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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宗教狂热的人一旦从精神领域进入政治操作层面,并且被赋予一定的实际权力,他们潜在的意识形态专制的思维倾向便立即暴露无遗。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信仰(思想)与世俗政治的边界长期模糊不清,教会与政府各自的权力范围长期得不到仔细梳理。宗教涉及的是灵魂拯救,而政治所针对的则是俗世事务的管理,并且这种管理以合法的暴力为坚实后盾。无论是宗教事务,还是政治管理,任何一方只要向对方跨出一步,都意味着对人类自由与尊严的侵犯和践踏。政教合一的后果就是政治权力侵占并且统治人们的大脑,扼杀思想自由。诚如茨威格所说的:“只要一种教条控制了国家机构,执掌了国家行使的政治工具,它必是迅即建立起恐惧的统治。”在加尔文的眼中,上帝是无条件决定人的命运的天神,人没有任何力量,“有些人注定得到永生,而另一些人却要永远罚入地狱”,尘世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存在,因此教会便必须捍卫上帝的荣耀。正因如此,在加尔文看来,教会必须凌驾于世俗权威之上,成为代表上帝意志的精神政府,教会必须借助政治的力量,才能按照上帝的启示建造一个人间天国。他会在大众面前竟如此直接地暴露出自己的政治野心:“我在此要详细论及教会赋予教士们的权力。他们既被任命为上帝旨意的管理者和宣示者,就必须敢做一切事情,必须准备迫使尘世的权贵俯首在上帝面前,供上帝役使。他们必须统辖最高贵者和最卑贱者;他们必在世上推行上帝的意旨,摧毁撒旦王国,保护羊群,肃清恶狼;他们必规劝训导顺从者,谴责消灭执拗者。他们可以强硬,亦可宽松;他们可以挥闪电,振惊雷,而这一切全依《圣经》为则。”〔3〕在这里,加尔文无限扩大教会的权力,并搬出《圣经》作为教会权力的坚实依据,仿佛有了《圣经》,把宗教兄弟送上火刑架去烤杀便真的是维护上帝光辉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惟有这样把教会凌驾到行政议会头上,他加尔文,作为教主、大师,才能最快捷地获得最神圣、最集中、最不可动摇的权力。当宗教教主获得行政权力,一种信仰、一种教条便借暴力之手成为惟一的信仰、教条,并且,加尔文的教条的特色在于以各种禁欲主义的严厉措施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这种信条一旦拥有暴力作为后盾,便蔓草般伸延开来,深入地渗透进市民的私人生活,剥夺了市民的个人自由空间。于是,“在日内瓦已无人能够觉得安全,因宗教法庭宣布,人只要还在呼吸,他便几乎每时都能犯罪”。茨威格不愧为叙事大师,在描述历史的过程中,一些微小的历史细节,往往比任何宏大叙事更能真实、深刻地体现历史的特征。从茨威格下面的描述中,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那种令人颤栗乃至窒息的恐怖:“一个自由民参加洗礼时笑了一下:三天监禁。另一个自由民盛夏困顿,在布道时睡了过去:判刑。几个工人早餐吃了糕点,三天只准吃面包和水……两个孩子举止粗鲁,起初判处两人火刑烧死,而后减刑,强迫他们观看柴堆火刑。”〔4〕总之,每一个人都被先入为主地视为罪人,必须抛弃自己的一切权利接受上帝之手——教会——最严格的监控和审判。在这种恐怖统治之下,告密像蔓草一样疯长,人们丧失了自由意识,同时丧失了尊严意识。
加尔文的独裁统治,是思想禁锢与政治暴力的结合。关于国家权力与教会权力的区分,在洛克的《论宗教宽容》中有经典的表述:“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政治的权力来自民众,其职责在于对俗世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教会,则“是人们自愿结合的团体,人们加入这个团体,是因为他们认为能够用上帝可以允许的方式礼拜上帝,以达到拯救灵魂的目的。”〔5〕教会组成的前提是人们的自由自愿。思想也一样,思想的根本目的是认识真理——然而由于每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不同,因此这种“真理”首先只能表现为“自己的”真理,因此,独立的思想本身就包含着多元化的倾向。并且,正是因为思想的多元化,一个社会才能出现各种思想、思潮的磨擦、碰撞,乃至整合,从而使社会在充满活力与朝气中不断前进。因此,真正愿意服从真理、上帝,履行真理的要求与上帝的启示的政权,总是赞成并且欢迎多元化的真理观与思想局面。只有像加尔文这样对权力有着无边的贪婪与占有欲的领袖,才会千方百计地扼杀不同的思想,割断呐喊的喉管,绞断不屈的头颅。独裁政府最惧怕的就是思想,加尔文一旦确立了他在日内瓦的神权、政权领袖的地位,便绝不愿意看到日内瓦有与他对《圣经》不同的解释。一旦发现,他立即扑上去,不把对方撕个粉碎誓不罢休。因此,当同为罗马教会异端的塞尔维特把他反三位一体的观点寄给加尔文,企图得到这位新教大师的批评指教时,他却已经把自己送到恶狼的嘴边,送到罪恶的火刑架之下。“对于一个执掌了权力的理论家,主要的危险便在于有人鼓吹一种分庭抗礼的理论。”(茨威格语)而面对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最具瓦解力同时也必须最早迈出的一步就是独立思想的提倡。思想使人摆脱蒙昧状态,使人发觉压迫、奴役,从而去寻找反抗的精神和思想资源。真正独立的思想,天生就是具有批判性的,因为它天生就带有个人主义的倾向。因此,加尔文为了维护他的权威、大师的宝座,名正言顺地以上帝的名义把塞尔维特送上火刑架,活活用火焚烧了半个钟头!这种以上帝的名义所犯下的对上帝、对人类、对自由的罪行,将永远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加尔文的凶残来自他的宗教狂热和铁一般的坚决与自信。历史上任何独裁者都具有相似的性格,那就是一种强大的自我确认,从而说服自己,他是上帝惟一的选民,他是真理惟一的儿子,他是一种必然性。惟其站稳了这样的立场,他们在清除独裁障碍的时候便会以钢铁般的手腕稀松平常地把人们送上断头台,并且他们竟觉得这是捍卫真理、上帝的必要手段。马克斯·韦伯曾对加尔文的教义作出如斯评价:“对于加尔文来说,令人敬畏的教令并不像路德认为的那样,从宗教经验中发展而来,而是出于他自己思想的逻辑需要。因此,随着这宗教思想的逻辑一致性的不断增强,这一教义的重要性也因而得到不断发展。其全部意义在于上帝,不在于人。上帝不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相反,人类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上帝。”而且,“他感到他自己是上帝遴选的代理人,并确信他的灵魂一定得救”〔6〕。对自己“代表” 了“上帝”的角色的坚信是十分可怕的,“上帝”是一个被赋予了道德意义的名词,这一道德术语的一再使用,往往只是一种宣传手段,以此形成一股凝聚力量满足宣传者的私欲。人永远是脆弱、渺小而且有限的,借着上帝的灵光,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坚固的信仰,树立一种内在精神的强大支撑。然而,如果人类中的一员,哪怕他是牧师、教皇,企图要“代表”上帝,甚至坚信自己就是上帝驾驭、控制乃至挽救人间的一只手——而且是惟一的手,并且带着这种确信去建立一个人间天国,那么只能导向绝对的独裁统治,成就一个实质上的撒旦王国。加尔文一旦确认人类的存在是为了上帝,并且他自己就是上帝在尘世的代表,便出现了茨威格所说的:“只要他们内心充满了‘理想’、理论和体系,便会稀松平常地将千百人判处死刑。”“加尔文将严厉地对待‘罪犯’视为他体系的关键。从他的哲学观点看,坚持不懈地实行这样的体系,便是上帝赋予他的使命。”〔7〕加尔文把他自己对《圣经》的解释视为惟一正确的解释,而把任何持与他不同解释的人全部付诸一炬,以此钳住学者们的嘴巴。并且,加尔文以行政权力推行他的宗教思想,侵占了日内瓦的一切公共空间。为了实现他的“福音生活”,在加尔文统治的最初五年里,人口仅有一万六千人左右的日内瓦,便绞死了十三人,斩首十人,烧死三十五人,七十六人被赶出家门,监狱里更大为爆满,容不下如此激增的犯人。当西班牙反三位一体的基督徒学者塞尔维特把他对《圣经》的独立的解释寄给这个新教大师的时候,他绝对无法容忍在日内瓦有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