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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再进来,便看见了呱呱坠地的鲜活婴儿卧在那里。第二次生产(重生)也是这样的迅速,所不同的就是第一次的生产是一件眼能看见的事实,第二次生产是一件眼不能看见的事实罢了。
按圣经所讲的道理来说,一个人的罪无论怎样大,他的境况无论怎样可怜,只要他真知道自己有罪,真有诚恳悔改求救的心,笃信神的话来投靠耶稣基督,他立时便得赦罪,便被称义,便得重生,便有永生,便成为神的儿子。
不知道什么缘故,这宝贵的福音竟被人讲得乱七八糟,以致多少人以为得救是极困难的事,重生是最不易得的经验,永生总须等到死后才能得着。因此许多已经真实悔改的信徒仍是常存着畏惧战栗的心追求要得救,迫切呼求神重生他们,盼望死后或者能有永生,每逢祷告的时候总是满口「罪人不配祷告,不敢祷告」这一类的话。许多被罪压伤痛苦绝望的罪人满心想求救,但他们听说得救是这样不易,求永生是这样艰难,他们因此裹足不前,徘徊歧途……
要挽救这种可怕的现象,最要紧的就是使人明白真诚悔改信靠耶稣,立时就得重生,就有永生,就蒙拯救。讲明这种根本的要道,真是今日急不容缓的事啊!
是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完成了救工,不用我们再设什么方法去救自己,也不用我们再在这种救工上加添什么。只要真诚悔改,承认自己的罪,全心信靠那为我们舍命的主耶稣,立时就得拯救,立时就得重生,立时就有永生。
你还未这样信吗?现在就信,现在你就能得着重生,得着永生。你已经这样信了吗?你当知道你已经得了重生,有了永生了,因为主耶稣绝不欺骗我们。祂的话是可信的。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有永生。」
正文阅读 五、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
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可以犯罪吗?」圣经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一个很清楚的答案说:「断乎不可!」(参罗六1-2)
我们的问题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吗?」没有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一个人若愿意犯罪就足证明他未得重生。我们的问题,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应当犯罪吗?」这个问题简直不成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应当犯罪。
我们的问题乃是「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换一句话说就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许多虔诚的信徒因为不十分明白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无谓的惧怕、忧愁、失望和痛苦。这些人是真实信主得了重生的人,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侯是那样的为自己的罪忧伤懊悔,那时他们恨罪到了极点,他们定意一生与罪断绝关系。他们决志再不犯罪,他们想他们既然这样恨恶罪恶,决志离弃罪恶,一定可以毕生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竟然犯罪,甚至老犯的,还是在人眼中看为很重大的罪。他们在那时就怀疑到了自己是否重生的问题,不然,怎么会又犯罪了呢?
如果他们听过什么人讲道说:「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能再犯罪。」他们更会信自己是末曾得重生了。他们既然以为自己末得重生(其实他们已经得了重生),自然要再去追求重生的经验。他们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恳切的在神面前为罪自卑。他们想现在他们得重生了,今后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又犯了罪。到这时他们真觉得莫名其妙。他们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得了重生呢?若说没有,自己真有过重生的经验;若说有,怎么到如今还能犯罪呢?一个信徒走到这种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或者他竟会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来也未可知。
还有些信徒弄出一种比这个更危险的错误来。他们在得了重生以后偶然又犯了罪,便以为他们从此灭亡了。他们以为现在犯的罪再不能盼望得赦免。他们想现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现在所作的乃是亵渎圣灵(其实亵渎圣灵是什么意思他们还不晓得)。他们以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这种错误的观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们并未被神弃绝,但他们以为他们已经被弃绝,所以他们一生度着畏惧、绝望、痛苦、悲观的生活。他们自己的境况既然这样困苦可怜,自然更不能帮助别人、引领别人了。
圣经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我们若谎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
这段经文中的「我们」是什么人呢?约翰这封信不是写给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说「你们」,乃是说「我们」,那是连他自己也包括在里面了。大概总不会有人说写那封信的老使徒约翰未曾得重生吧。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这两句话又怎样讲呢?
往下他又告诉我们一个得洁净的方法,「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约翰说我们知道我们有罪,但不必绝望,不必畏惧,只要我们能认自己的罪,就必得看赦免和洗净。
同时找们在这一节经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们须要认罪,好得着赦免和洗净。容我们往下再读约翰所写的几句话: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1~2)
这一段话也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约翰说他写这话给他们是要叫他们不犯罪。既需要写这话给他们,叫他们不犯罪,可见他们是能犯罪的。正因为他们能犯罪,所以用得着约翰写这话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叫他们不犯罪。
但不幸有人犯了罪将怎样呢?约翰往下说什么呢?他说:「若有人犯罪,就显明这人不是属神的,这人末曾得着重生」吗?或说:「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赦免」吗?或说:「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资格,除掉他所得儿子的名分」吗?不是这样。约翰没有这样说。这些说法是后来的人发明的。约翰所说的乃是: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这是何等宝贵的话!这话是怎样能帮助那些被罪打伤的信徒?怎样能安慰他们,使他们不致绝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个孩子都清楚记得这话,将要有多少无谓的痛苦、畏惧、忧愁、失望都被消除?将要有多少被罪打伤的信徒立时就得着医治?
但也许有人以为圣经中有这一段教训真是极不好的,他们想这段经文岂不要使许多信徒有恃无恐的犯起罪来。他们想我们应当极严厉的警诫信徒说,若是得了救的人再犯罪,他们就是将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他们再没有得赦免的指望,这样方可以帮助信徒不敢犯罪。他们想如果讲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必要有许多信徒放胆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
上面所说的这种思想是由于不明白圣经的道理而发生的。若是一个信徒真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过跟随主的经验,他必不会谎这种话,也决不再有这种顾虑,他不但不说这一段经文有害,他正要因着这一段经文惑谢神、赞美神了。
比方说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脸的时候失手将脸割破了一块。那一位朋友家中本来备有许多医药用品,他一看见找割破了脸,便立刻拿一瓶创伤药,取出一些来涂在我的伤处,并且他将一瓶创伤药送给我,又告诉找无论什么时候割破了脸,或是割伤了手,都可以随时涂一些在伤处,免得有什么毒物从伤口进去,以致染毒,发生危险。
我的朋友又许诺我,什么时候用完这一瓶药,他还要再送给我。我因为得了这样有用的东西可以避免受伤中毒的危险,便十分惑谢我的朋友。
以后我回到自己屋里打开这个瓶子一看,其中的药不少,我估计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