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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油也可以对心灵发生有益的作用。”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贝克莱的真正贡献自然还在哲学方面。他是洛克之后最著名的经验主义
① 《贝克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129 页。
② 同上书,第130 页。
③ 同上书,第129、130 页。
④ 同上书,第129、130 页。
⑤ 同上书,第131、132 页。
⑥ 同上书,第131、132 页。
⑦ 同上书,第131、1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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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他是洛克经验主义哲学的继承人。然而,他
的哲学著作又是洛克哲学的全面反对,他是以反对派身份取得继承者资格的
历史上并不多见的特殊现象之一。而这种特殊现象至少启发我们,让我们对
各种理论和哲学问题不能简单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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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贝克莱哲学思想解析
贝克莱哲学是近代哲学史上的难点之一。他哲学的内容,其实并不复
杂。虽然内容并不复杂,因为他立论的怪异,却常令读者和哲学史家头痛。
即使如罗素一样的哲学大家在介绍他的哲学时,也不免大费周折。而且他的
哲学还不能用粗暴的方法简单对待。面对贝氏哲学,仿佛面对一位奇绝佳妙
的弱女子,明明她出了错儿,你还不能乱批评,一旦批评不当,还是你错,
纵无焚琴煮鹤之罪,亦有不知怜香爱玉之过。
贝克莱的哲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人类知识原理》和《视觉新论》
二书中。后来他又写了三篇对话,算是对他的这两部高深莫测的著作的通俗
解释。他的那些生前未曾发表的哲学笔记,则可以看作他哲学思想形成过程
中的种种遗迹。他的著作影响固大,但数量不多,篇幅也小。在这些著作中,
无疑《人类知识原理》一书地位最为重要。然而这又是一部没有完成的著作
——这书只有一篇绝不算短的绪论和一个与绪论相比并不算长的第一部——
而且只有第一部;绪论,第一部,完了。
贝克莱哲学的出发点是他的那个名闻四海的哲学命题:“存在就是被感
知”。
贝克莱之所以选择这个命题作出发点,一是他哲学体系的需要,二是他
有着十分明确的反驳和批判洛克哲学的目的。在洛克看来,经验可以分为两
种,相应的物体同样具有两种性质,所谓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第一性质,
如物体的广延、数目、大小、运动,这些和物体本身不能分离;第二性质如
颜色、温度、滋味种种,这些则因人的感觉而定。洛克的这种分法,既带有
二元性质,又带有机械性质。因其机械则不免失之简单生硬,因为二元性质
又不免失之牵强附会。机械分析是形式,二元性质是根本。但对洛克哲学的
这种二元论局限的纠正,却有两种全然不同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将所有物
体固有的内容归于物体本身,比如一株桂树,不论其广延也罢,数目也罢,
还是颜色也罢,滋味也罢。分析这桂树的第一性质,它有多高、多大,树围
多长,树冠多方,只能从桂树本身找根据;分析这桂树的第二性质,它的颜
色——绿的,它的花朵——美的,它的花味——香的,也只能从桂树本身找
原因。但还有另一种方法,即贝克莱的方法,就是将第一性也归入第二性,
又将第二性归入完全的主观性——物体并非客观存在,它之所以存在,因为
它被感知。
物体的存在是因为它被感知,管你第一性、第二性,都是如此。一群红
色的小鱼,颜色固然因为被感知才能存在,它们的形态和数量也因为被感知
才存在。这正是贝克莱告诉我们的方法。
贝克莱认为,“人们只要稍一观察人类知识的对象,他们就会看到,这
①
些对象就是观念。”但什么是观念,西方哲学家对它的理解并不一致。贝克
莱的传记作家厄姆森说:“在17世纪的英语口语中,‘观念’这个词是‘图
像’的同义语,就像法语中的 ‘idea’(观念)一样。所以,在莎士比亚的
“理查三世”中,布欣汉姆(Buckingham)对格罗西斯特(Gloucester)说,
他正是他父亲的 ‘观念’,即他正是他父亲的肖像。笛卡尔本人说,严格说
来,观念就像事物的图像一样。这个词被明确地用于哲学理论是与一种有关
① 《人类知识原理》,商务印书馆1973 年版,第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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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的十分简单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一理论中,灵魂看见了外部世界
①
投影到大脑表面的图像,这是影像感知说的一种形式。”但到后来,观念的
含义又有了扩大,“甚至在这一理论被修改或被放弃时,该用语不仅被保留
下来,而且渐渐包容了一切意识对象——所有感官的所有感觉、记忆对象、
想像对象、思维(它常被看作是精神表象的基本结构)对象,以及一切情感。”
②这实在是太复杂了,但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很不错,而观念一词在贝克莱哲
学中,大体只限于其狭义概念的范围之内。
贝克莱既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只是观念,而这些观念的来源不外乎三种
情况,即:“(1)一种是由实在印入感官的;(2)一种是心灵的各种情感
和作用所产生的;(3)一种是在记忆和想像的帮助下形成的(这里想像可以
分、合或只表象由上述途径所感知的那些观念)。”③
请读者朋友注意,这是贝克莱哲学的第一个前提——唯有观念,才属真
实。
贝克莱哲学体系还有第二个前提,即“除了那无数的观念(或知识的对
象)以外,还有别的一种东西在认识或感知它们,并且在它们方面施展各种
能力,如意志、想像、记忆等。这个能感知的能动的主体,我们叫它作心灵,
精神或灵魂,或自我。”④
一个是感知的对象,一个是感知的主体,有这两个前提,贝克莱的“存
在即是被感知”理论就有了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但是毕竟“存在即是被感知”
这个命题无论如何总与人们的常识不符。比如一张书桌,当我们看到它,摸
到它,或连看带摸到它的时候,我们确实感知到了。但我们可以因为有了这
种感知,就不承认这张书桌的客观存在了吗?
贝克莱自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但这似乎毫不影响也不妨碍他对自己理
论的自信,也不影响和妨碍他对此作出解释。他说:“我写字用的这张桌子
所以存在,只是因为我看见它,摸着它;我在走出书室后,如果还说它存在
过,我的意思就是说,我如果还在书室中,我原可以看见它;或者是说,有
①
别的精神当下就真看见它。”同理,“我所以说曾有香气,只是说我曾嗅过
它,我所以说曾有声音,只是说我曾听过它,我所以说,曾有颜色,有形象,
只是说我曾看见它或触着它。”②
这确实够奇异的了——世界真奇妙,不——感知真奇妙。
譬如一个人,他有一个贤妻,只是因为他感知了她,她才存在——存在
即是被感知嘛。至于这位妻子是否真有其人,倒是无关紧要的了。对这等逻
辑,人们完全有理由向贝克莱先生提100个以上的疑问,请他不吝指教。然
而,贝克莱无须旁人提问,他自己先就代别人提出了问题,并且,他毫不迟
疑地就将这些疑问归于世俗之见。而所谓世俗之见,在这儿可不是一个好词
儿。他说:“世俗之见含着一种矛盾:人们有一种特别流行的主张,以为房
屋,山岳、河流,简言之,一切可感知的东西,都有一种自然的、实在的存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