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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爸贫袷鳌鄙系墓蛹虺莆爸贫窆狈堑挥写砦螅雇ㄋ准蛄返枚啵久挥斜匾袼等瓶诹钜谎硎龅媚敲磫隆!捌胛摹被顾担骸捌涫担圆怀怨硬⒉恢匾匾氖茄堑薄⑾耐藿枳懦怨佑涤蟹直鹕贫竦哪芰Φ崩醋陨系鄣囊馔肌!薄妒ゾ泛敛缓丶窃刈牛堑薄⑾耐廾挥谐怨泳兔挥兄腔塾敕直鹕贫竦哪芰Γ粤斯又缶途哂辛酥腔塾敕直鹕贫竦哪芰Γ圆怀怨釉趺茨懿恢匾兀俊妒ゾ非宄丶窃刈牛系垩细窠寡堑薄⑾耐蕹浴爸贫窆保仕壮拼斯敖保╢orbidden fruit),当他们在蛇(魔鬼)的引诱下吃了之后便立即受到了上帝的严惩,怎么能说“亚当、夏娃借着吃果子拥有分别善恶的能力当来自上帝的意图”呢?上帝如果真正意欲恩赐给人类这种能力,又何必假手于蛇而不是自己直接示意,并且在事后还要严惩人类和蛇呢?
关于耶和华初创之“人”是否可以称之为“人”的问题。其实这已经涉及到一个是否以宗教(基督教)观念来看待《圣经》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就是犯了“知识性错误”的问题。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恰如“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无论是单纯地从字面上看,或者是从上下文看,在吃“知善恶果”之前,亚当和夏娃是没有智慧和没有自由意志与选择能力的“人”,却是没有疑问的。例如,难道如同“齐文”所说的上帝将其所造的其他飞禽走兽“都带到那人(方按:指亚当)面前,看他叫甚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它)的名字”,就真的成为了“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的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5〕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大人带了个一两岁懵懂天真哑哑学语而且从未看见过任何动物的小孩走到旷野,当小孩看见某种动物,就无意识地叫起了“狗狗”、“猫猫”、“牛牛”、“马马”或者别的什么时,你能够说这种“看他叫甚么”就是他在运用自己的智慧有意识地给动物起名,从而“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的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吗?上帝叫亚当等“人”不要吃“知善恶果”,如果吃了就必死,他们就不敢吃;魔鬼(蛇)叫他们吃,并且说吃了不会死,他们听信了就吃。这又是像懵懂天真的小孩时而听信这个人的话、时而听信那个人的话,最后吃了不卫生的东西闹肚子痛或者一饱口福,这能够表明他们有着自由意志和选择能力在进行着自由选择吗?
说来有意思,不知大家注意没有,虽然上帝造了夏娃,是为了给亚当提供一个“配偶”(此据中文译本,钦定本英文《圣经》作an help meet for him,即“一个助手”,并无人们习惯理解的“配偶”之意)或“女人(Woman)”,但亚当始终认为夏娃只不过是“给我(他)做伴”(中国基督教协会本作“同居”,但钦定本英文《圣经》中并没有现代所理解的两性之间建立未婚性关系的含义)的女人(The woman whom thou gavest to be with me)〔6〕,而不是可以进行性交流的妻子,就像两个天真无邪的小孩虽然都赤身裸体,但相互之间不会产生性吸引和性冲动更不会发生性关系一样。不知道亚当和夏娃究竟在伊甸园中生活了多久,但两人之间从未发生过性关系,却是无疑的。他们的第一次性交是在吃了“知善恶果”并被驱逐出伊甸园以后的“有一天,那人和他的妻子夏娃同房(And Adam knew Eve his wife),夏娃就怀了孕,生了该隐”〔7〕,从而繁衍出了人类。可见,在撒旦的引诱下吃了“知善恶果”,不仅使亚当和夏娃成为了真正的人,还分别成为了真正的男人和女人,成为人类的远祖父母。顺便说说,耶和华只为亚当造出了夏娃一个“伴”,并不意味着如同“齐文”所说的上帝在当时就已经主张一夫一妻制。且不说在《圣经·旧约》产生的年代人类(当然包括以色列地)普遍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例如以色列著名的士师基甸(Gideon,上帝选定来承当拯救以色列民族重任的人,在位并使国中太平了四十年)就妻妾众多,生有七十一个儿子(在当时的父权社会中,尚不计算女儿)〔8〕,也未见受到耶和华的惩罚,反而还受到上帝的重用;甚至还有“二女寝父”而生下孩子以绵延宗族〔9〕以及亚基帕娶自己的亲妹妹、亚伯拉罕娶自己的同父异母妹妹的诸多乱伦事情发生。其实,这种一夫多妻乃至乱婚现象在古代尤其是一些游牧民族中是常见的,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匈奴人就是如此,这是人类社会从野蛮到文明的阶段性产物,一夫一妻制的观念决不可能在将妇女作为附庸的《圣经·旧约》时代产生。此外,如果为了给亚当多造几个伴,将他的肋骨都取光了,亚当还怎么能够生存?现代解剖学证明,男人胸部的肋骨并不比女人少一根,怎么能证明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成的?耶和华为何不直接用造亚当的同一物质“尘土”来为他造一个女人?其实,这里暗示(反映)的是当时女性为男性附庸的社会现实。
再看一个因熟视无睹而被人们往往忽视了的证据。割礼是以色列民族(希伯来人)与犹太教的重要礼仪之一。据《旧约·创世纪》(21:4,其他记载略),希伯来的男孩在出生后的第八天就必须行割礼,这是上帝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立约的记号,已经成为了所有希伯来男子必须承当的一项义务。笔者不仅要问:与上帝立约的为何只有希伯来男子而没有提及女子,是否只有男子才有可割的东西而女子没有?其实并非如此。人类学研究证明,在非洲、美洲以及大洋洲的一些部族中,除了男子在成年时要行割礼外,女子同样要行割礼,在全部落举行的隆重仪式上当众割去阴唇,以示成为了一个女人而不再是女孩子。这种现象至今尚遗存于某些原始部落中。可见,如果要立约,女人同样有着与男人一样的立约本钱。那么上帝为何又不与女人立约呢?这是因为在耶和华(《圣经·旧约》)的父权制时代,在上帝的眼里,女人只不过与牲畜一样是男人的附庸与财产,并不具有独立的人格与意志,正是如此,前述大卫王在统计以色列民族的人口数时,没有将女人统计在内。这种社会现象,在起源于中东的一些民族与宗教文化中,至今存在。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圣经》中何止千百,我们只要细心地体味和省问一下,就可以获得许多新的启示。
“齐文”在第二部分第四个问题中对拙文关于《旧约》上帝的“嗜血杀人”观点提出了质疑,引述了《旧约·申命记》中的一段文字,并云“这是《圣经》明文写下的战争命令”,来说明上帝之所以亲自或指使他人杀人,是由于“当时的迦南人极为堕落,宗教祭祀淫乱污秽,常常杀婴孩献祭。如果任其蔓延,不知道会影响多少人”,他们在上帝的“正义之师”莅临时不肯主动地献地让城,反过来要与上帝的意志作对而抵抗。在这里,笔者不禁要问:谁有权——哪怕你是上帝——将人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赐予他人?
“齐文”否定拙文所述在《旧约》中存在上帝与魔鬼的二元截然对立,建议笔者仔细看看朱维之先生的《弥尔顿诗选》之前言。而在朱维之先生的前言中,恰恰明确地指出:撒旦“在《失乐园》是个革命的领袖”;并引述别林斯基的话说:作者“在不知不觉中反映了那个时代(方按:指英国1648年的革命)的革命精神。特别是在骄傲而阴沉的撒旦的形象中,写出了敢于和权威抗争的崇高的精神境界”;“撒旦失去天上乐园的主线,说明宇宙间本身就有正反相对、矛盾的两种势力存在。……这条主线也是诗人自己的革命热情和人民愿望的写照。”弥尔顿“把撒旦写得有声有色,并在道德上胜过他的上帝”。
二
笔者与齐红伟先生意见分歧之处除了“知识性”硬伤外,更多的是思想观点及思维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部分基于对《圣经》文本的误读,而且这种误读远不止齐红伟先生存在。要言之,误读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将《圣经》中完全出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历史语境中的《旧约》与《新约》两个文本不加分辨地混为一谈。而笔者无论是在上述文字中还是在《重读上帝》一文中,都是将这两个文本及其历史语境明确地区分开来。《重读上帝》中之“上帝”,仅仅指的是《圣经·旧约》中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