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子二·破斥…断过之答辩:

  【若相异相属无系,谓灭除是同体性。】容许实物或相异虚体,青、黄等等无相属,容许火、烟或所作性、无常等等相属,彼此之间相异是灭除同体性。彼性是相违量力性,若思惟相违再相违,相属又相属故亦无过。

  【灭除相违可得故,无能转成不可得。】前面地上实有瓶,青黄和火烟等是相互对待,不剔除可现不可得故,相异之虚体是相互观念,不剔除遣余方式一切当须结合相违可得。


  子三·相异虚体谓相违之旨趣:

  【相异虚体谓相违,是假有性如相属。】某些因明论者谓青黄、火烟等等彼此相违陈述之。与白色相属之黄色,或与马相属谓牛,俱同聚集一处。如假设具有相属关系,相异虚体虚设为相违,而非实相违者。



  壬二·自宗所许有二:

  癸一·一与异之立论:

  【原因和识之分析,能设相异非相异】。因产生相异和非相异,或现起相异识和同一识之方式,诸实体能作同体和相异体之名言。



  癸二·相异虚体设置相违相属之方式:

  【相异损益违与系,若非二者唯‘异’名】。彼诸相异法,‘饶益则相属’,‘能害则相违’,若非上述二者则唯‘相异’之立论。



  壬三·叙述互绝相违性有三:

  癸一·直接相违:

  【灭除‘非自’实相违。】谓之定义而运用,喻如:‘常、无常’和‘青、非青’、‘遮无、非遮无’等等,然若谓非青、白、黄等其余实体,皆是成立对立实体?非青之虚体…遮无是无实,遮非是实体,非所破斥事物故无过。


  癸二·彼所差别之间接相违:

  【间违灭非自能遍。】谓之定义,喻如有为、常、俱分别、确实、我、五蕴、实体、实谛等等相互破灭。


  癸三·断诤:

  【青等非二违不除,谓之。断除非相违】。有一说若谓青黄瓶毡等等成立一体故,应不剔除一体,非‘直接相违’与彼所差别之‘间接相违’二者之故,曰:彼诸是互相断除,然非互绝相违因。彼故可现这些互相断除‘有’或‘是’条件下,剔除‘可现不可得’性。‘互绝相违’:所破斥事物为可现或不可现之差别,结合相违可得因故破除之。

  【互绝相违遮同体,彼是彼非之灭除,互相断绝二实体,是剔除非可现故。】摄略之偈颂。



  第八章    详观定义


  丙二·确定能知量之自性有二:

  丁一·定义之立论

  丁二·抉择各个事相之义



  丁一·定义之立论有三: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

  戊二·别相…确定量之定义

  戊三·抉择定义所表明之义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可分为三:

  己一·所知成立遍及三法

  己二·确定能遍三法之自性

  己三·三法各个立论。


  己一·所知成立遍及三法:


  【一切所知由三法,遍满故述彼理论。】一切所知遍满定义、名相、事相三相而成立自证识,若所知之相显现于觉识,与余他不相同之相和彼名声,盼望觉识上无误与俱根本所知同显现故。



  己二·确定能遍三法之自性有三:

  庚一·认定体性:

  【能知定义是义法,所知名相是心法,所知事相所依法,是设置彼诸理论。】定义:设置此俱能知之因,如脊峰垂胡为实义法。名相:设置此所知之果,如牛之名相是觉识之法。事相:此所知之依止,如花白。此三者亦不转成义自相之支分,而是遣余性。



  庚二·设置彼之三法应理:

  【三法亦需依缘由,否则一切皆错乱。】花白表示牛之名相,唯一脊峰垂胡设置为‘定义’其原因为何?虽无原因诠谓‘定义’,则为何不诠说余二者为定义。如是‘牛之名言’和‘花白’,分别设置为‘名相’和‘事相’之原因为何?须详细观察之。

  注:脊峰垂胡即牛背置放牛轭之凸峰,垂胡是牛颈下垂之皮肉。

  庚三·各个之定义:

  辛一·定义

  辛二·名相

  辛三·事相



  辛一·定义有三:

  壬一·破斥定义不需要加以定义之思维

  壬二·设立需要定义之立论

  壬三·详析彼之所遮除之过



  壬一·破斥定义不需要加以定义之思维

  癸一·破斥他宗:

  【实有定义不重覆,若须定义成无穷。】有一说:定义不需余他定义加以解说,以其遮义是实有之故。若需要(定义)则转成无穷尽之说法。

  【某谓义虽不需要,然名言需要定义,他谓义亦需要说,名相类彼因无穷。】西藏前期因明诸学者主张:青色虽现前成立实义,然不认知‘名言’之愚昧者。‘青色’法者,应容许结合现前之名言,以其经验得了达之故,谓之说法如诸因明论者所承许。定义亦分定义之‘意义’与‘名言’二者,意义上来说,虽不需余定义,然而彼义设置于事相。定义之名言:设置于所表之定义,谓:彼不成立实有之因相之说法。某些学者主张定义虽需要余定义,而且应无过,第二名言之定义于‘牛之名言’,如需要设立脊峰垂胡之定义。若谓牛之名言,为何是第二名言之定义?脊峰垂胡亦云何为牛之定义?彼是牛之所著境故。牛之名言亦是二名言之所著境故。然而脊峰垂胡不需其余定义解说故,当不变成无穷谓之旨趣。如是欲许于名相亦实有其余名相之诠说。若如是则定义之实义,虽然有止尽;然定义之名言当致成无穷。彼定义和名相二者设立根本后,容许作为‘定义’之名言和‘名相’之名言。若谓需要其余定义故转成无穷尽?如是请问汝?若谓成立山具有火,设置烟之因相时,云何是烟因相之缘由?具足三因式之故。然则若为成立烟因,须因三式,则彼性…(烟因)成立因相,尚须余因相故,当变成无穷尽。

  于彼如是答辩:愚昧者成立烟因相,唯‘因相’之(总相)和‘别相’成立因相二法。别相之因应有无穷尽,喻如︰‘烟’法者,容许成立‘山具有火’作为因相之名言,以其观待成立山具有火,具足因三式之故。具足因三式法者,容许成立烟因相作为因相之名言,以其观待于成立烟因相后,具足第二因三式之故。第二因三式法者,观待成立第一因三式之因相后,容许作为因相之名言,以其观待第一因三式而成立因相后,具足第三因三式之故。谓之等觉识明察秋毫,若以名声诠说而不错乱,则虽劫数诠说亦不能说尽。因此若谓:声‘性’等用成立声。曰:若‘成立声’变成有二成立法,若谓因三式亦变成如是,应承许之有法之因三式,是烟之因三式,至于因相之因三式,是因相自体实有因三式故,以其虚体相异之故。声亦若观待后而处置之,则转成非真实者。因三式欲许非真实故不类同。

  若谓如是,不知后际无穷故,当不知前际无穷?曰:应不然。所立(声无常)成立因之事相(所作性)之故。若如是,须设置因相之名言致无穷。谓适住于颠倒见则须如此。成立唯‘因相’之名言,欲许判定是‘一虚体’和‘相似一虚体’二种说法。首先:唯‘因相’之名言第三结合之时应有止尽,如是‘因三式’法者,容许作为因相之名言,以其具足因三式之故。若如是设立则如声法者,为无常,以其是声之故,谓之为事相和因相无异不成立因之说法。此有一说:彼不应理。若因三式不具足因三式,则彼因三式是因相与否?若非因相则不能成立烟因相,若是因相则是自虚体因相,不可能不具足因三式。复次;因三式若不具足因三式,则烟因亦不具足因三式二者相似。

  若谓烟成立诤事故,宗法和同品摄属具有火,于异品无火不趣入,具备随行随遮故是因三式?此亦于诤事中成立烟法之故,趣入宗法、同品具有因相之名言。不趣入异品…不具有因相之名言故。具备随行随遮之故,为何不具备因三式?彼故相似一虚体故,成立唯‘因相’之名言之时,亦应欲许无穷尽,以其观待于前者前者唯‘因三式’名之虚体有法,是观待于后者后者唯‘因三式’名之虚体因相。因此若谓因三式之差别相是唯‘虚体相异’名,近似于无相异虚体?曰:别相…唯‘依于彼’名虚体相异者性,虚体亦转成相异故。谓因相存在无穷尽。此亦唯‘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