、形而上学、 

  自然科学和希腊语,而且接触和熟悉了牛顿与洛克的书籍。他母亲和家人都 

  希望他继承父业,成为一名律师,但他却对文学着迷。他自己后来回顾说: 

   “我顺利地读完了各学科的基础课程,并且很早就对文学发生了兴趣,文学 

                                 ① 

  是我一生中最酷爱的科目。” 以此,他毕业后虽研究了一段法律,但很快便 

  认定自己不适合干这行。后来,他可能为生计考虑,曾试图成为一名优秀商 

  人,但也不成功,而且中间还发生一个小小的插曲。在他的经商地有一个女 

  子指控他是她私生子的父亲,罪名自然不能成立,名誉似乎也未受损,但那 

  心境是不会好的了。这段经历给他的启迪是:“他完全不适宜从事这项营生。” 

  ②此后,他便全身心投入到哲学研究和写作中去。以他和几位英国经验主义哲 

  学家相比较,他早年生活,似培根,个性,似洛克。他和贝克莱的相似之处 

  在于,他很年轻时,就发表了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和贝克莱的不 

  同之处是,贝克莱中年之后的兴趣便有些瑟琶别弹,而他对理论研究的志趣 

  却是终生不谕。 

       1739年,他刚刚28岁,便出版了哲学巨著《人性论》; 

       1741年和42年,他又分别出版了《道德和政治论文集》的第一卷与第 

  二卷; 

       1752年,他的《政治论文》获得成功; 

       1754年,又出版了《英国史》第一卷,以后陆续出版了这部著作的其他 

  五卷。 

       休谟的生活经历和他的学术经历一样,并不顺利。1744年,他的朋友爱 



① 转引自罗索《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232 页。 

① 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280 页。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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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堡市长提议由他出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的教授,由于种种原 

  因,未能如愿;1745年,机会似乎来了,结果那职位又被别人抢走。他只好 

  到安古代尔侯爵家作家庭教师,但这位侯爵不但性情古怪,后来还患上精神 

  病。休谟的工作报酬,不但曾被无理减少。而且直到15年后才完全付清。 

       1745年,休谟的母亲去世。1746年他又被安古代尔侯爵解雇。此时的 

  休谟,可谓身心交瘁,前途无望。正巧他的一位远房亲戚恰到好处地邀请他 

  到军中供职。这位亲戚此时正奉命率一支远征军去加拿大,于是休谟成了这 

  位将军的秘书,并且很快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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